上海和韵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韵拍卖公司)经上海市经委批准、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设立于2004年。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第一、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依法拍卖各类商品。
和韵拍卖公司股东会确定了公司的立业宗旨: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社会提供商品拍卖服务;与时俱进、随缘方便,“补不足、修圆满、成造化”,努力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规范运作、效益经营。
公司按“一盘棋”的观念和要求,建立“各司其职、相辅相成、生机勃勃”的经营管理体制。公司主张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建立起“和谐”的主岗位和辅助岗位的“搭档”关系。辅助岗位对主岗位负责,相辅相成,“补不足”、“修圆满”、“成造化”。
公司对经营项目和经营活动的方式没有执着之成见,“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如“行云流水”。主张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随缘方便”,“补不足、修圆满、成造化”是公司基本的经营理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