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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拍卖买家付款有这么难吗

来源:《AMRC艺术市场周报》 作者:吴琴 2012-05-24

至今未付款的5.5亿元的乾隆粉彩镂空转心瓶 高40厘米 约制作于1740年

 

苏富比拍卖公司近日在香港向当地法院提出9起针对买家拒付拍卖款项的诉讼,并首次公布这些竞拍成功后拒绝付款者的名单,这些拒绝付款的竞拍者中以中国内地买家居多。相关法律文书显示,从2008年到2011年,苏富比拍卖公司有19件拍品的交易因被买家拒付而被取消,总额达到2200万美元。

 

国外拍卖公司的二次拍卖

 

一年前,一位中国买家在巴黎Olivier Doutrebente拍卖公司出价360万欧元竞购乾隆皇帝的古籍文本,但事后并未付款。巴黎拍卖公司将这件拍品的估价调整为120万欧元,于今年3月31日再次上拍。另一位中国买家出价1240万欧元竞得的一件乾隆御印,也仅结算了部分款项,这件玉玺也于3月31日重新上拍,估价调整为400万欧元。2010年11月11日,英国班布里奇拍卖行接受私人遗产小拍,一只乾隆粉彩镂空转心瓶被一中国买家以5160万英镑(约合5.5亿元人民币)竟得,创出迄今为止中国艺术品在全球拍卖最高价。至今,这位中国买家也未付款。近期,英国《金融时报》、英国《每日邮报》、美国彭博社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拍下天价花瓶的买家未付款,花瓶仍在库中保管,并面临着二次上拍的命运。去年11月,澳大利亚墨尔本Mossgreen拍卖行举办了一场“中国艺术珍品和欧洲艺术及古董私人珍藏专场拍卖会”,一位中国买家买下了两尊明代镀金铜佛像和3件清朝青花瓷器,5件拍品的成交价约32.8万澳元(合人民币218.2万元)。但同样买家至今仍未交付拍卖款。因此,今年2月Mossgreen拍卖公司将这些作品重新上拍。

 

这两年中国买家在国际艺术品市场竞拍作品成功最终却并未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中国艺术品收藏家乃至中国人在国际的形象。目前,国外的拍卖公司在遇到中国买家拒绝付款的问题上大都采取的是将拍品调低估价后重拍。而根据法国的《刑法》第313条第6款,参加竞拍但最终拒绝付款者,将被判处2.25万欧元的罚款和6个月的监禁。其他国家的法律对类似行为也有处罚规定,但却从未听闻哪家拍卖公司采取过用法律措施维权。香港苏富比拍卖公司此次选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原因之一是这些拍品的来源、品相、归属都没有问题,买家没有理由不付款。据苏富比亚洲区行政总裁程寿康说这种诉讼方式效果很明显。

 

国内拍卖公司的调解

 

匡时拍卖公司董事长董国强前两天在微博中发了一条微博是这样说的:“一群搞拍卖的聚在一起,手机铃声此起彼伏。电话接通后说的都是类似的话‘真对不起,买家还没付,我们每天都在催。好的,好的,我再催催’。”简短的几句话,可以看出中国拍卖公司对待延迟付款或者是不付款的态度,那就是调解以及等待买家主动付款。买家延迟付款其实和中国人的性格有关。自古以来中国就是礼仪之邦,注重人情世故、礼尚往来。在中国,拍卖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更是要处理好委托人和买受人(成功竞拍的买家)的关系。通常买受人一方因为资金周转等原因引起的延迟付款行为在中国绝大多数的拍卖公司看来是可以理解的。但在面对拍品价格越来越高,高端拍品频繁突破亿元高价线的趋势,以及为了尽量减少或者杜绝愈演愈烈的买家拒付款现象的发生,拍卖公司也制定了相关的对策。例如对于特别拍品,提高拍卖保证金,中国嘉德、北京保利、北京诚轩等拍卖公司在去年已经相继采用此种方式。对于部分长期拒不付款的买家则采取将这些买家列入拍卖公司的黑名单。

 

政策规范出台

 

一般而言,买方拍而不付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拍品本身确实存在瑕疵,二是拍品是赝品或者伪作,三是买方有意观看市场,在付款之前先找到下个买家,或者看竞得的拍品的市场潜力。对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形,《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008年苏敏罗因为2005年拍得吴冠中的《池塘》伪作而状告拍卖公司和拍品委托人,但最终败诉。在中国艺术品自古以来的交易历史上,买家对自己的购买行为要承担责任,买对了是“捡漏”,买错了则是“打眼”。第三种不付款的情形则是典型的在艺术市场中的投机行为。针对这段时间市场上出现的种种乱象,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耀申3月28日在国家文物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文物部门有责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下一阶段,国家文物局和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继续努力做好文物拍卖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整顿行风行规,建立健全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责任制,严格文物拍卖标的的报审、备案等工作,严格进行文物拍卖经营资质许可工作,及时开展文物拍卖经营资质有效性查验。艺术品市场、收藏市场、艺术品博览会、网络交易等买卖文物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交易欺诈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文物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规范引导措施,促进文物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近年来出现的网络文物交易情况,国家文物局正在加紧调研,研究建立网络文物交易和服务主体准入机制,并制订相关管理措施。

 

从长远看来,除了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部门对艺术品行业的规范、监管,拍卖公司对拍卖未付款现象的对策外,人民自身的素质、修养也是亟待提高的,艺术品在西方除了法律对相关行为的约束外,更多的是靠诚信品质。一个健康稳定的艺术品市场离不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也离不开文化的繁荣昌盛,更离不开大众的文明礼信。

 


【编辑:成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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