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著名画家范曾以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为由,将郭庆祥等三人告上法庭,仅郭庆祥就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昌平法院近日将审理这起案件。
郭庆祥也非无名之辈。在收藏界,他的名字也叫得很响,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我看了范曾指控他侵害名誉权的文章,以及相关的一些访谈,谈到当前书画界、收藏界的一些问题,并没有提到范曾的名字,不知范曾根据什么认定这里说的就是他,非要出来打这个官司。是他说的和自己太像了吗?莫名其妙!
郭庆祥是否侵害了范曾的名誉权,自然有法律说了算,用不着我辈来多嘴。我想说的仅仅是,即使真如范曾所认定的,郭庆祥的那一番话是针对范曾的,那么,他没有权利这么说吗?或者,他这么说,有什么不对吗?
根据起诉书,我们看到,被告让原告感到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的那番话是这么说的:“现在有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其实也有过度包装之嫌。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人物造型大同小异。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
这番话说得很好啊!切中时弊,即使把“有一位”直接换成“范曾”,我看也没有什么。我是有幸瞻仰过范曾先生画作的,确如郭庆祥先生所言,难怪范曾坚持郭庆祥说的就是自己。事实上,就书画界这种不良现象和风气而言,范曾不仅是个代表人物,而且亦难辞其咎。我记得,早在范曾先生去国之前,社会上已经有了这种针对范曾及其画作的批评,范曾先生如果并不健忘的话,应该也还记得。
当然,艺术总是见仁见智的,对艺术家常常也是这样。喜欢的,难免捧上天,不喜欢的,或许就贬入地。这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以范曾先生的见多识广,似乎也不必往心里去。有权有势的,可以喜欢你的画,夸你的画好;无权无势的,如我辈,也可以讨厌你的画,说你的画不好。不能听到表扬就笑,听到批评就闹,别人说几句不中听的话,就闹到法院去,倒弄巧成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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