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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回归路漫漫其修远兮,回流之路充满博弈与蹊跷

来源:新世纪周刊 作者:张雄 2009-03-10

 

  从2002年10月《文物法》修改后,官方开始肯定民间收藏,准许文物流通,民间兴起了一股收藏文物的风气。私人博物馆也得到了明确的政策支持,白明的北京睦明唐古瓷标本博物馆也是这一时期办起来的。在这几年里,他看到很多民营企业家“抢滩”文物界。“大概就在2005年左右,差不多到了巅峰,很多企业家派人到国外拍卖行买中国文物,因为价钱比国内的还便宜。”有资料显示,近几年来海外回流的文物艺术品已占到国内艺术品拍卖市场拍品的60\%以上。

 

  民间回购成风

  白明介绍,很多中高档的文物拍品,在国内的价格反而略高于国外。白明自己收藏的一些明代笔筒、晚清小件,都是托朋友从国外买来的。“我觉得这些东西买得很合算。当然最高端的东西,像宋徽宗的花鸟画,还是在国外。”

  文物回流的专场拍卖会近年来已举办多次。国内的民间买家,尤其民营企业家出手之迅速、大方,业内人直呼“抢宝”。浙江慈溪徐龙食品集团在2004年曾三赴海外,购回价值3000多万元的中国文物;流失美国多年的清代著名画家八大山人的《花鸟四屏》,被北京一位民营企业家以3500多万元高价抢回。

  中国美术学院朱叶青教授认为,私人从国外购买中国文物,除却价格上的因素外,还有另外的风险考虑。“民营企业家需要受到法规和其他保护的购买,国内的很多拍卖行不对文物做真伪保证。”

  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回归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国际公约,按照国际法追回。二是海外华人或藏家捐赠。目前被认为最好的回流方式就是通过市场,借助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以经济手段吸引海外私人收藏流失文物的回流。目前,除私人出境竞拍外,企业出资购买文物回国也成趋势。如中国保利集团出资兴建的保利艺术博物馆,于2000年春在香港拍卖会上拍得流失的三件圆明园兽首铜像——牛首铜像、虎首铜像、猴首铜像。

 

  最成功讨还:3000余件

  2002年10月,由文化部主管的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设立了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第二年7月启动了“国宝工程”。其宗旨是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广募资金,通过讨还、回购、回赠等方式,多渠道促成流失海外的国宝早日回归祖国。但打开了“国宝工程”的网站,点击“国宝工程大事记”,结果却显示为0。

  这并非意味着这个国家级工程在六年来毫无作为。实际上基金会几乎每年都会去海外淘宝,组织文物鉴定专家和收藏家前往海外收购珍贵的中国文物。但如业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所言,买回来的都算不得顶级的文物,真正的好东西人家肯定是不愿卖的。或许这也可以解释网站上的“0”。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先后加入了四项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其中1989年加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7年加入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是防止文物非法出口和要求文物返还的重要公约,也是追索流失文物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这些国际公约,中国政府对非法出口文物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即使是公约生效前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中国仍保留收回的权利。

  迄今为止,由政府出面参与的文物回流事件中,取得最大收获的是1995年的“英国文物走私案”。当年负责处理此事的是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马自树先生。这批走私文物的数量是3494件,其中大多数被中方索回。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内地曾流行过“要致富去挖墓,一夜变成万元户”的口号,盗墓、走私成风。不少地方发生恶性案件,甚至有安保人员被残酷杀害。

  马自树回忆说,那时候通过水路走私的文物数量惊人。为躲避水上警察的盘查,走私者把文物装袋用绳系在船尾,在水里拖着走。若是没遇到警察便万事大吉,拖着文物一直进公海跟文物贩子交易。若远远地看见警察过来,便砍断绳子,文物沉入大海,船上再无半点痕迹。

  1995年3月的英国文物走私案便发生在这一时期。当地警方破获了两批文物走私案,其中有中国文物,英方要求中方派专家前往鉴定。一个月后,两位中国专家来到伦敦,确认被英方查扣的文物中确有相当数量的中国文物。

  一名英国警员涉嫌此案,英方着手刑事立案,并于7月派人来华实地调查,准备刑事起诉。次年5月,国家文物局致函英国内务部,表明中国对此批文物拥有所有权的主张和要求归还中国的立场。

  但英国皇家检察院以文物走私发生地在香港而非英国本土为由,拒绝刑事立案,并认为这批文物进入英国是合法的进口。此时英国警方开始考虑退出此案,并向中方提出,如果中方不参加民事诉讼,警方只能将文物退还给走私嫌疑人。

  1996年9月,国家文物局新任局长张文彬访问英国,专程拜访了英国警方,了解了中国文物走私案的情况。回国后,张文彬向国务院作了汇报。当时分管文物工作的国务委员李铁映批示了8个字:“千方百计、追回文物”。随后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下成立了由国家文物局、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化部、司法部等部门的有关官员和专家、律师组成“追索英警方查扣走私中国文物工作小组”,处理这一事件,马自树任小组组长。

  这年12月1日,马自树率领一个专家组赶赴伦敦,寻求走私案的解决途径。在伦敦期间,专家组走访了警方、皇家检察院、英国博物馆协会、大英博物馆、苏富比拍卖行等部门和单位。一位英国皇家大律师告诉马自树,一旦启动民事诉讼,就必须为每一件文物举证——三千多件呢,必须提供这些文物的出土地。“逐一找到来源地根本不可能。”

  马自树终于见到了这批时间跨度极大、空间范围极广的文物:从远古时代的恐龙蛋化石到唐代的墓志,清代的瓷器应有尽有;从山西、陕西到西北、东南地区,涉及大半个中国。

  “有些漆器上面还没有脱水,明明是刚从墓里挖出来的,为什么还需要找什么证据?” 面对这批文物,马自树既吃惊又愤怒。

  马自树将情况反馈回国内,公安部派人到香港,希望能找到这批文物从内地走私到香港的证据,并无结果。此时伦敦一家地方法庭应走私嫌疑人的要求开庭,裁定中方必须在1997年1月17日前加入民事诉讼,否则将把文物判归对方。

  在离开庭还有10天时,中方律师以英国法庭蔑视中国国家豁免权为由,要求将案件移至英上诉法院审理,迫使法庭作出决定,无限期冻结全部走私文物,直到中方正式参加民事诉讼为止。

  马自树回忆,那段时间在伦敦,每天都在极度的焦虑中度过。“总想着得维护民族尊严,我们必须不辱使命。”可是在英国以刑事手段解决似乎无望,而参加民事诉讼,又无法备齐三千多件文物的证据,怎一个急字了得。

  焦急之中,马自树想出最后一招:通过律师向对方施压。“对方也是生意人,就是要让他们明白,你们几个个人跟我们一个国家打官司,是不会有胜算的。”马自树的想法是,即使最后只拿回一小部分文物,也算是“不辱使命”。

  回国之后,马自树将英国之行作了一次详细汇报。会议决定,要立足于法律途径追索走私文物。文物部门与公安部门合作,抓紧在案发地点做取证。另一方面与代理律师保持热线联系,随时关注走私人动向。伺机寻找解决问题的新线索。

  1997年1月15日,两名走私人终于表示了谈判和解的意向。英国法庭也提出庭外和解的建议。国家文物局向国务院汇报上述情况后,初步拟定了和谈的基本方案。

  接下来就是长达大半年的僵持,走私者不断出尔反尔,希望寻找到最佳时机和方式获取最大利益,谈判进展缓慢。

  经过外交部门与英国官方的反复交涉,并通过在当地的资源向对方施压,走私者在这年11月致函中方代理律师,提出在1998年1月进行谈判。

  1月24日,双方达成协议:对方承认全部文物的中国所有权,只对混杂在其中的部分外国文物、新仿工艺品及若干他们有证据在市场上购买的文物提出要求。中方索回其余全部中国文物,共3100余件。

  马自树悬了三年的心终于落了地。经协调,这批文物最终由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和中国民航免费运送回国,“这主要是为了表明追索流失文物是全体国民的责任。”马自树说。这批文物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并在1998年8月举办过一次展览。

 

  蹊跷的白瓷碗案

  马自树还经历过一起蹊跷的文物案。

  1993年4月,苏富比拍卖公司要在香港拍卖一批中国文物。在事先发布的拍卖图录上,故宫博物院陶瓷专家耿宝昌发现了一只明成化白瓷碗,估价在70万左右。他看着觉得很眼熟,并告诉国家文物局保卫处,说这件东西是开封文物商店的。按照法律规定,这只白瓷碗属于不可出境的珍贵文物,怎么会落到苏富比拍卖公司手里呢?

  此时马自树正在文物局主管文物安全工作,他立即请保卫处处长吴凤春与开封文物商店联系。吴告诉马自树,东西是开封文物商店的没错,但在一年前卖给了海南省文物商店经理王竹圃。按照当时的规定,王可以持有海南文化厅介绍信来开封文物店为博物馆征集藏品。为博物馆提供藏品是文物店的职责,因此开封文物店将白瓷碗卖给王竹圃并不违法。

  “人跑了,我们不知道他的下落啊。”马自树立即请吴与海南方面联系,结果得到这样的答复。马自树决定一方面联系开封文物店,将白瓷碗的全部档案资料调来;另一方面请外事处与拍卖公司联系,声明这只成化白瓷碗是走私出去的赃物——中方可以提供该碗的全部资料,请停止拍卖。苏富比方面提出,中方须在4月27日开拍前拿资料去鉴定核实。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签证想那么快弄下来很难。”马自树说。经过外事办与英国大使馆多方交涉,马自树也与英使馆文化参赞谈过此事,终于在最后的时间拿到签证。

  有签证后,机票也颇费了一番周折。4月26日晚上,马自树一行到了香港。在与拍卖公司联系后,第二天上午9时——即开拍前1小时,马自树赶到拍卖公司。经核对,白瓷碗的型制、尺寸、颜色等完全一致。苏富比当场决定,这只明成化白瓷碗停止拍卖,无偿归还中方。

  “他们事前已与委托人商定,如果鉴定确认文物是从大陆走私出来的,就无偿归还。”马自树说。5月25日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携带正式公文到拍卖公司取到文物。5月31日,白瓷碗回到北京,暂存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但是这个事有个蹊跷,过了一段时间后,有人从海外又看到了这只碗。”马自树说,当时文物局的工作人员送碗去历史博物馆时,疏忽了一下,没有跟对方要收据。这只明成化白瓷碗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不翼而飞。

  “到底怎么出去的,现在谁也说不清楚。这是不对的,一般来讲,博物馆收藏一件藏品必须要登记的。”马自树唏嘘道,“但是去年下半年,这只碗在北京的一家拍卖公司又出现了。这次拍卖,就给‘扣’下来了。”

  马自树介绍,“现在这个案子还没有破,肯定是有内贼。现在博物馆方面承认确实收到过,但是怎么出去的还是弄不清。我们在文物的管理上的确实有些混乱。”

 

  不都是“国宝”

  马自树承认,通过政府出面要回的文物数量总体而言还是不多。而实际上通过民间回购的文物中的精品,又少之又少。《北京晨报》曾报道,2004年曾有一批从美国回流的文物艺术品在上海开拍卖会,250件的总估价只有6000万到7000万元。而这批文物在来华前,美国的专家曾经鉴定过,认为“蛮好的”。

  “中国文玩的传承必须得靠这些人(民营企业家等新贵)。”白明说,现在的问题是,富人有了钱,但需要懂行的文玩经纪人帮忙“鉴宝”。业内人士普遍的看法是,民营企业家的的收藏热尚处萌芽状态,因文化底蕴的欠缺,收藏文物是为积累或炫耀财富,而非鉴赏。他们离真正的大收藏家还差得远。

  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后,国人盼文物回流热情高涨。在朱叶青看来,这恰恰反映了国人在这个问题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不能用爱国主义的热情来涵盖一切。”

  “文物的价值标准是由专家的经验、权威来圈定,量化标准有极大的伸缩空间,这就是所谓的‘水深’。”朱叶青说,现在动辄就把流失海外的东西都叫“国宝”是不对的,顶尖的文物必须是最能反映这个时期历史风貌、最为鲜明独特的精粹的东西。“比如一个老鼠脑袋究竟有多少文化含量?那就是一个民族伤痛的象征,只是历史的见证。它自身到底有多大价值,是很容易被估量的啊。真拿一个多亿买它,还不如让更多人吃上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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