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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为山委员:城市雕塑缺规范 甚至有丑化领袖现象

来源:中国艺术报 2010-03-06

  城市雕塑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往往是城市精神、城市灵魂的符号与象征。表现重大历史事件、表现重要历史人物、表现城市文化精神的标志性雕塑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文化建设。

 

  2009年,住建部与文化部对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全国城市雕塑的建设进行了调查、总结与评审。从数万件城市雕塑中经过五轮评选评审出60件成就奖作品和40件提名奖作品。它们分别代表了改革开放前30年和后30年的成果,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大跃进时期、“文革”时期以及改革开放等几个阶段的社会文化状况和艺术创作的成就。既是对新中国60年城市雕塑的总结,也为未来的城市雕塑建设提供了可以借鉴与学习的范本。但从另一方面我们不能不从社会文化背景的角度理性分析。改革开放前30年的作品题材、内容相对单一,形式单调,艺术家的个性为“集体创作”的共性所取代。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解放、体制改革、经济发展,艺术呈多样化,城市雕塑建设发展迅猛。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复制西方雕塑、照搬“凯旋门”等。近十年来,城市雕塑越做越高,体量越做越大,数量越做越多。大多数超大型的城市雕塑内容空泛、形式简单,水平一般,徒有大构架而缺乏灵魂。各城市的雕塑形式雷同,没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精神指向。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分工不明确,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城雕委、城雕办以及企事业单位,均各行其政,缺少对城市雕塑进行整体规划,缺少城市雕塑的文化定位、空间布局和时间安排。在资金投入方面,也缺乏对城市雕塑建设合理与科学的财政预算。在人物纪念雕像方面缺少规范。上世纪80年代经中宣部批准,全国城雕委曾下发《纪念性雕像参考名单》。但近二十年,随意性较大,塑什么人,塑多大尺度,塑成后安放于什么地方都已经没有标准了。以至于一个地方性的名人,甚至有争议的历史名人被塑成十几米或几十米高,一些不适合的地点建立了毫不相干的人物塑像。由于没有规范的评审制度,艺术水平低下,雕塑歪曲和丑化了领袖人物和杰出名人。这些雕塑绝大多数出自非专业人士之手。只要注册办一个雕塑公司、景观公司,就可以承接城市雕塑。据有关统计,不少省会城市竟然有上百个雕塑类公司,难免恶性竞争。乡镇不锈钢企业成批生产各种不同规格和造型的“定型”产品,低价出售,造成低劣城市雕塑的泛滥。

 

  综上所述,加强城市雕塑的科学管理刻不容缓。我们建议: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级省市健全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参照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建构模式,由建设部门、文化部门共同组建,要给予相应的编制。二、在城市雕塑的思想、文化、精神建设方面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化部门要把关。三、在雕塑空间的规划方面,建设部门要发挥好专家的集体作用,实施“规划先行”。四、各级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协调好政府与专家的关系,严格评审制度,把握好艺术水平。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市长班要开设城市文化、城市建设、城市雕塑的系列专题讲座。六、对重大历史题材、重要历史人物、超大型雕塑、投资量大的雕塑项目和重要场馆、城市重要节点的雕塑要建立规划报批、评审制度。七、对宗教题材的作品尺度要有合理的规划与规定。八、对历史人物和当代人物的纪念雕塑要列出参考名单,由有关部门下发文件予以规定。对各类人物雕像安放的场所、雕塑的尺度在宏观上要有相应的限定与规定。九、对建成的作品必须立牌,标明项目的立项管理者、创作者和施工者,以示责任。十、对确实在意识形态方面有问题、艺术水平差、工程质量差和安放地点不适合的作品要拆除。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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