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适逢2010上海世博会盛事,为了更好地配合和服务世博,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10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上海举行。为了做好艺术节展、博览活动的组织、统筹和宣传等工作,现将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
二、 申报要求:
1、 申报参加第十二届艺术节的展、博览活动的展期原则上安排在2010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及前后。
2、 申报时需说明具体的展、博览项目名称、展出日期、展出地点和申报单位等内容。
3、 请指定专职联系人,填写书面申请表,提供项目文字介绍及图片资料(可供艺术节节目册以及公开发表用)、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复印件等。如以上资料暂缺,须尽快补齐。
4、 申报表以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印发的《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为准,申报单位在填写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请将所填写的《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表》于上述规定申报时间内送交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出展览部(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7室,邮编:200041)
三、 遴选原则:
1、 申报过程中,组委会将根据申报展、博览项目的质量、艺术种类、内容与规模、项目审批等实际状况,确保重点项目,兼顾各类品种。
2、 申报项目将在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报经艺术节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列入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
3、 被正式列为第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展、博览项目,组委会将发出正式邀请函,按艺术节整体宣传计划做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广。同时,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为其展览做同步的网络展览在线推广。
4、 各入选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具体事务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落实。
特此通知并致谢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09年12月8日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