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博物馆事业进一步发展繁荣,将西安打造成“博物馆城”?市委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5项工作举措。
通过大遗址保护带动博物馆建设
据了解,我市博物馆建设将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结合起来,依托大项目带来的优惠条件,力争通过大遗址保护、重大区域改造等,带动遗址区周边和区域内的博物馆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对投资兴办博物馆的,有关行政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并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附加费用。
重点建造国有专题博物馆
《实施意见》提出,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重点建造能凸显西安历史特色,规模化、标志性的国有大型专题博物馆。我市将对已有的不能适应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国有博物馆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基础设施,丰富陈展内容,更新展示手段,拓展服务项目,提升宣教水平。
鼓励行业部门发展专题博物馆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工业、农业、科研、教育、国防科技、航空航天、高新技术等行业部门,优先发展填补我市博物馆门类空白、体现行业特色的专题博物馆。
以与国有博物馆建设同等的政策,促进各行业在场馆用地、管理人才、科学研究、公众教育等博物馆建设方面的投入,推动行业博物馆建设。鼓励由行业小型陈列室到专题博物馆、由行业内部开放到面向全社会开放的转变。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博物馆建设
我市将积极探索和实施在金融、税收以及日常管理运营等各个层面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包括近现代工业、科技、文教领域在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创造宽松的民间藏品的交流与展示环境,通过博览会、展会等形式,吸引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收藏爱好者、博物馆业内人士聚集西安,开展交流展示及藏品的收购、流通、拍卖。要鼓励文物高复、仿制等相关产业规范发展,加强监管,规范生产流通环节,引导博物馆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