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人”成鉴定师主体
目前,社会上最常见的鉴定人有三种,首当其冲的是家属。拍卖会上难以识别的绘画作品,往往请教家属:家属说是真的,就成了真品;家属说是假的,就是赝品。还有各种名家后人的组织、联谊会,由他们出面鉴定先人的作品,往往也是“一言九鼎”。当然,也有例外。前不久,上海有家艺术品拍卖公司投拍的陈逸飞油画《责任》,家属站出来说非陈逸飞之作。该画以220万元起拍,最后以600万元落槌,比预估价高出了一倍多。但这仅是个例。其二是收藏家,他们在各种场合,包括平面媒体上、电视镜头前,为公众鉴定文物。而他们“上课”、开讲座所使用的实物,通常是自己的藏品。其三是专家、学者,他们中有博物馆界人士,也有持文化部门或文物机构颁发证书者。
把关者往往把不了关
按理说,有了这些鉴定人员把关,拍卖市场就该是纯净而有序的,事实却不然。业内人士指出,文物鉴定是一项专业技术,家属提供的资料可以借鉴,但单靠他们认定,显得有些草率。如果家属在现场看到艺术家创作,鉴定还有根有据;如果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创作,又如何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更何况是相隔了好几代的后人,又不从事艺术创作,鉴定知识从何而来?
家属没有专业知识,看“走眼”情有可原,一些藏家和专家的“失误”就令人痛心了。一位文物工作者告诉记者,前不久,北京拍卖市场出现了四件国宝级拍品,总估价达7210万元。后来证实一件“战国至西汉年间九镶带钩”和两件“东汉御用漆器”为赝品,另一件“春秋四羊青铜器方壶”还在鉴定,难以确定真伪。这四件文物事先经过北京和湖北专家的鉴定,其中一位专家事后承认自己对漆器“不很了解”。
建立鉴定师考评制度
而这些所谓的藏家、专家们之所以敢于四处讲课、鉴定,他们的行为无人监督、无人“鉴定”是一大原因。有关人士指出,目前的监督和考评制度有两大问题:一则存在于发证单位。现在,只要与文博、文化有关联的机构都可以发证。鉴定师、文物专家、文博顾问的头衔满天飞,甚至还有某某媒体鉴宝栏目的嘉宾,都可以在社会各种鉴定场合邀名领赏,收费开具“鉴定证书”。其次,是对鉴定结果的对错,没有奖罚。错了说声看“走眼”,来句“这是难免的”就没事了。其实,普通百姓对鉴定师的要求并不苛刻,只希望他们凭着自己的良知说真话,真品就是真品,赝品就是赝品,而不是拿了钱“忽悠”人。
业内人士呼吁,有关文博部门应尽快建立鉴定师的奖励、惩罚监督机制,每年年底对鉴定师进行考核,对于不负责任,或为了某种利益颠倒黑白的鉴定师,要给予处罚。对于一些在公众场合不恰当地宣扬自己藏品的“鉴定师”,更要严加管理。(记者 顾咪咪)
【编辑:叶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