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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让不可移动文物不再“移动”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杨东溟、侯永锋 2011-01-14

“不可移动文物被随意移动甚至拆除,年久失修成危楼。如不尽快采取措施,不可移动文物将会越来越少,能不能立法保护这些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活化石’?”1月13日,由马瑛牵头,26名沈阳市政协委员向沈阳市十三届四次会议递交了《关于成立文物保护组织,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的不可移动性的提案》。

 

持续关注文物保护工作的马瑛委员认为,沈阳不可移动文物年久失修、屡遭拆除,问题不在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上,而在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上,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建于1931年的法国驻奉天领事馆旧址,被沈阳市政府确定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然而,这并未改变其被彻底拆除的命运。

 

2008年,法国驻奉天领事馆旧址楼产权被转让,沈阳市文物部门向开发单位下达了《关于做好原法国驻奉天领事馆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其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但是开发单位没有遵守《通知》要求,2009年自行修建了一座山寨版的旧址楼。 2009年10月底,开发单位将旧址楼局部砸毁。 2010年5月,旧址楼被彻底拆除。文物部门要求开发单位在原址按原貌重建“法国驻奉天领事馆”,工程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但到目前为止,原址重建并没有进行。

 

在沈阳,与法国驻奉天领事馆旧址有同样遭遇的不可移动文物并不是孤例。据了解,建于1921年的“满铁奉天图书馆”,是沈城唯一的西班牙式建筑,不幸于2009年2月被以异地重建为名拆除,复建后连基本原貌都没有保留——原来只有地下地上两层楼,现在变成五层。 2010年年初,沈阳市10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建设单位按原貌重建此不可移动文物,但至今没有结果。

 

奉天陆军被服厂旧址、奉天纺纱厂办公楼旧址,或拆除被建为住宅,或拆除后被责令复建复制品。“被拆除的不可移动文物已经从沈阳人视线中消失,还有一些没被拆除的也正面临危险!”

 

“东三省总督府旧址就是沈阳历史链上的‘活化石’。过去的沈阳城内,官衙官署众多,王公府第、政府要员官邸随处可见。这些建筑与这座城市的其他建筑一起,交织成沈阳这座昔日关东第一重镇的历史画卷,诉说着沈城的历史沧桑。 ”2007年,记者采访时曾有专家介绍:“如今,与沈阳故宫与张氏帅府为邻、而在历史长河中承上启下的东三省总督府却难见昔日风采——我们必须千方百计保住它。”

 

当时,东三省总督府旧址产权单位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有关部门已经通知我们,将有关这座建筑的资料上报。有消息称,旧址的维修已经列入有关部门的计划之中。”

 

然而,四年过去了,东三省总督府旧址命运依然堪忧。马瑛的调查显示,作为沈阳最古老的建筑之一,旧址楼因空置多年,破损十分严重;东侧山墙已经倾斜,内部地面塌陷,木质结构的楼梯多处严重腐烂。

 

马瑛还发现,省肿瘤医院内的奉天医科大学旧址也在拆移计划中。 “还有一处级别更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如不尽快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也将会因年久失修、人为破坏,与沈阳人告别。”

 

“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历史痕迹,一旦拆除,其遗产价值和传承价值便永远消失!”马瑛建议,将不可移动文物明确为“不可移动”,并写入文物管理办法中;如遇重大公共事项需要移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后要对文物进行整体移动。沈阳文物古迹众多,需要保护的历史文物很多,借鉴外地和国外的经验,应成立社会性的保护组织,配合政府承担起保护沈阳历史文物的重担。

 

 


【编辑:李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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