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鸿嘉拍卖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宁波市贸易局申报、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于2002年10月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100%的内资控股。
公司注册地在宁波市海曙区东渡路29号世贸中心10楼A05室,为公司自有产权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近300平方米。
公司设下设:董事长室、总经理室、资产部、艺术品部、办公室、财务部、拍卖师事务部等机构,共有从业人员12名,其中专职中国注册拍卖师3名,有拍卖从业资格证书人员8名。
本公司主要开展动产和不动产,机动车辆,土地使用权,文化艺术品及国家二,三类文物等标的文物的拍卖活动。近年来受银行、法院、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个人的委托,成功地举行了上百场拍卖会。2006年6月,本公司经国家文物局严格审核,具备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配有五位有副研究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国家文物局规定的必需条件,批准颁发了宁波市首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拍卖许可证》。至此,打破了宁波市所有拍卖行业以往都不能拍卖文物的被动局面,同时,也使本公司拍卖业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展,拍卖业务的层次得到了极大地提升。近几年在拍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的拍卖业绩依然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
本公司为宁波市拍卖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单位,具有拍卖企业A级资质、宁波市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证书。2004年1月批准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定点拍卖企业。2007年12月经严格筛选,又批准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定点拍卖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入册定点拍卖单位。公司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法令”为执业的行为规范,以“公正”“公平”“公开”为行业的操作原则,以“真诚”“周到”“满意”为公司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服务第一”“信誉至上”。公司设立专门服务热线,发挥专业运作特色,广泛开拓拍卖领域,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以“优质”“高效”“放心”赢得了社会的广泛信任和客户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