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术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17日在文化部获颁“国家重点美术馆”标牌。
加上2011年评定的9家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包括中国美术馆、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江苏省美术馆、广东美术馆、陕西省美术博物馆、湖北美术馆、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北京画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在此次评估中顺利通过复审。至此,“国家重点美术馆”的阵容扩充到13家。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收到全国60余家各级各类美术馆的申报材料。通过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核及专家组的初评,共有15家美术馆进入实地考察程序。经过实地考察以及各专家组严格执行考评工作的各项要求与规程,最终入选4家。
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评估结果看,与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多为省级馆或中央直属单位不同的是,在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中入选的,除了浙江美术馆是省级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都是市级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是院校美术馆。这种现象,既反映了当前美术馆多层次发展的状况,也是最近几年文化部不断加强对美术馆管理及重点扶持的成果体现。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提高美术馆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美术馆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美术馆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评估主要是从美术馆的综合管理、建筑与环境、藏品资源、展览与社会影响、公共教育与公共文化服务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旨在评估美术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公共文化传播功能的能力和实绩,科学考评美术馆的典藏、研究、展览、公共教育和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美术馆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美术馆的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使美术馆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社会贡献率,同时便于社会关注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