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多数人不把“拥有”一件昂贵的艺术品当做某种高贵身份的象征,并必须想方设法对其独占的时候,艺术品的价格才能与其真正的价值相符。
张大千的《拟唐人秋郊揽辔图》正要在香港苏富比拍卖,就闹出了归属权的争端。来自台湾的陆介铿先生声称本人才是此画的“物主”。他讲述的故事很曲折:陆的父亲于1950年代在香港居住,结识张大千,得其赠画;1983年,父亲将其作为结婚礼物赠送给陆;后陆出家,陆的弟弟将画交给父亲生前一位老员工代存,2009年陆家与这位老员工失去联系。目前,苏富比正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展出此画,估价约港币880万-1280万元。
艺术品拍卖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所有权归属纠纷尚属稀罕。但在艺术品市场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却是屡见不鲜的。例如,2009年,美国纽约两大著名艺术博物馆——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和古根海姆基金会——收藏的毕加索画作《牵马的男孩》和《葛乐蒂磨坊》,就被一位名叫朱利乌斯·斯科皮斯的犹太学者声称应归自己所有。原因是,其家族前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将画作出售给他人,是迫于纳粹的压力。按照国际惯例,博物馆应归还作品。据估计,现在这两幅画总计价值约4亿美元。
在理想状态中,美好的艺术作品应当是全民族,乃至全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但商业法则告诉我们,这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资本对精神世界的入侵乃至全面占领,似乎是文化的世界里一桩既必需,又多少有点无奈的事。在“机械复制”的摄影术发明之前,一切艺术品都是独一无二的。用本雅明的话说,这些艺术品笼罩着“灵韵”,这种灵韵是少数人的专利。例如,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是巴黎卢浮宫的“镇宫之宝”,虽然理论上谁都可以欣赏,但实际上,只有出得起钱去巴黎旅行的人,才有此资格。于是,资本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艺术品经纪人通过“倒买倒卖”,使伟大的艺术品得以在时间和空间里实现流通,极大拓宽了可以欣赏其“灵韵”的人群的规模。
当然,在传播技术日新月异、人人皆可使用互联网的今天,打开谷歌搜一下,就能看到成千上万个《蒙娜丽莎》,不过这是另一个故事。
艺术也许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但艺术品却是有主人的,这个“残酷”的事实也许会伤到不少艺术爱好者的心。为什么对一幅名画的纯粹的展示,会伴随着所有权之争这样充满铜臭气的情节?这仿佛是个悖论。在这世界上,除了价格,我们似乎没有任何更加公平的办法去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可一旦什么东西有了明码标价,自然也就带来了利益的纷争。如今,一件艺术作品是否拥有归属问题,俨然成了艺术家身价的象征。位于英国的“艺术品遗失登记局”是一家专事艺术品犯罪追踪的机构,该机构曾经制作一份“窃贼最青睐”的画家榜单,其中,毕加索总计有1147幅作品或失窃,或失踪,或有归属权争议,位列榜首。上榜的其他人也均赫赫有名,包括夏加尔、达利、安迪·沃霍、伦勃朗,等等。英国《每日邮报》在报道此事时,曾援引一位专门侦查艺术品罪案的警官的话:“一幅画作如果失踪多年,则有利于某些人宣称对它的所有权,因为取证非常难。”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钱闹的。但是没钱又不行,怎么办?还是要倚赖我们每一个人观念的变迁。换句话说,当大多数人不把“拥有”一件昂贵的艺术品当做某种高贵身份的象征,并必须想方设法对其独占的时候,艺术品的价格才能与其真正的价值相符。在西方国家,不少艺术品收藏家养成了良好的公共服务精神,或将自己的收藏免费对大众开放,或将珍贵的艺术品捐赠给保存条件更好的博物馆,这些行为都会逐渐提升大众的艺术鉴赏水平,并降低艺术品给人留下的“稀缺感”。而在我国,无论艺术品还是古董,都还牢牢被本雅明所言之“灵韵”包裹着,带有过于显著的私人色彩。公共属性的欠缺,是导致拍卖和收藏产业存在混乱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在一些情况下,艺术品的虚高价格和封闭属性,已经使之成为某些产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艺术也许永远不会脱离资本的控制,但这并不应成为阻挡艺术走上公共性之路的障碍。从一起或许单纯的所有权纠纷扯到“艺术归谁所有”这个有点宏大议题,或许不太合适。但只有存留足够的敬畏和警惕,才不会让整个民族变成“牛嚼牡丹”的暴发户吧。
【编辑:于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