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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明 :“雅贿”背后的“艺术家神话”

来源:《收藏·拍卖》杂志 作者:李公明 2015-07-10


李公明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系教授

在流行的政治文化话语氛围中,自我打造神话的话语表述则是现成的:“为发展××美术事业作出杰出贡献”、“领军人物”、“大师”(这是可以互相馈赠的头衔)、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肩负时代的重任、领导人曾如何语重心长地嘱咐等等;关于艺术成就,在文本上基本上备有两套话语就足够了:一套是署有位高权重或德高望重的艺术评论家之名的艺评,这一套是必需的,需要送画、跑活动和高价润笔;另一套是大众媒体的文艺副刊的采访报道,在这里要的是媒体多、版面多、图片大。以上是现代画家神话文本的基本格式,所谓的“画家的成长道路”实际上就是一句大白话:按着这个神话文本一步一步地格式化的过程。因此,当你看到媒体说某某著名画家很动情地“回顾自己的成长道路”的时候,你可以相信他的“动情”是真的,只不过真正使他动情的事情一般不会说出来。

由于反腐运动,艺术圈中的“雅贿”问题引起关注。对于这种关注所产生的结果,我并不乐观,因为我无法相信从此不会再有“雅贿”。一是因为客观上反腐运动对书画市场的影响不会是灾难性的,二是某种经验使人相信“雅贿”自有后来人。

在“雅贿”问题上,可以从艺术与政治、经济等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寻求对于现象、个人或事件的理解。如同吏治腐败在中国的专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中有着久远历史一样,书画“雅贿”在古代就有,而且这种传统的存在方式似乎是一种文化基因,其基本特征是与政治基因的协同性。

高居翰(J.Cahill)《画家生涯:传统中国画家的生活与工作》(三联书店,2012年)一书的重要意义,在于揭穿了古代画家“难以言说之事”:从一般的稻粱谋到以艺术结交权贵与牟利的真相。在这里,高居翰呈现出双重的关注维度:对被遮蔽的真相与对遮蔽真相的话语的关注。在今天的书画“雅贿”问题上,不难看到这双重遮蔽的严重性:一方面是艺术权贵们的“雅贿”真相至今远未曝光,另一方面是遮盖着“雅贿”的艺术家神话仍然不断生成。

高居翰书中第二章“画家的生计”的论述内容是:图画的用途,获取一幅画作的各种途径(委托和书信、中间人和代理人、市场和画室),买画付款的各种方式(现金支付与价格、礼物、服务和恩惠、盛情款待寓居画家),幕府、画院和女性画家;第三章“画家画室”,内容是:顾主决定权的比重、情非所愿的画家、不满意的顾主(待审批的稿图)、粉本和画稿、写生与临摹旧范本、画家画室以及使用助手——所有这些丰富而真实的内容构成了作者笔下古代画家的真实生涯。而在今天的画坛上,有哪位画家会愿意在各种“座谈会”、“研讨会”上谈谈这些“生活与创作的关系”呢?

从“雅贿”的古代史跳到当代,我们不应忽视了中间还有一个现代阶段。在1949年新政权成立以后迅速建构以来的艺术生产体制中,虽然作为意识形态的强烈附属品的艺术作品,在一种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的经济生活中难以呈现出商业性贿赂的特性,但是在政治权贵与艺术家之间发生的艺术品馈赠行为大量存在,“雅贿”的性质虽然主要不是商业性的腐败,但是很难说不存在那种从政治上的自保到攀附权贵以谋取政治利益的嫌疑。在那个年代中产生的“雅贿”是隐性的,显示的是艺术家的交游和受贿者的风雅趣味和学识。

对此,柯律格(Craig Clunas)的《雅债:文征明的社会性艺术》可以给予我们很多启示,比如通过艺术家的“雅债”还原社会政治关系网络,更具体的个案就是对文征明的研究。柯律格并非只是对文征明的生活与创作的社会情境的复原,在他看来这仍然是一般的“艺术的社会史”。他的核心问题是:文征明是如何在各种活动场域中建构主体与自我的?在以礼物为核心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视野中,所有的逢迎、巴结、编织人际网络都与艺术家声望的建立有着极为真实而且复杂的关系。这就是从艺术的社会史向艺术的政治史的推进。在中国现代艺术史研究中,这也是迫切需要的。

回到高居翰的研究给我们的启示。他对那些被建构起来的艺术家神话的价值态度是:“我们可以仰慕它但无须继续相信它;我们在别处已越来越不愿接受,将知识精英所建构起来并称之为历史的那些自我美化的篇章视为简单的事实,而且没有理由相信中国是个例外。” 

中国当然不可能是例外,在中国“隐蔽的暗处”埋藏着太多的“地雷的秘密”。 当然不应该再相信和接受那些被建构的艺术家神话,在对广大艺术爱好者进行“普法教育”(“雅贿”无疑是一种犯罪行为)的时候,这个问题应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清楚。但是对于研究者来说,不妨带着同情(对于所有出于生计而巴结权贵者,这可能比“仰慕”更准确些)的心情去理解艺术家建构自我神话的苦心与努力。

那么,什么是包裹在“雅贿”行为外面的“艺术家神话”呢?高居翰提出了业余化、文化素养、抒发情感和不求回报等标志性指标。(第4页)毫无疑问,现在的主流艺术家的神话当然要“与时俱进”,“业余化”早就不行了,“专业化”也远远不够,只有在专业体制(美协、画院、美院等)中的地位(国家级或省级,正职或副职)才是进入“雅贿”队伍的资格象征。

在流行的政治文化话语氛围中,自我打造神话的话语表述则是现成的:“为发展××美术事业作出杰出贡献”、“领军人物”、“大师”(这是可以互相馈赠的头衔)、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肩负时代的重任、领导人曾如何语重心长地嘱咐等等;关于艺术成就,在文本上基本上备有两套话语就足够了:一套是署有位高权重或德高望重的艺术评论家之名的艺评,这一套是必需的,需要送画、跑活动和高价润笔;另一套是大众媒体的文艺副刊的采访报道,在这里要的是媒体多、版面多、图片大。以上是现代画家神话文本的基本格式,所谓的“画家的成长道路”实际上就是一句大白话:按着这个神话文本一步一步地格式化的过程。因此,当你看到媒体说某某著名画家很动情地“回顾自己的成长道路”的时候,你可以相信他的“动情”是真的,只不过真正使他动情的事情一般不会说出来。

艺术家的自我解读固然容易煞有介事地打造自己的神话,某些艺评家往往也会因为利益或人际关系而选择了合作,方式是撰写同样显得煞有介事的吹捧文章、在被邀请的场面仪式上表现得体、在自己的策展活动中(时下艺评家与策展人多是一身二任)恰当地突出“领军人物”的“学术地位”。在这样的合作中,“雅贿”作为一种真实的“成长道路”自然是讳莫如深。高居翰所说的画家们的“难以言说之事”,在今天也自然成为了某些艺评家的“难以言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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