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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拍卖会引发一场大乌龙:拍得红酒290箱多是空箱子

来源: 温州网 作者:叶淦文 2013-09-11

一场拍卖会引发一场大乌龙:拍得红酒290箱多是空箱子

一场拍卖会引发一场大乌龙:拍得红酒290箱多是空箱子

“明明拍得约290箱红酒准备销售,取货时却不到9箱。”9月10日下午,乐清柳市一家红酒专卖店的老板胡先生说,一箱有6瓶酒,这些酒的促销广告都打过了,现实让他很尴尬。他认为,法院、拍卖行和银行等方面的原因,差点让他成了“不诚信”的商人。

竞拍到手的红酒数量怎会缩水?不见的红酒哪去了?问题出在哪个环节?9月10日,记者进行调查。

畅销红酒是拍品 红酒店老板拍下欲促销

8月8日,温州市一家媒体刊登一则酒品和部分电器拍卖公告。胡先生看到后,上网找到了拍卖的详细清单。

“上面很多酒都是比较畅销的,尤其是小羊头干红葡萄酒很受欢迎。”胡先生说,冲这款酒,他决定参加竞拍。

8月14日,胡先生交了10万元的拍卖保证金,并领取拍卖竞价书及报价单。8月16日,他参加竞拍,拍到小羊头干红葡萄酒、大羊头干红葡萄酒等5种酒和一款藏酒柜,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8月19日,胡先生交付了总价28.6万多元的货款和佣金。

眼看货物交付日子临近,胡先生便寻思如何将这些货物推销出去,最后决定搞促销活动。货物交付前,他开始准备红酒促销方案,并在当地的媒体上做广告推广。

“我以为是铁板钉钉的事了。”胡先生说,接下来的事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将他的销售计划全盘打乱。

明明拍得约290箱 最终交付不到9箱

9月3日是货物交付的日子。胡先生和妻子雇了货车来到温州市区一仓库取货。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拍得的约290箱小羊头干红葡萄酒数量出现了严重缩水。他只领到了8箱多2瓶共计50瓶的小羊头干红葡萄酒。他说,除此之外,部分竞拍物也出现多出或不足的情况。

胡先生说,小羊头干红葡萄酒的拍卖成交额为每瓶115元,总计200100元。这样的成交额,是以290箱共1740瓶计算。如今,数量出现这样大的差额,他实在接受不了。

胡先生询问出现此情况的原因,交付现场一名穿制服的人说:多补少退。为了不违约,胡先生将50瓶小羊头干红和其他货物带回乐清。

9月4日,胡先生来到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领回了多付的货款和佣金。他说,对方称告知书上已经写明实际交付标的与清单有出入的,以现场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至于为什么会出现数量严重缩水的情况,对方让他去委托拍卖的法院了解。

胡先生说,事后他曾再次和拍卖行协商,但没有结果。至于法院方面,胡先生称不知该具体找谁咨询。

胡先生:“多补少退”是霸王条款

胡先生提供的一份拍卖成交确认书上,拍卖标的为:小羊头干红葡萄酒,6瓶装750毫升,约290箱;确认书第五点为:买受人同意按上述成交数量、价格先行结算。标的交付时,以实际数量、按拍卖成交单价实行“多补少退”。

“多补少退是一个什么概念,有没有一个具体的界定?”胡先生说,拍得的约290箱酒缩水至不到9箱,这差距太大了。他说,如果他放弃交付属于违约行为,那红酒数量相差这么大,拍卖方算不算违约?他认为,拍卖方一句“多补少退”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属于霸王条款。

胡先生一直想不通,为什么红酒数量会出现缩水?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是不是有人做了手脚?他质疑,这也许本身就是一个空标。他提出,要该款货物金额的两倍赔偿。

拍卖行:拍卖有规则,事前已告知风险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总监、该次拍卖的拍卖师林柏楠介绍,此次是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进行拍卖,属于司法拍卖。因法院此次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多且混杂,并处于扣押状态,拍卖行没有办法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

林柏楠说,法院启动拍卖程序后,先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然后再给他们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拍卖。因为此次标的物数量有不确定性,他们只能提供评估数量给竞拍人参考,且在告知书和成交确认书上都写明了以交付时的数量为准。他说,拍卖前已将拍卖瑕疵告知,出现的后果买受人要自己承担。

对于“多补少退”的问题,林柏楠认为,参加拍卖要遵循规则。如果对“多补少退”等内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参加。此外,“多补少退”并不会在所有的拍卖条款中出现,主要针对成堆的原材料、设备类等数量需要交付时清点、过磅、计量等拍卖。

无酒箱错被统计为有酒 空箱现仓库原因或有二

鹿城区人民法院后勤保障中心的王迎冬是此次拍卖的经办人。对于交付时出现酒少掉的情况,他承认法院方存在过错,错在对评估公司的清点数量没进行核实。

王迎冬介绍,这次拍卖的货物原属浙江银星经贸有限公司,后抵押给多家银行,属浮动抵押。拍卖货物包括酒水、电器等物共40000多箱,涉及的酒水有100多个品种,共估价800万元。去年曾处理过一次,目前还剩30000多箱。

王迎冬说,存放货物的仓库有数千平方米,里面货物多且杂。委托评估机构清点时,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只检查了前面部分箱子,发现箱内有酒,就没有检查后面的箱子。因涉及货物量大,评估人员便以箱为单位来清点。

“虽然复查不是必经程序,但因相信了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导致错误发生。”王迎冬说,后来检查,仓库后面存放该种酒的绝大部分箱子里都没有酒。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空箱子,王迎冬称原因尚不清楚,但不排除原先存放的箱子就是空的或查封前被债权人搬走的可能性。

王迎冬说,目前,他们正积极处理此事,最好是法院、买受人、银行和拍卖行四方能沟通协商,制订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考虑走司法程序。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

买受人的损失应得到合理赔偿

司法拍卖对拍卖机构而言,是与法院之间形成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对竞买人而言,是与拍卖机构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与拍卖法院并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私法领域,公平、诚实信用精神指导和规范着整个交易的始终。约290箱红酒的成交量,最终交付不到9箱,这两组数字的差距已经完全脱离正常人的合理预期。如果以“最终交付数量为准,多补少退”作为免责事由,说明本次拍卖缺乏诚信。

人民法院除了作为委托人身份进入拍卖程序外,还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委托拍卖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比如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不到9箱红酒清点成约290箱,执行工作太不严肃。不管是司法拍卖还是普通拍卖,对于拍卖机构来讲,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未变化。其实际履行的合同与成交确认书差距过大,已经远远超过所谓“免责条款”的可预测范围,买受人所遭受到损失,应当得到合理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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