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书画造假成风,任何一位在艺术市场上有相应经济价值的古今书画名家,几乎都不能幸免于被冒名顶替的噩运。从保护书画消费者者的角度说,揭开各式各样书画作伪的神秘面纱还只仅仅洞悉了书画作伪“产业链”的一部分。因此,从本期开始笔者将分上、中、下三回来说解有关名家书画售假招术的内容,祈望能给广大艺术品消费者带来一个提醒与警示效果。
开门见假
“开门见山”是一句常用成语,现在却成了书画鉴藏活动的“普通话”,其词意有些许变化,一般指某件署名某名家的作品一打开看就立即会被懂行者认定为真迹,一点都不会让人生疑,也就是作品很典型,质量上好的意思。这里,笔者改为“开门见假”,意思是说有的售假者在某经营场所(以拍卖行为主)抛售某伪作时,有意将成品放置在展示、出售的“第一顺序”的这样显要位置。
之所以出现此现象,笔者认为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是近几年书画作伪的总体水准在大提高,名家赝品与真品的表面差距比大家想象的要小许多,能当场立辨一件书画真假的收藏者罕有。加上中国艺术品经营的“特殊性”,或者说是国内法律的“真空地带”,导致许多书画经营者卖假书画时并不一定需要躲躲闪闪或偷偷摸摸行事了,反而敢公开而大胆地吆喝;二是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第一顺序”往往会给有所期待的观者造成“先入为主”、“忘乎所以”的判断结果;三是收藏爱好者到拍卖行购书画,惯性思维总以为最先出场的书画必是“招牌货”,于是乎就一定有“先下手为强”的“冤大头”。
以真掩假
业内行家指出,每一场书画拍卖会的成交率和成交价的高低与所投拍作品的总体质量及真伪所占比例有直接的关系。此话不假,如果在某拍卖公司组织的一场拍卖会中,所上拍作品绝大多数都是真迹,同时该拍卖公司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口碑尚好,那么假设说有人或是无意或有意地在众真迹中掺杂进一件或两件署名某名家的疑伪成品,最后其“顺利”成交的概率就相当高,笔者本人就多次目睹到此等事例。
如图1陆俨少山水画疑伪成品很值得在此一说:该作曾于2007年11月在北方某拍卖公司上拍,最终成交价达50.4万元。拍卖那天,笔者看到排在该成品前后位置的陆俨少作品共计五件,质量均不差,故而对图1似起到“提携”作用。问题是,此疑伪画作的真迹母本图2于2001年11月也是在这家拍卖行被竞拍出去的,当时成交价只有6.6万元。可那却是地道的出版原作啊,其出版出处是1987年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陆俨少画集》第63页。
频繁入市
伴随经济与文化的飞速发展,近几年我国艺术品市场的规模空前扩大。现在在我国的大江南北,以艺术品拍卖行为主的书画经营机构其数量到底有多少根本就无人能数得清,而且这些机构的客源来自于四面八方,“生面孔”的收藏者多如牛毛。这等市场状况无形中为不法者抛售手中形形色色的书画赝品提供了“天赐良机”。据笔者观察,不但有些做工较“到位”的伪作可以一蹴而就地在拍卖行拍出高价;甚至某些“仿工”平平的成品也可以在“频繁入市”操作中觅到买家。诚然,出现此现象的原始动机似有所不同:一种占多数的是策划者存心要抛售某件署名某名家的伪作,他们在一处拍卖不掉的书画,可以很快再转到另一家拍卖行,再不成交就再挪窝,直至得手才罢休;另一种占少数的是有的买家购藏入某伪作后,或是自己醒悟或是他人告之真相,故又半主动半被动地再拿到拍卖行中想“解套”。
“托”市
拍卖行出于为某名家或公司的“面子”考虑叫若干人到拍卖场“抬价”的举动已然不是什么秘密。这里所谓“托”市,不仅仅只是要“曝光”某作品虚假成交的事,而是专门揭露有些售假者为达到抛售某名家伪作的目的,策划雇几个“托儿”,“混”坐在竞买席的各个方位,到时轮番举牌,设局诱骗那些冲动型的,爱跟风的买家。说白了,就像现在各地长途客车上时常上演的“易拉罐中奖”或“外币兑换人民币”之类的骗子所设下的局。凭笔者个人的见闻和判断,在当前所有拍卖行落槌的伪作中,起码占五分之一以上的数量是依仗此手段交投出去的。
障眼法的一举两得
待售的各种书画必会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以不同的方式展示,每一种展示的环境与方式(包括不同的观看方位)带来的审读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有些售假人便利用某种展示方式的局限性,有意让观者“视而不见”(即无法看清楚)当成成品,从而对伪作产生错误判断,这就是“障眼”法。
其具体实施手法有三种:一是把伪作镶在镜框中或张挂在玻璃橱窗里,因有厚薄不一的玻璃阻隔及反光作用,鉴定“视线”自然大受影响;二是将或挂轴或装框的伪作展示在光线昏暗视线不清的位置;三是有的售假者在展示某伪作时会有意遮掩当局成品款字的部分内容(上款居多),表面上好像是告诉大家“委托方有所顾忌”,其真正旨意是既“藏”作伪漏洞又增加成品的神秘感,可说“一举两得”。
2006年3月北方某家拍卖行的拍品预展处,隔着玻璃笔者意外遭遇(图1)这件装在镜框中的署名陆俨少的画作小品,由于室内灯光分布不均匀。所见的该画出现严重的反光现象基本就只能看出个隐隐约约大体的笔墨模样。所以笔者在现场发现有很多收藏人自始至终都未发现其中有“诈”,有的还在高谈阔论着此画是如何的“精致”与“气韵生动”,结果此画在该次拍卖中真的成交出去了。其实图1的母本至今还收藏在笔者手中,它曾在2004年出版在西泠印社出版社《陆俨少作品精粹》一书中,见图2。
诱君“误证”没商量
一切针对书画鉴藏的活动,辨真识伪工作显得至关重要。只是每个人的鉴定方法各不相同,有的相对合理,也有的极其错误。这一问题到了造、售假者们的脑中可就十分有数了,因说到底这事关他们的“生计”。诱君“误证”的情形是:有的书画鉴藏者一旦遇见两件(或以上)外观相近似的署名同一名家的作品就势必会以“货比货识货”的排他性思维,从而认定质量相对高的那一件作品系真迹母本,质量相对低的那件是仿品。这种不正确的鉴定思路与工作方法在鉴藏圈中带有普遍性的。因此有的造、售假者便“将计就计”精心策划赝品的制作样态与数量及其抛售的地点等细节。可见,当遇到外观基本相像的两件或以上同署名某一名家的书画时,千万不要想到类似于“优选法”式的鉴定方法。
“不展示”和“重点说明”的
故弄玄虚
书画拍卖行一向都是不包拍卖品的真假与瑕疵,换句话是收藏者要自己看清想要竞买的作品。因此,一些拍卖行(基本都是中小规模的拍卖行)时常不公开展示拍品;好点的则是摆放(未展开让人看)在展厅某处角落的桌面上。因此,笔者曾数次听到过有的人在仅仅看了几眼拍品图录而没看到书画原件就去竞购书画后发出的自责与抱怨声。笔者推测,“不展示”就是有些经营者故意“不按套路出牌”,它也是一种生财之道。不过,受它“伤害”的现往往总是初入书画收藏领地的莽撞型的消费者,不会是资深鉴藏人。
另外,书画售卖者为生意兴隆而夸大其词吹捧某书画名家及其作品或有意指假道真的事也是司空见惯。如有的拍卖行在编印拍卖图录时会对署名某名家的伪作大肆做颠倒黑白的宣传,这就是所谓“重点说明”,这里笔者大致归纳了三种形式:其一,对伪品做面面俱到且异常到位的文字注录,甚者超出对真迹注释的常规处;其二,文字说明引申到画外内容,如对所有意暑上的某“上款人”作较详尽的介绍;其三,特地让理论家撰写一或数篇文章为当局赝品“歌功颂德”,大谈其艺术上如何之“好”。
而“白送”也是售卖者的招数之一。如很多人想必都在一些高档宾馆(以四五星级的居多)或大型商场遇到“免费送书画”的“好事”,要是你真以为人家是白送就错了,它绝不会是“不要你的钱”,而是非让你“付成品装裱的工本费”(其实客观上工本费到不了他们收费的1/2)不可,此非诚信也。原先我以为“白送”的一定都是“劣”品而无伪作,其实不然,笔者就多次在某地宾馆“白送” 的书画中也见过低等级的仿品——也许那正是某些售假人手中的“滞销”物吧。
【编辑:虹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