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眠作品的真伪问题成了最近收藏界关注的焦点。其实不止林风眠,近年来,齐白石、张大千、徐悲鸿等名家作品也是各大拍卖公司赝品出现的重灾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量名家作品被仿制,并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拍卖会。比如上海有专门做徐悲鸿赝品的人,傅抱石的赝品甚至有一个造假集团,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
由于大拍卖公司的“金字”招牌,让不少买家觉得放心,于是,有些大公司的拍品也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要说出现这些问题并不奇怪,首先就是在艺术品鉴定上,并无标准可依。因为文物和艺术品鉴定多靠“眼力”,不同经验、见识的人,感觉的准确与否往往不同。鉴定手艺的传代,往往也是走“师傅带徒弟”的传统模式,靠的是“悟性”和几十年的苦功夫。这些因素都决定,对一件艺术品的作者、年代的具体判定很难有一个最后的“定论”。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有一幅国宝级名画,交给南北两位同为书画大家,又同在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担任委员的专家鉴定,得出的真伪结论截然相反。同一件艺术品的身价一日数变,在鉴定者眼里,并不奇怪。
如果仅是眼力的问题,倒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把“眼力”的主观差异作为借口滥用。有些拍卖公司收上来的拍品明明是假货,可在拍卖图录上不这样说,有个别人甚至与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串通一气,制假送假,知假收假,利润分成。一旦被发现,就可以用“眼力”问题开脱自己,反正这事都是主观判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吗!你怎么知道我是故意的?
更重要的是,即使东窗事发,对拍卖赝品者在法律上也难以处罚。拍卖法中就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该条款也就是目前拍卖行对买受者提出瑕疵请求权时最有力的抗辩。最典型的例子是,去年发生的吴冠中假画案中,受买人花230万元从一家大拍卖公司买到假画,打官司要求退赔时,一审却被驳回。
韩美林曾说,市场上流通的韩美林的画99\%都是假的。最令他气愤的是:在他本人指证假画后,有些拍卖公司还坚持不将假画撤下。有一次,他不得不在预展会上怒不可遏地将冒充他名义的假画当众撕下,以示抗议。如此看来,拍假者明目张胆的嚣张似乎不难理解:不拍白不拍,拍了又能拿我怎样!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