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将于2月23日至25日拍卖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消息,成为海内外关注的焦点。2月12日,本报刊发《法国拍卖公司撤拍圆明园国宝》消息的当天,外交部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亮明态度: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但同日,有媒体称佳士得发表声明称没有撤拍。就此,记者数度致函佳士得公司,佳士得回应称支持文物回流,但未就究竟是否撤拍表态。
与此同时,律师团征集诉讼原告行动中,“最合适的原告”圆明园未 表态出面当原告。不过律师称,已做好依据法国法律迫使拍卖停止的准备,同时通过本报发出律师声明,向全球“潜在买主”发出警告。
佳士得部分回应本报询问
2月12日,本报刊发《法国拍卖公司撤拍圆明园国宝》新闻的当天,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法国佳士得公司将对已故时装大师圣洛朗所收藏的一些文物进行拍卖,其中包括圆明园流失的两件铜像。有报道说,拍卖会被取消了,中国政府在此事上的官方立场是什么?”
姜瑜答:“中国国家文物局负责人已经明确作出了回应。众所周知,相关文物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劫掠走,并流失海外多年的中国珍贵文物。中国对其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拍卖战争中非法掠夺的文物不仅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而且有悖有关国际公约。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慎重予以考虑。”
同日,国内有媒体报道说,佳士得发表声明,将按时拍卖这两件文物。撤拍和坚持拍卖有两个版本,面对中国外交部的表态,佳士得如何回应呢?
2月13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向佳士得公司发邮件采访。当晚,佳士得英国总部以中、英两种文字给予回复,原文如下:“佳士得非常尊重关于‘大水法’铜首拍卖所处的文化背景。我们将竭诚持悉心与耐心来妥善处理其与圆明园之间的关联效应,协调与圆明园相关的各个细节。佳士得支持文物回流,并将协助各界有识之士,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最大力度的支持。”
2月13日晚,央视对此次圆明园文物拍卖风波进行专题报道,相关专家纷纷发表看法,并给81人律师志愿团以道义上的声援。
13日和14日,记者以邮件形式再次联系佳士得,询问是否停拍,对专家的看法有何回应。同时,记者给佳士得北京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联系,发短信没回,打手机不接听。截至记者发稿,佳士得未作出回应。
佳士得到底撤拍不撤拍,仍是悬疑。律师团不得不做“打仗”的准备,但时至昨日,该团还不敢动“棋子”。
更合适的原告尚没有出现
1月17日,本报在第一时间刊发有关律师团“讨回流失兔首、鼠首紧急征集诉讼原告”的报道,律师团经筛选,曾选择了在香港注册的“全球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作为原告。拍卖的日子日益临近,但诉状迟迟没有递交法国法庭,这一状况引起了人们的诸多猜想。
律师团首席律师刘洋说起此事又喜又“悲”。2月15日下午,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外交部发言人就此事答记者问,是对律师团的强大支持,使我们更师出有名了。法国华侨也打电话说盼着国内起诉,只要高调诉讼,相关文物就不见得能卖出去或者卖一个好价钱。但律师团到现在还没有动“棋子”,是因为在等“非常适合的原告”来参与这个事情。
2月13日,律师团联络人李兴锋告诉记者,当天律师团正与圆明园管理处协商其当原告事宜,“外交部都亮明态度了,估计有戏”。
15日晚,刘洋告诉记者:“在整个诉讼计划里,圆明园管理处承担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最好的原告。这是因为从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第30条来看,本次诉讼结果对圆明园是最利益相关的,其主体适格性毋庸置疑。最重要的,其拥有许多非常重要的诉讼资料,许许多多的证据将可以从那儿发掘,圆明园还有许多专家,而专家证人在本案中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虽然圆明园管理处表现比较积极,可是他们做不了主,圆明园不出面当原告,作为律师我很尴尬。”
已做好依法迫使停拍准备
如果佳士得坚持如期拍卖怎么办?这是人们普遍担忧的问题,在刘洋看来,他们对案件的预期比较乐观。
刘洋说,诉讼状中法文版本已送达法国,只在等最合适的原告出场。在法国,还有3位精通法国法律的华侨律师已写好了“禁止令”,用中国的法律讲就是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开拍前向法院递交“禁止令”,拍卖活动就得依法停止。
“我方举证很容易完成,圆明园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无需举证,另外被告自己介绍拍卖物品时说来源于中国的圆明园,自认的,我们的举证责任很容易做得到。持有文物者的持有并不是善意的,他知道这个东西的来源,东西不是清朝政府卖的或者赠送的,是非法所得,持有人不享有善意取得的费用,因此索赔权也不享有。”刘洋说。
律师声明警告“潜在买主”
15日,律师团还向本报发来了相关法律文书,一个是向拍卖方和文物持有人发出的律师函,一个是向世人发出的律师声明。
律师函中说,鼠首和兔首是窃掠而来,故该物的丧失并非所有人的本意,因此所有人及其继承者依据世界普遍的道德标准和法律规范,有权利行使追索权并随时主张权利。国际拍卖规则和佳士得都有郑重承诺:“有权利瑕疵和所有权争议的艺术品不能拍卖。”而该物的争议人所共知。而今,置中国人民的感情和尊严于不顾,这种做法十分不妥。这也是中国人出乎寻常地万众一心、强烈关注的主要原因。“如果真有人胆敢铤而走险将这块烫手山芋揽在怀里,那世界将会发生一种强烈的震撼,这种正义的震撼足以摧毁一切以虚伪、自私、冷酷和不负责任筑起的商业防线。故,本次交易绝没有得利者……”
律师声明是对全球而言的。律师郑重声明说:“告诉世界上那些潜在的买主,你们谁买这个东西,潜在的权利瑕疵,有可能失去你们的权利你们的金钱,不要擅自出手,否则遗患无穷。今后对于该物所有买受人,声明人都不承认他为善意取得者。如果今后权利人行使追索权,买受人将有可能成为被追索对象,面临诉讼和交涉。届时,权利人将不承认此次交易的价格为善意补偿价格。本声明一旦发表并经公开发行和经营的媒体传播,即视为已经发生效力。”
龙门石窟佛首案等待进展
据了解,我省有两名律师参与了此次诉讼,分别为河南开物律师集团律师杨敏华、河南法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保安。
2007年6月,刘洋参与了我国首例文物跨国诉讼案。他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名美国公民,向对方追索其持有的洛阳龙门石窟两个佛首。“跨国第一追”进展如何,人们极为关注。
杨敏华既是圆明园鼠首、兔首“跨国第二追”的诉讼律师,又是刘洋追讨洛阳龙门石窟佛首案的代理人。本月15日,记者就这两起海外流失文物案采访了他。
杨敏华说,对于圆明园文物案,可以说是初战告捷,主流媒体给予充分报道,外交部亮明态度反对拍卖,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为国家追讨流失文物,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他们深受感动。关于事态进展,作为律师团成员,他随时听从律师团的安排。
关于龙门石窟佛首案进展,杨敏华说:“春节前我问过一次法院,裁定还没有下来,听法官的话推测,裁定快下了。在诉讼主体资格方面,龙门石窟与圆明园一样最合适当原告。至于为何不出面当原告,法院原来对主体资格有争议,因为谁当原告合适,我国没有明确规定。另外,相关单位怕当原告可能是经费问题,同时怕对追讨文物没把握,当地政府也没有明确态度,怕万一败诉了怎么办。”
【编辑: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