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10点,吴先生提着7个装满字画的纸袋来到法庭。而被告夫妻俩都没有出庭,三名代理律师为他们出庭辩护。
吴先生称,这些字画都是他的父亲在上世纪20年代收集的,其中有齐白石画的螃蟹、吴昌硕的书法等。为此他特地设立了一个“顶天”的木柜,上部是书画阁,下部堆放棉被等杂物。今年4月15日,他正准备取出字画进行欣赏时,却发现这些字画都被水浸湿了。经检查,吴先生发现水是从天花板与墙角间的缝隙中漏出来的。他立即找来了物业和楼上的李某一家,发现木柜的上层正是李某家的洗衣机排水处。吴先生认定,李某家对排水设施进行延伸改动造成了漏水。在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吴先生将李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20万元书画损失费和2000元家具墙体修复费。
“被告的用水是必须的也是合法的。”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漏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认定是被告责任。而且认为原告本身存在保管不合理的责任。
当天的庭审,双方仅对渗漏的原因和责任进行相互举证,由于各方面证据不足,法庭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择期继续开庭。
休庭后,吴先生告诉记者,他收藏的这些字画全部是真品,他本打算继续传给儿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