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春,文化部艺术局在南京召开了我国首次部分省市美术馆专业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我受命起草《美术馆条例》,后经批准,当年11月10日由文化部正式颁发,名为《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后,又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修改,听说改动不多,也就再没有过问。今重读原稿,感慨之至,走笔为文,以应主题。
《条例》计五章十六条。第二条曰:“美术馆是造型美术的博物馆,是具有收藏美术精品向群众进行审美教育、组织学术研究、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等多职能的国家美术事业机构。”此条强调了它的“博物馆”性质,对于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如何为美术馆定性至关重要。
美术馆当年拟名“现代美术馆”,1963年请毛泽东为美术馆题名的初步方案是“中国美术展览馆”,毛泽东果断删去“展览”二字,展览馆遂变成博物馆,真删得高明。英文称博物馆为Museum,称美术馆也是Museum或Art Museum。1967年,中国美术馆英文译名定为“The Museum of Chinese Art”。这样我们不能不追索关于Museum的定义。国际博物馆协会近几十年来一直认为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向公众开放的非盈利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以上文字也有调整,但宗旨未变。1986年起草《条例》时,尚没有看到国际博物馆协会的这个文本,今天看来,博协定义的社会性、公开性、永久性、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是明确的。那么,政府增加美术馆拨款,美术馆典藏活化陈列,重视公共教育,免费向公众开放等等措施,在中国就是历史性的进步,是中华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
博物馆首先要有藏品。中国美术馆1960年成立建馆小组,1961年成立“收购小组”,任务是开展藏品征集、作品研究、筹备陈列、开馆方针,被视为“关键部门”、“参谋部”,成员有刘岘、江丰、米谷、郑野夫等,此即为研究部的前身。这四位前辈中,3人戴着“右派”帽子,在逆境中,为中国美术馆作出了特殊贡献。在1961年4月的收购小组会议上,美术馆召集人蔡若虹说:“刘海粟‘天马会’等人的作品可以收,林风眠早期的《人道》、《十字街头》等油画作品你们应该去寻找。应将各流派的人排排队。”“国画名家作品多收些”,“宋、元、明、清也可以收,‘扬州八怪’和‘四王’的都要收。应开列流派名单。”华君武说:“重点要收吴昌硕、任伯年的作品。”是年6月,蔡若虹说:“美术馆的陈列应当从宋代开始”,“齐白石没有纪念馆,可考虑在美术馆中解决。”是年8月,周扬指示收购小组:“五四以来有条革命的线,左翼以木刻为主。离革命路线远些的也要收。”今天重温这些话特别感动,真敬佩和感谢这些前贤,他们心中有个类如通史的中国美术博物馆。昨日之收藏为今日之陈列奠定了基础,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收藏是千秋万代的文化积累,真应该格外重视。
《条例》第六条“收藏”称:“藏品是美术馆业务建设的基础。美术馆代表国家征集古今中外美术作品,以及与美术有关的实物、资料等。各美术馆根据自己的办馆宗旨决定收藏范围和收藏重点。提倡各馆办出自己的特色。美术馆通过收购、专题征集、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征集藏品。各馆之间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以调剂有无,交换藏品。”当年对此条讨论最为热烈。尤其“调拨”途径引起争论。我坚持留下了这两个字。我知道韩乐然的百多件作品是原历博转来,数百件钱慧安精彩的白描是朵云轩转来……有这个政策,将为国家厅堂馆舍或外事机构更换下来的作品转为美术馆藏品留下了通途。美术馆文革期间曾完好地代管过徐悲鸿纪念馆藏品,所以举办陈列时向徐馆借油画非常顺利。今天能否通过与徐馆交换有无,使国家美术馆也有徐先生的素描、油画不是没有可能的。另外,近年美术馆接受了大量的个人捐赠,其质量、数量、范围令人慨叹,有条件时应给捐赠者更丰厚的回报。古人捐款建庙都铭刻于碑阴,今将捐赠艺术品者刻入碑铭当是极应该、极简单又永垂不朽之举。在新时期,国家投资的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之成果藏之于国家美术馆,是时代的创举,全民拥护之,古人若知亦欣然叹赏吧,张彦远“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的古语仿佛在新时代焕发出了异样的光彩。
《条例》第八条关于“研究”是最长的一条,这可能是出于对本行的感受。其数点,一是:“研究工作是美术馆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收藏、陈列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前提。”二是研究的范围:“要围绕美术馆的性质和任务,开展美术馆学的研究,美术史论、美术思潮的研究,审美教育的研究,藏品及其作者和收藏对象的研究,展览、陈列艺术的研究和保管、陈列有关的科技研究等。”三是资料的收集:“应在研究部门内设立艺术档案室,系统收集、科学管理有关美术家、各美术流派,特别是成绩卓著的老一辈美术家的资料。除文字资料外,要特别注意各种形象资料的收集。”当今资料的数字化共享提供了太多的方便,百度也无所不包,但纸本文字和实物资料仍不可替代。20年前,通过编辑《中国美术年鉴1949~1989》,获得了数千份美术资料,皆已由艺术档案室分类编号以方便借阅,惜档案室已撤,这些档案也打入地下室冷宫。我作为发起者甚感心凉,更影响了老一辈史论家捐献资料的热情,甚至担心这些犹如心血的资料未来的遭遇。美术馆代管的中国近代美术研究中心本应兼此职能,也不知今日是否健在?实在令人堪忧。
《条例》第九条是“陈列、展览”,重点强调“藏品陈列是美术馆面向社会的主要方式,有无长期陈列也是区别美术馆和展览馆的标志之一。各馆应在收藏和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办好系统的长期陈列。”我清楚记得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博物馆都瞧不起美术馆,因为你没有系统陈列。中国美术馆自1963年正式竣工定名,即研究开馆陈列,1965年10月推出“建国以来部分美术作品藏品陈列”。此后几十年来,中国美术馆曾数度试办近现代或近百年藏品陈列,无奈总是不久长,因为美术展览馆太少,陈列总是被各种临时性展览挤掉,陷入不办不像美术博物馆,欲办又因展期短藏品经不起折腾的两难境地。近年“活化”藏品的口号多好,但往往也“活”得不够久长,因此长期固定陈列总是不长不固,变成了短期行为。也因此,人家说中国没有美术博物馆,到故宫、国博看不到系统的古代美术陈列,到中国美术馆看不到系统的近现代美术陈列。对此,吾侪无言以对啊!我们期待着宽阔的新馆落成,使中国美术馆摆脱没有系统陈列的尴尬困境。一旦有了相对稳定的系统陈列,如何活化就是“小菜”了。
(作者为美术史论家、书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