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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诺尔斯:为我所爱而设的庄严肃穆、四季合宜的葬礼

开展时间:2024-07-20

结束时间:2024-09-14

展览地点:耿画廊

展览地址: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548巷15号1楼

参展艺术家:多米尼克·诺尔斯

主办单位:耿画廊

展览介绍


远远看去,多米尼克·诺尔斯的绘画看起来就像是我能够把脸埋进去的柔软动物毛皮。当我问起,他的作品该从何入手时,他说:“追随你的体验和感受即可。”其中一件作品上满是大片午后阳光的橙色,沾染着像是细小虚空开口的黑色斑迹。另一件作品看起来像是某个无特征的存在一头扎进了冰冷的水池。还有像是细密编织成的高墙,冲着天竖立,而蓝天像是被火势环绕时暂供纾缓的香膏。另一幅作品令人目盲的光耀中有一道血红印记。这些作品的标题全都是“我挚爱的”,而这加强了画面的不安感。他在因何而哀悼?我在因何而哀悼?

多米尼克不知道哪里是家。他曾在芝加哥、巴黎及佛罗里达生活,于近年在多个艺术之都回转,在每处逗留数月,这种流浪生活让人艳羡,但长此以往则难免心感飘零(这是他的想法吗,还是我只不过在投射自己的感受?)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多米尼克的家就是他的马匹塔兹所在之处——巴哈马,也就是多米尼克生长的国度。自他四岁起,塔兹就是他的忠实伴侣;多米尼克甚至觉得,在遇到塔兹之前,他自行制作的迷你马匹雕塑就预示了塔兹的到来。而那也就是多米尼克首次通过创作艺术满足内心欲望的经验。在2021年疫情期间,在多米尼克外出旅行之时,塔兹的体魄开始变得衰弱。多米尼克随即从佛罗里达的马匹展会飞回巴哈马,并做出了让塔兹安乐死的艰难抉择。“如果我当时陪在塔兹的身边,”多米尼克说,“他可能就会能活下来。”

“心碎而绝。真的,你没有什么别的可说的了。”我把灰从你的脸颊上掸去,抹在我自己的舌头上。某一年,我曾在一处墓园和一条自杀桥之间的宅邸中居住。在我入住前,一位女人刚刚在那公寓房间中去世,而我还要继承那些不断寄来的邮件。我时而向朋友们说起这经历,就像是讲述奇闻轶事一样,但我曾真切地希望,在逝者之中生活能够让我显得更鲜活的生命力。然而,我消失在风景之中,变得透明、湿漉漉。

在我与多米尼克·诺尔斯首次相遇之前,他刚打盹醒来,当其时我们都生活在南丫岛的一处宅子里。多米尼克与一位遥远的、数个时区之外的挚友在前一天晚上彻夜通话;他前来香港,因为一家画廊委托他在展览空间中创作一幅壁画。他迅速因川流不息的人群和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而感到疲惫,想念巴哈马的水木自然,因此搬到南丫岛上来生活。他问起我放在餐桌上的两本书:戴力·渣文的《蓝》和伊黛尔·阿德楠的《海与雾》。这两本书是我的护身符,我解释道。南丫岛就是我的蓝岛。在初次见面的第一个小时里,我们谈到了依赖理论、查蒂·史密斯、亲密关系的本质,以及在政治及公共卫生危机中的暧昧时间感。随后,我问起这位艺术家在最近感兴趣于何物,他就发来了一篇有关日本长野县御射鹿池的文章——那的水是如此地清澈,环绕水面的树木在水中形成完美的倒影。直到看见东山魁夷**的画作《绿色回响》(1972)之前,我都不太能理解多米尼克对这风景的迷恋。在东山魁夷的画里,在一排排高大的树木及倒影之间,有一匹骏美的白马在游走。

“在面对马匹的时候,你必须要足够有禅心,”多米尼克·诺尔斯说。“马匹能够辨认你的情感,但是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你带有这些情感。一匹马能够在1.2米之外听见你的心跳。”这动物模仿彼此的运动姿态以抵御猎食者。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就是完美的镜子,反映了外部世界的一举一动。“去想像一下,在草原上,一群马里最中心那一匹的心跳——他的心跳向外辐射,一直能够传导到森林树木外延的那匹马身上。”

多米尼克·诺尔斯穿着肃穆的黑色衣服,站在他创造的一片火海前。我在那天(香港最受瞩目艺术博览会的第二天开放日)为他拍了十九张照片,他仅在四张中露出了笑容。他意识到自己要持续扮演某种艺术家身份,却在如此行事之时带着一丝桀骜不驯。在轻松对话中,他也带有一种写作者的娓娓道来姿态。他说,他常希望艺术界能够少举办一些展览,多举办一些讨论会。他不在乎别人用什么人称代词来指代他,尽管他曾称其作品为“酷儿欲望的隐喻”。扮演艺术家身分,这对多米尼克来说意味着满足并背叛观众对他的期待。一位老师曾如此教导他:“你在世界中行事的方式不必是你的本真。”他的绘画作品既温柔又暴力,就像是Franny Choi的诗句。他总是想要接触一种柔软的死亡。后来,他发给我一张原口典之《油池》作品的屏幕截图;我只能从中看到闪着光芒的、无底洞式的黑色悲怆。

南丫岛是一种自我干预——悲怆挖空着我。淡紫色的牵牛花愚蠢地朝着太阳绽开。我脱得只剩下内衣,冲向水的摇篮。光亮无法触及的海洋深处就是午夜地带。我在家中向你展示了我膝盖上的瘀青,你则将双唇印上我蓝黑色的皮肤。

我挚爱的, 我挚爱的, 我挚爱的, 我挚爱的, 我挚爱的。说一遍,这句话就是倾慕的表达;说五遍,这句话就是尝试召唤逝去之物的咒语。“在进入创作过程之时,我往往在思考葬礼,而作品最终呈现的面貌往往是重生,”多米尼克·诺尔斯在一次与Elephant Magazine的访谈中如此说。两个灵魂占据了两件作品的画面——一个是以细腻红棕色笔触绘制的马匹,另一个是状似多米尼克祖父的白色人物。他的祖父是一名诗人,常称呼周遭事物为“我挚爱的”,包括野狗。在祖父的葬礼上,从大教堂一直排到墓园的哀悼者队伍高呼:“我挚爱的!”他亲昵地称呼人们的方式,多米尼克说,最终成为了他永恒的名字。画作上的人物是从火焰中诞生的,还是正在走入火焰?还剩下谁,能够去搜集我们在清晨的无情烈火中失去的事物?

我在街道中穿行,寻回了仅存的证据,并将其埋葬于我的肋骨之间。悲怆没有名字。它可能有名字,曾经有名字,但随后被抹除了。这物体凝固了,我不断揉搓,直到其中出现了头颅的形状。我挚爱的,我说,我挚爱的。我不愿以此称呼那缺席之物,但也暂且这样做了。

文:Karen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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