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遇害案”,前日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证实,被告人张保保涉嫌对被害人李晨实施抢劫时,为制服其反抗将其杀死。
经检察院查明,去年7月10日下午,23岁的被告人张保保携带水果刀、胶带等来到天河区天河城百货商场附近伺机抢劫。
当晚9时许,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驾驶奥迪牌小轿车到天河南购物,并将车停放在天河南一路的咪表停车位。张保保遂将李晨锁定为作案目标,对其一路跟踪尾随,直至李某进入天河城百货商场内。
当晚10时许,李晨从天河城百货出来,张保保尾随其后,趁着李晨回到小轿车内,忙着整理放在副驾驶位置的物品时,冲进轿车内将其压倒,并威胁其交出财物,不料却遭到李晨反抗。这时,张保保遂用水果刀和轿车中的C D光盘刺伤其面部,后又用其随身所背的挎包带子紧勒李晨的颈部,最终导致李晨死亡(经法医鉴定,符合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人张保保抢走被害人李晨口袋中的现金人民币约7000元后,迅速逃离现场。2011年9月3日,被告人张保保在山东省荣成市被抓获归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保保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遂以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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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