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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审美教育的回顾与反思

来源:《中国艺术报》 2010-07-16

审美教育关系国家的前途和未来,新时期是我国审美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对这一时期的审美教育进行回顾与反思,有利于将这一事业更好地推向前进。

新时期审美教育的成就

新时期在审美教育方面的第一个成就是正式将审美教育写入教育方针,成为指导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理念。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疾风暴雨式的革命刚刚结束,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还在起着作用,因此尽管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也给美育以一定的重视,但当时所提出的教育方针却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美育被融入其他各育之中,没有写入教育方针因而没有其独立地位,这必然影响其发展。从1978年开始的新时期,立足于拨乱反正,有力地批判了“左”的思潮,逐步地恢复了美育的应有地位。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周扬、朱光潜与洪毅然等美学家在文化领域的“拨乱反正”中就力倡美育,是审美教育在我国新时期复兴的征兆。1986年12月以赵沨、吕骥、贺绿汀、李焕之、吴祖强与严良堃等老艺术家为基干的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以艺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审美教育开始得到重视。在诸多专家与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美育终于在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被正式写入教育方针,成为指导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理念。这就使美育在作为社会事业与社会组织的教育中具有了自己应有的地位,是我国教育事业与教育理论的进步,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1989年11月,原国家教委在第一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上颁发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2002年5月教育部颁发了全国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2002年7月,教育部颁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部长令。至此,教育部从宏观层面上为作为教育方针主要内容的美育的实施打下了基础,使得美育实施成为行政命令与刚性的要求。

1992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与初级中学音乐与美术教学大纲;1994年7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下发《关于普通高中开设“艺术欣赏”课的通知》;2006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指导方案》。至此,全国大中小学的艺术教育课程在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师资、条件保障等等方面均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与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美育得以落到实处。

我国新时期还将美育列入国家和省部科研规划,使得审美教育的科研工作得到较为有力的支持与初步的发展。新时期以来,审美教育受到重视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将其列入国家与省部级科研规划。首先是正式列入国家社科规划教育类项目,并列入教育部社科规划,各省也相应地将美育列入社科规划。最近,教育部社科重大攻关项目也将美育列入其中,出版多种论著。同时,教育部成立了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与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召开了一系列学术会议,出版了一系列论著。

当然,我国的美育事业与现实要求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但新时期32年在美育事业上已经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是勿庸置疑的。

我国审美教育的未来发展

首先需要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加强美育作为人文教育与建设高水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美育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人文教育”的方向。美育从其一开始提出就与人文教育紧密相关。1795年德国诗人席勒发表著名的《美育书简》,第一次提出“美育”观念。其背景就是对于现代性人性异化弊端的反思,力图通过美育对于人性缺失进行补缺。中国古代也将诗教与乐教与人的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论语》在谈到君子的教育途径时说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也就是说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即使接受了文化知识和行为规范教育,但只有在接受了艺术教育之后才能够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君子”。

关于“人文教育”的内涵目前有着各种阐释。我个人将其归纳为4个层次。第一是人的最基本的文明素养教育,各种文明礼貌生活规范的养成等等,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第二是人的尊严、权利与平等的教育,使人活得像人;第三是对于他人的关怀的教育,表明人的社会属性,确立人应有的品质;第四是对于人类的终极关怀的教育,这是更高的要求。最近张世英教授将审美作为人生“更深、更高层次”的境界,应是对于美育人文教育的更深阐发。美育在以上人文教育的4个层次均有其特殊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把握审美教育智性与非智性二律背反的特殊规律,不断提高审美教育水平。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它与别的学科有没有区别?这是中西现代艺术教育发展中所遇到的共同课题,也是今后艺术教育健康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艺术教育发展建设的特点是由艺术的特点决定的。康德在回答审美的基本特征时实际上就回答了艺术的基本特征。他认为,审美的基本特征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在这里,康德阐释的静观的无功利的美学的基本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但他对于审美与艺术的无目的与合目的统一的界定却是十分有价值的。审美与艺术的基本特点就是无目的与合目的、无功利与功利、非理性与理性的中介,处于两者之间从而形成一种张力。正是由于这种张力,才使审美与艺术具有了特殊的难以言说的无穷魅力。艺术的这一特点就决定了艺术教育也必然处于人文与科技、智性与非智性、功利与非功利的中介。对于这一中介性特点把握得好就能较好地把握艺术教育的规律,在教学与考评中充分重视美育的特殊性,促使其健康发展。如果把握不好,就会有偏差。中西现代艺术教育发展过程中都曾发生过有关艺术教育特性的尖锐争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要是对艺术教育智性与非智性的争论。中国现代美育发展的争论则主要发生在艺术教育与德育的关系之上。我们认为审美与艺术具有独特的沟通道德与知识、功利与非功利的功能。这就是1999年关于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所说的,美育具有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然,我们说我国现代艺术教育发展中主要是艺术教育与德育的关系,但并不等于说艺术教育与智育的关系问题就已经得到解决,实际上目前仍然严重存在的应试教育对于美育与艺术教育的贯彻形成了严重的冲击。这里也有许多理论问题,但更多是现实的问题。我国审美教育中还有一个专业艺术教育与公共艺术教育的关系问题。我们讲的作为审美教育的艺术教育主要指公共艺术教育,不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艺术技能为其目标,而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品位与境界为其指归,也就是说我们的学校美育主要不是为了培养专业艺术家,而是为了培养“生活的艺术家”即以审美的态度对待自然、社会、他人与自身的一代新人。

 

总之,我们对于艺术教育各种内在矛盾如果认识到位,处理得当,就会更好地把握艺术教育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特有的作用。

 

目前,现代美育与艺术教育的发展还应很好地应对正在蓬勃兴起的消费文化、大众文化、视觉文化与网络文化的新形势。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表现在文化领域,消费文化、大众文化、视觉文化与网络文化迅速发展,逐步成燎原之势。对于包括艺术教育在内的文化建设来说,这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发展的机遇。消费文化、大众文化与视觉文化是随着消费社会的到来而出现的,其最大的特点是迅速地使文化从精英走向大众,消解精英、消解经典、消解阅读、消解传统。发展之迅速,使我们广大文化教育工作者感到无所适从,但又必须适应。于是在美国就出现了艺术教育中视觉文化的转向问题。而在我国则出现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讨论。这些转向与讨论属于现在进行时,还在继续发展。我们的基本态度是学习、适应与引导,最重要的是有利于一代新人的培养。网络文化也是20世纪中期随着网络的发展而盛行的,现在已经到了网络渗透一切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媒介素质教养问题。所谓媒介素质就是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和制作能力,以及思辨反应能力。培养这种能力,是育人的需要,更是国家利益的需要。我们应该在普通高校公共课程中增加视觉艺术与网络艺术的鉴赏评价内容。同时,在有关艺术鉴赏的基本理论上也要作必要的调整。在这一方面,还是应该更多地借鉴国外的经验。总之,及时应对时代的变化,调整艺术教育的理论与课程,才能使艺术教育真正收到实效。这正是当前艺术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

 

面向新的世纪与新的形势,审美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应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将我国的审美教育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系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委、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s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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