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雷诺兹绝世《海军上校,尊贵的约翰·拜伦》1759年
这篇继续讲,养育拜伦的不凡亲爹,如何猎取豪门小姐芳心,生下拜伦的故事。
是的,爱上这样一匹极品的野马,你的草原上最好要有座金山。
上一篇我们说到了和大诗人拜伦同出一脉的极品祖宗们的极品人生,而这篇我们就来八一八生养出他这位极端又多才的亲生父母又是什么样子的。他父母的彪悍人生,又再次证明了老外的那句话:“苹果虽掉地,却不会离树有多远。”
上期结尾时说到,拜伦男爵这封号之所以直接落到了诗人拜伦的头上,是因为他亲爹(人称疯子John)(John"Mad Jack"Byron),这个吃喝嫖赌骗钱骗女人的人,年纪轻轻就死了。这位是拜伦五世的侄儿,父亲是位受人尊敬的海军军官。当年刚刚出道的肖像大师约书亚•雷诺兹(Joshua Reynolds)曾画过他的肖像。但事实证明,好竹也会出歹笋。
诗人拜伦的爹被叫作“疯子John”是有原因的。但这个疯,不是上期说过的拜伦五世砍人砍树砍自己房子那种明显有精神病的疯,John的这个疯,是疯狂的疯。疯子John不仅神经正常,而且还精明得很呢。据当时人描述,他仪表不凡,玉树临风,年纪轻轻就会甜言蜜语,出席任何场合都能勾搭一片,搞得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都春心荡漾。
我知道,在上页那张图里,你看不出他任何的风流潇洒。但这是唯一流传下来的肖像。我也没办法,你们就凑合着看吧。#剩下的肖像,估摸着是被他抛弃的女人们给撕碎烧光了吧#
疯子John小小年纪就修炼成了泡妞高手。16岁便开始混脂粉窝的他,20岁时已是个中高手。让他骗走心和贞操的女人远远不止一二三。而像所有相貌英俊但又好吃懒做的混蛋一样,他深知自己的泡妞天赋不能浪费,要物尽其用。就如奥斯汀笔下的投机男、负心汉,虽然外表堂堂,但内心如狼。
这种男人,不管外形多么英武,心里也只不过是个妓院里的头牌,永远勾着一把,吊着一堆,但双眼却总是那么小心翼翼地看着四方。脸上就差印上“待价而沽”四字了。他们无非是想用甜言蜜语和一张俊脸来娶一位白富美,然后用她的嫁妆一劳永逸地离开劳碌与贫穷。#婊子这物种,从来不分男女#
疯子John就是这样一个男人。22岁那年,终于让他抓到了机会,一举泡上了比自己高好几层的大贵族——侯爵夫人阿米莉亚•达西(Amelia Darcy)。但她不仅仅是侯爵夫人那么简单。作为厚德尼斯伯爵(Robert Darcy,4th Earl of Holderness)唯一的千金,她将在父亲死后继承所有财产和爵位。外加上老天给的美貌,我可以很有良心地说,阿米莉亚•达西是当时白富美一词的最佳代言人。
疯子John觉得终于找到自己的理想饭票了。不过在他与美貌饭票中间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障碍:阿米莉亚•达西早已嫁为人妇了,连孩子都生出仨了。但如果你觉得已经成婚这件事能挡住John傍富婆的决心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他用行动告诉了你,什么叫持之以恒,什么叫痴心不改。#当然,这痴心的对象是谁,我想我不说你们也懂的#总之,他根本不管人家是已婚妇女,开始疯狂地追阿米莉亚,天天吟诗作对,甜言蜜语。很快,阿米莉亚就抵挡不住疯子John的攻势,分分钟沦陷了。
弗朗西斯-休伯特·杜拉斯《阿米莉亚·达西小姐画像》1764年
被疯子John弄得神魂颠倒的阿米莉亚•达西,最终和老公决裂。儿子老公都不要,就丢下一切跟着John私奔到欧洲大陆去了。#爱情果然是让聪明人变傻,正常人变更傻的魔咒##但你不得不说疯子John的手段的确高#但她一走了之、不管不顾,不代表她老公不怕丑闻。为了让双方都能得到最后一点体面,也为了自己能再娶下一位老婆,最后这可怜的老公还是求阿米莉亚回英国,好正式和她办离婚手续,切个一刀两断。
有时想想,人物性格和背景,甚至连名字都那么像,疯子John和阿米莉亚•达西,是不是就是简•奥斯汀(Jane Austen)《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小姐(Georgiana Darcy)和韦翰姆(George Wickham)的原型啊?当然,奥斯汀笔下的达西小姐,早早就悬崖勒马,离开了韦翰姆,比现实中的这位幸运多了。
得偿所愿的疯子John,终于把白富美饭票娶回了家。当然,都闹到这份儿上了,不娶的话更丢人。婚后的他,开始拿着老婆的钱花天酒地夜夜笙歌。知道自己所嫁非人的阿米莉亚也没办法,毕竟她名声都臭了,再嫁是不可能了。索性想想,反正自己有的是钱,就当养个宠物吧。#豁达,就是一种接受狗屎人生的态度#
本杰明·韦斯特《第五代利兹公爵弗朗西斯·奥斯博》约1769年
有人说,还好白富美犯傻,否则就没大诗人拜伦啦。啧,太naïve,too simple啊!你以为拜伦那种彪悍性格是这种傻乎乎的白富美能养出来的吗?No No No,拜伦老妈还没上场哪!也许是因为郁结在心,白富美没几年就死了。死后的她,财产和爵位全由与原配所生的长子继承。至于疯子John,就像所有现代淘金女们一样,签过婚前协议的他,一毛钱也没得到。也就是说,疯子John,辛辛苦苦这些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又得重新开始寻找猎物的他,发现自己的大名已上了所有大伦敦一带社交圈的黑名单。尤其是那些有女儿待字闺中的,更是防他防得跟黄鼠狼似的。不过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没办法,他只能转移阵地,重新再来。这次,他决定转战巴斯。
读过奥斯汀的都知道,巴斯这城市,是季季有party,岁岁有丑闻。当时的巴斯,就像是民国时的上海,那叫一个纸醉金迷,夜夜笙歌。那里的上流社会舞会,也远没有在伦敦一代地区那么正经。而大水泵房舞会,其实就是现在的夜店:充斥着找乐子的高富帅和白富美与各种想一夜变凤凰的男女屌丝。
查尔斯·莫洛伊·维斯马克特《巴斯城的一场舞会》1825年
疯子John深知,要想隐匿一片树叶,就把它藏在树林里。而巴斯最不缺的就是他这种骗人骗财又骗色的花花公子。可以说,巴斯聚集了全英国待嫁待娶的痴男女们。在这里,经常上演一幕幕的男女屌丝疯抢高富帅与白富美们的剧情。不夸张地说,群众们已经麻木了。在这里,疯子John终于找到组织了。
可高手云集的地方有一点不好,就是高手太多,竞争太激烈。而白、富、美三样都俱全的毕竟是少数。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疯子John不得不改变策略。既然无法十全十美,那就三选一,选富吧。#果然是只爱钱财不爱容的真汉子#很快,他就瞄准了一个目标,一位来自苏格兰的女继承人凯瑟琳•戈登(Catherine Gordon)。凯瑟琳•戈登,是苏格兰的老贵族。不仅高贵,还很富有。她家是苏格兰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Scotland)的直系后裔。在欧洲那个看血统的地方,高贵的血统比什么都难得。可以说,如果凯瑟琳要是长得再好看一点,脾气再温柔一点,家族要再没那么疯狂一点,追她的人分分钟可以绕巴斯一圈。
不过,凯瑟琳有个致命的缺点,那是她两万三千镑嫁妆都无法弥补的缺陷。原来上流社会中一直风闻她家族有个诅咒,所有冠上戈登姓氏的,都不会得到善终。然而事实证明,这没准不光是个迷信。凯瑟琳的爷爷是被淹死的,两位姐姐少女时期就早早逝去了,不久之后,她亲爹的死尸也被发现漂浮在巴斯运河上,母亲则受不了打击,也相继去世。#果然,一个连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绝对是大问题#
世人虽爱钱,但爱命的则更多。更让追求者们望钱却步的是,因人丁凋零,为了保证戈登血脉的延续,凯瑟琳父母在族规中又加了一条,“娶他们女儿的必须冠上戈登姓氏”,否则结婚也没钱。这也是为什么凯瑟琳在坐拥金山银山的同时,依然在巴斯如此乏人问津。毕竟,出身好的富家女又不止她一个,再爱钱也不能不要命。
尽管女儿年纪越来越大,凯瑟琳的父母却依然很气定神闲,不准备改族规。他们相信,一定会有那种要钱不要命的扑上来的。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他们终于等到了疯子John。John不仅不反感他们新添的族规,反而很爱呢。早已被逐出家门的他,迫不及待地在找落脚处。而且如果冠上了戈登姓,那代表他也将拥有戈登的爵位与财产的继承权。#他做梦都会笑醒好吗#就这样,两位各自声名狼藉的男女,就这么共结连理了。#真是一个锅子一个盖#婚后的日子,正如疯子John设想的那样,钱多得花不尽呢。凯瑟琳也是个不知节制的富家女,两人便开始了扔钞票如流水的日子。尤其在凯瑟琳父母去世后,更是肆无忌惮。
英国巴斯皇家新月
疯子John和凯瑟琳着实过了一段舒心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毕竟两人都不会经营,而钱也不是从天上白掉下来的。很快,他们就变得一贫如洗。没办法,两人只好回到乡下去居住。而把俩脾气都不好的男女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永远不是个好主意。生下诗人小拜伦后,两人就因天天吵架,受不了对方,彻底分居了。
可能是受不了河东吼,也可能是受不了贫穷,John很快就丢下母子二人,偷偷跑到法国。在那儿,他又开始花天酒地,骗色骗财。但也许是戈登家族的诅咒真的有吧,没逍遥几年的他,就在35岁那年死于非命。有人说他是因得了性病,有人说他是因吸毒过量,而拜伦则说他是因为受不了自己的罪恶,抹脖子死的。
拜伦老爹的故事,也随着他的不得好死,就此落幕了。马上,拜伦和他的狗血人生,将终于登场。到底他的浪荡名声是真是假?到底他的真身是丑是恶,还是貌如花朵?下一篇,“浪荡拜伦家族”的最终章:恕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八卦艺术史》祺四 著
备注:该文选自祺四所著《八卦艺术史》第三章:桂冠文人们的八卦。
《八卦艺术史》祺四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