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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炒作鼠首兔首拍卖可能是阴谋 炒家垂涎中国文物

来源:扬子晚报 2009-02-24

  今年的2月23日到25日,法国佳士德公司将拍卖我国流失海外多年的圆明园12兽首当中的鼠首和兔首。据说,拍卖总估价可能高达两亿元人民币,消息一经披露,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前不久,国内80多名律师自发成立律师团,准备打一场跨国官司,对两件文物的持有人和佳士德拍卖行提出诉讼,阻止拍卖,追索国宝。这样大的跨国诉讼追讨失散海外文物,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由此也引出了另一个话题:百万件流失海外文物,中国到底怎么讨?

  

  首席律师对胜诉很有信心

  

  2月10日,法国巴黎出版的《欧洲日报》称,由于来自中国的舆论压力太大,法国佳士德已与卖主达成协议,取消圆明园兔、鼠首铜像的公开拍卖,改为私下交易。

  

  然而,时隔两天,也即12日,佳士德发布声明,否认取消公开拍卖,称将拍卖的铜兽拍品拥有明确的法律持有证明,因此拍卖要如期举行。此次拍卖的古董和艺术品超过700件,亚洲艺术部分的最大卖点就是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主伊夫·圣罗兰是闻名世界的时装设计师,皮埃尔·贝杰是其生活和生意伙伴。去年6月,伊夫·圣罗兰病逝,皮埃尔·贝杰决定将全部艺术品拍卖,用于建立一个致力于防治艾滋病的新基金会。

  

  此前,即2月9日,中国律师团已向佳士德和皮埃尔·贝杰发了律师函,郑重声明这两件兽首是中国的,中国人将通过一切必要的手段追索回来。“同时我们还发出了一个声明,告诉已经或者即将报名的竞拍者,根据国际司法有关规定,如果竞拍者在竞拍时得知兽首是被盗抢的赃物仍然购买,这种购买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

  

  这表明此事已正式进入法律程序。“相信我们的律师函会对他们有所触动。”

  

  刘洋分析,按照程序,佳士德应在拍卖开始前一周左右对律师函作出回复——撤拍还是不撤拍。如果撤拍,律师团阻止拍卖的目的就算达到了。如果佳士德执意拍卖,律师团将会启动诉讼程序。“我们的高调诉讼,本身就是中华民族发出的不甘欺辱的声音。因此无论胜败,我们都是赢者。”刘洋说。

  

  像刘洋这样组建律师团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索中国海外流失文物,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刘洋表示,他和律师团经过仔细研究后认为,针对兔首和鼠首的诉讼在法律上没有问题,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据刘洋介绍,为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了《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其中明确规定,被盗文物的拥有者应该归还该被盗物。法国是公约的加入国,而我国在1997年加入这一公约时还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留具有追索被战争掠夺和被盗窃走私出境的文化遗产不受年限限制。也就是说,中国不放弃依法追索公约生效前,即1995年前非法出境文物的权利。无论何时,中国政府都有权索回那些被掠走的文物。

  

  更重要的是,公约规定了“发现原则”,即发现文物的所在地及文物持有者的确切身份之时起,3年内提出均有效。“所以,从我们知情的那天,也就是拍卖公司宣布拍卖的那天算起,目前还在时效之内。”

  

  据刘洋透露,目前律师团已搜集了世界上5次类似的起诉,其中4起胜诉,只有1起败诉。“在法律上我们已做好了诉讼的准备,对胜诉很有信心。”他说。

  

  “原告”是否合理成焦点

  

  发出的律师函到目前为止,没有法国方面的任何回应。对此,刘洋表示有行动比没有强,“走一步都算是个进步。”

  

  刘洋称此次追讨,他们的时间表排得比较紧张,但这并不影响法院受理,“我们现在提交的律师函是最后通牒,如果法院没有明确态度,就会提交诉状,”刘洋表示赶在拍卖前,他们还会提交扣押拍品的申请书,这就相当于诉讼前的保全。

  

  尽管他们对于打赢这场官司,有一定的信心。但是起诉最关键的原告问题却好长时间才解决。开始他们希望国家文物局、圆明园管理处等能成为原告,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

  

  后来在香港注册的一个社团法人、全球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的会长爱新觉罗·朱迪先生和律师团沟通,表示愿意做原告。爱新觉罗家族是满清皇帝的后裔,圆明园兽首当时应该算是他们的家族财产。刘洋说,我首先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认为这个财产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他说他认为是公有财产。我说那你为什么要作为原告来诉讼。他说我是中国人。如果拿回来,我要把它献给国家。

  

  至于他是不是一个合法的诉讼主体,刘洋他们也在反复思考,因为他是经过香港政府注册的合法的社团,就是法国诉讼法所承认的一个团体。因为他毕竟和本案具有直接的牵连关系,在那个阶段,被拿走的,至少还是皇家的东西。

  

  虽然律师团最后确定了由全球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作为原告,但高额诉讼费以及法院审判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又成了难题。后来,一家房地产公司表示愿意出资40万元支持追索行动,律师团的工作才得以继续。

  

  “虽然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作为原告身份有点牵强,在陈述的时候可能要很费周折才能使法官明白,但有原告总比没有好。”刘洋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云霞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诉讼首先需要有法律依据。这个案件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应该是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角度来看。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尽管我们中国和法国都共同参加了一些追索,比如说战争的掠夺文物的国际公约,以及比如说关于禁止和防止被盗文物的这样一些国际公约,但是这些公约都是在近几十年里面签署的,这些公约本身并没有追诉力,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发生在一百多年前,要用今天的公约去追索一百多年前的行为,这个是非常困难的。我并不是特别赞成诉讼,如果说一定要诉讼的话,被告的选择很重要。其实,我倒是觉得,如果真的成了一个案件的话,因为不可能找到当年的掠夺者,也很难找到他们的后裔,以现持有人为被告,也是可行的。

  

  至于国家文物局等不想作为原告,王云霞说,如果国家文物局真的有这种表态的话,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一个国家机关的角度,它要做这些事情,它会代表国家的。那么它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很多的后果,比如外交上的,还有其他各方面的影响。如果说他做这个事情本身没有太多的法律依据的话,他为什么要做呢?现在的做法是最好的,就是通过外交发言人来直接表明政府的态度,保留对这种被掠夺财产的一种追索权利,但是这些权利通过什么方法来行使,这是可以考虑的。

  

  关键的问题是,现在这个原告是有问题的。原告选择爱新觉罗宗亲会,也就是说,认为这个财产是属于当年的清王朝的后裔的。我觉得本身封建王朝已经被推翻了,它的财产完全应该是由国家来继承。如果说我们赞同它让爱新觉罗的后人追讨这个文物,等于承认爱新觉罗的后人对清代的皇家财产有继承权。

  

  恶性炒作可能是阴谋

  

  据专家介绍,流失海外的中国珍贵文物,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中国近代,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以及一些所谓的“探险家”以武力掠夺、不平等交易、盗掘、欺骗、走私等不正当的非法手段获得。

  

  对于流失在海外的中国文物,著名文物专家、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认为,其中有几种情况需要区别,一个是珍贵文物与一般文物,一个是过去出去的文物和现在出去的文物,一个是合法出去的文物和非法出去的文物。

  

  谢辰生说,对于珍贵的文物,只要能收回就一定要收回。一般的文物要视情况而定,不一定要全部收回,有的留在国外还能起到传播中华文化的作用;对于过去和现在流失的文物,应该把重点放在现在,现在很多文物出去,马上弄回来还能同时打击犯罪。对于合法出去的文物和非法出去的文物,合法出去的可以买,非法出去的坚决不能买,买了就等于承认其合法性了。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士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了相同的意见。这位负责人说,国家文物局反对“用中国的钱”回购“中国自己的东西”。理由是,鼠首和兔首都是因战争原因被掠夺到海外的文物,根据国际公约,要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还。对于追回方式,首先不赞成拍卖,其次要尊重收藏家意愿,通过相应补偿以回赠方式追回,同时也鼓励通过基金会和个人捐赠的方式,促成回归。

  

  据世界日报报道,《谁在收藏中国》一书的作者吴树说,圆明园兔、鼠首铜像原来炒不到2亿元人民币。以恶性炒作炒到这个价码,是一个国际大阴谋。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负责人表示,2003年到2004年,他们当时曾与鼠首和兔首铜像收藏者的代理人有过接洽,对方的报价是每件1000万美元。专项基金认为报价过高,“无异于打劫”,此外由于其他条件尚不成熟,因而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吴树说:“那些西方人把他们在侵华战争中从中国掠去的奇珍异宝恶意抬升价格后,再以天价卖给中国人。这是一场国际大阴谋。”吴树指出,此事是有一个国际财团在运作,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不管公开拍卖,或是私下交易,再不出手,以后价格会一泻千里。随着中国人对文物提高正确认识,就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研价值而言,鼠首和兔首铜像原本是不能炒到2亿元人民币的。

  

  律师团将采取抗议行动


  

  据东方早报报道,1995年,在罗马外交大会上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规定,任何因战争等原因而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没有时间限制。虽然1996年中国在签署该公约时就声明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权,但英美等国并未加入这一公约。此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包括《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等。但在文物法律专家看来,整个规则体系只是由国际道义来维系,有效的约束机制匮乏。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云霞认为,由于公约是在近几十年里签署的,这些公约本身并没有追诉力,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发生在一百多年以前,那么要用今天的公约去追索一百多年前的行为,这个是非常困难的。

  

  刘洋认为,撤拍是最好的结果,可以达到买卖双方及自身的三赢,如果拍卖照常进行,律师团将采取行动促使拍卖流拍。刘洋透露,到本月23日拍卖之前,法国学联将组织学生进行抗议,中国留学生会联合北京、上海办事处进行抗议。一些法学专家则认为,通过外交渠道,通过中国政府和其他相关国家政府的直接、正面的谈判与沟通,达成一个返还的协定,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有效的一种方法,或者通过发挥一些民间机构以及政府间机构的协调功能,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

  

  追讨兔首和鼠首难度大

  

  以法律途径追讨中国圆明园兔、鼠首铜像,也有不同看法。

  

  据媒体报道,圆明园学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通过诉讼来追索很难成立。这位专家表示,在通过诉讼方式追索流失文物成功的国外案例中,土耳其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追索回被盗文物,也是经过了很多年的诉讼,但其成功的关键因素是有人证、物证证明这些文物是被盗文物,而且其人证当时还健在。“而兔、鼠首已经历过至少五次转手,没有证据证明现在的收藏者是从圆明园抢来的,而法国也是保护私人财产的,所以诉讼很难成功。”这位专家说,“从逻辑上看,通过诉讼来追索也很难成立。就比如有一位中国收藏家收藏有一件乾隆官窑瓷器,这位收藏家的祖上与清宫没有任何关系,那是不是就说这位收藏家持有这件瓷器就是非法的,故宫或者乾隆的后人就能通过诉讼把这件瓷器要回来?”

 
 

  著名文物专家、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法律诉讼追索海外流失文物,面临很大困难,特别是对已经流失海外很久的文物,因为“人家不讲理你也没办法”。

  

  据介绍,2002年12月9日,以大英博物馆和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为首的19家博物馆,甚至无视有关各国文物归属权的国际条约,炮制了一个所谓《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称长期以来,这些“获得的物品”,已经成为保管这些物品的博物馆的一部分,并且延伸为收藏这些物品的国家的一部分,等等。

  

  有没有比较好的方式?


  

  王云霞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方式是很多的。最主要的方式我觉得就是外交渠道,通过中国政府和其他相关国家的政府,直接正面谈判、沟通,达成一揽子协定,或者是通过某一件特定的文物,达成一个返还的协定,这个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有效的一种方法。如果这种方法短期之内实现不了的话,也可以通过发挥一些民间机构或者政府间的机构,政府间的一些委员会,通过这些机构,也可以做这样一些工作。

  

  据介绍,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也多次运用法律和外交手段,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通过国际合作,成功索回流失海外文物。比如,1998年,从英国追索回从香港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3000余件;2001年,从美国追索回被走私的河北曲阳五代王处直墓彩色石雕像;2003年,从香港某拍卖公司依法索回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被盗的49件珍贵文物等。

  

  谢辰生认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非法出境的文物我们要永远保留追索的权利,我们可以等,一直等到他们对自己前辈不光彩的行为有所愧疚的时候。文明在进步。我相信这一天会到来。”

  

【编辑: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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