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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泠印社要拍卖出土文物青铜器?国家文物局发话了

来源: 作者:田云华 徐进 2019-12-17

近日,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因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2019年秋季拍卖会—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拟拍卖疑似出土文物的情况。国家文物局已经正式向浙江省文物局发函,要求其尽快对文物拍卖标的进行审核。那么,浙江这家拍卖公司所设置的2019年秋季拍卖会上的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究竟要拍卖的都有哪些青铜器呢?

记者在该拍卖公司的官网上看到,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所展示出来的拍卖标的有三十多件,从其介绍的情况来看,估价最高的是2200万的标注为商代晚期的青铜奚卣,还有标注为西周早期的簋、尊、盘、青铜兽首刀,以及标注为战国时期的青铜鎏金交体龙纹带钩、提梁盉,标注为汉代的虎镇、青铜短剑,标注为唐代的铜镜等等。国家文物局接到的群众举报称,就是在这些文物中有疑似出土文物。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文物局的函件中,还特别提到要求浙江省文物局认真对照2017年浙江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违法拍卖安徽博物院被盗商代青铜鬲案件中的文物以及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及标准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对上述拍卖标的审核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核查结论函报国家文物局。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为加强文物拍卖管理,规范文物拍卖行为,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哪些物品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一)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标的;

(二)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

(三)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以及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四)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

(五)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

(六)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构件;

(七)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标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此次核查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请你继续关注央视新闻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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