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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店大欺客”?马未都怒讨15万!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0-02-09

  昨天,收藏家马未都在博客中撰文称,因不满央视春晚剧组某工作人员的态度,他拒绝与春晚签约改编他创作的小文《量力而行》。

 

  小文被改成春晚小品

 

  马未都介绍,此前,一家报纸报道说春晚语言组把他的一篇小文改成小品《两毛钱一脚》(黄宏、巩汉林表演),效果很好,“我虽奇怪春晚无人与我联系,但亦一笑了之。后来有人自称春晚剧组的,问我是不是写了这样一篇文章,然后又传来一份资料让我看是不是一样。这是刊载在2009年11月下半月刊的上海《故事会》,署名‘陈志宏’的一篇抄袭之作。我的小文首发于2008年8月14日的新浪博客,2009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结集出版《马未都说·车上篇》第36页,名为《量力而行》。其后经过三番五次的电话盘问,我都如实禀报,电话另一头剧组小姐总是将信将疑地说出不悦耳的话。我年长,她年幼,我不和她计较。可她后来的话比较刺人,她告诉我说:‘我们(春晚语言组)本来是根据陈志宏在《故事会》的文章改编的,可没想到您也写了一篇。’我听这话确实也糊涂了,我怎么早在他之前‘也写了一篇’?好像有点儿不该的意思。”

 

  被春晚工作人员惹恼

 

  马未都说,后来剧组小姐又打电话告诉他,陈志宏愿意与马未都共同署名。“我只好告诉她,我不认识这个陈志宏,我不追究他抄袭是我大度,但我不可能‘共同署名’。我当时还退了一步,我说让他在改编里署名吧,我也不计较了。谁知剧组小姐郑重告诉我说:你理解错了,我们改编另有别人。”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马未都匪夷所思,当马未都拒绝在同意改编《确认书》上签字后,剧组小姐又给他传来了合约范本,但在“作品许可使用费”金额一栏却空着,马未都在得知使用费为1000到2000元时,有点不太想签。此举让剧组小姐大为光火,“她说‘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说完把电话挂了。”

  要15万版权费做慈善

 

  后来,在多方说客前来找马未都说情未果的情况下,剧组小姐专程找到马未都致歉,但在马未都对合约某些条款不同意时,剧组小姐开始哭闹。“最终我没签合约。”马未都说。

 

  马未都认为,在这件事上,他更应该主张权利,让尊重作者权利不再是一句空话。“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这样的经历后,我决定,我要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对此,春晚总统筹秦新民回应说,春晚剧组得知《量力而行》是马未都创作后,已与作者打招呼。目前央视法律处正在和马未都进行协商,尚无结果。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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