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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藏家信誉低 苏富比提高保证金门槛引“玫茵堂”流拍

来源:美术报 作者:王凯 2011-05-12

买家“拍而不买” 拍卖行针对不良买家提高保证金门槛

 

很多读者一定记得,在去年11月英国伦敦郊外的班布里奇拍卖公司的一场小型拍卖会上,一件清乾隆粉彩镂空瓷瓶被买家以5300万英镑拍走,加上佣金和增值税,瓷瓶身价达到5.5亿元人民币,超过估价36倍,创出亚洲艺术品新的世界纪录。

 

然而4月3日,据瓷瓶持有人约翰逊先生对媒体透露,至今他尚未收到买家一分钱。现年55岁的约翰逊先生上周专门和买家见了一次面,商谈此事。据他讲,买家是中国上海的一位企业家。但是他没有透露与买家会谈的细节,也没有说明4个多月过去了,买家尚未付款的原因。

 

伴随着艺术品市场的火热,近年来中国买家却接二连三陷入“不付款”风波,令人深感困惑和不解。

 

保证金门槛加高影响成交

 

在4月3日的香港苏富比春拍中,“尤伦斯重要当代中国艺术收藏”屡现高价。然而,在随后的“玫茵堂珍藏——重要中国御瓷选萃”专场拍卖上,现场的气氛却没有预期的热烈——8号、10号、12号和13号流拍,15号拍品——备受瞩目的清乾隆御制珐琅彩古月轩题诗锦鸡花石图胆瓶也流拍了。此次拍卖,成交额为3.99亿港元,远不及事先所预估的7.1亿—10.7亿港元。这在近年来是极少出现的情况。在香港苏富比对外发布的官方消息中,把这一现象归为“投标者对于高价拍品的审慎竞投”。

 

但有信息反映,“玫茵堂珍藏”之所以出现流拍,关键在于香港苏富比在此场拍卖中提高了保证金的额度。此前,因为清乾隆粉彩镂空瓷瓶的拍款一直没有顺利交付,从而引起玫茵堂主人斯蒂芬要求苏富比必须按照惯例在35天内结款,于是香港苏富比采取了严厉措施:若要参加玫茵堂专拍,必须先支付800万港币的保证金。

 

保证金对于拍卖公司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入场条件,差别则在于各家拍卖公司对于各个专场的保证金门槛会有不同的设置。而据香港苏富比方面表示,采用高额预付保证金,则始于2007年,主要针对“高估价拍品”,所有参与高估价拍卖的客户,都要填写登记表,授权拍卖行向银行索取他们的财务资料,并交纳保证金。

 

 

内地拍卖公司反应平淡

 

今年春拍,香港佳士得拍卖公司也会采用保证金制度:凡是竞投800万港币以上的拍品,都要办理特殊竞价牌,缴纳100万港币的保证金。

 

国内拍卖业内公司尽管也存在买家拍后不付款的问题,但还未有拍卖公司表示要对买家收取高额预付保证金。国内拍卖公司的办牌保证金通常为10万元,近年不少拍卖公司将保证金额度提至20万元。其实,对于重要拍品,内地拍卖公司也会要求买家交纳更高额度的保证金办理特殊竞拍号牌,只是不会像苏富比、佳士得要求的那么高。

 

内地拍卖公司中,永乐拍卖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据永乐经理董军介绍,由于没有超高价位的拍品,永乐保证金一直保持在10万元。因此交付率也比较高,一直保持在90%以上,所以也没有调整保证金额度的计划。永乐之所以能实现这样高的交付率得益于对买家信用记录的严格核查。像佳士得这样的拍卖公司,都建立有自己的客户信用信息库,由于与佳士得的品牌合作,永乐不仅可以应用佳士得的客户信用信息库查阅买家信用,亦从中借鉴了不少国际拍卖公司在这方面的经验。在董军看来,中国拍卖公司的未来应当是更加公开透明的国际化正规经营,而不是本土模式。

 

法律约束缺失

 

买家“拍而不买”,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国内买家对商业诚信缺少基本的敬畏,同时整个社会对不守信者也缺乏一种惩罚机制。

 

在国外,购买艺术品而不付款是很严重的违约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据法国《刑法》第313条第6款规定,参加竞拍但最终拒绝付款者,将被判处2.25万欧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与国外的严厉性相比,国内对不付款行为尚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我国目前的《拍卖法》在具体规定上并不明确,给了拒绝付款方很大的可乘之机。

 

这也让人想到,曾有中国留学生利用国内银行机构的信息不通,用恶意签约手机套餐进而套取手机的事件发生。在国外,买家一旦发生违约,个人的诚信将受到怀疑,工作和生活面临极大的困境和风险,这也好比如今的国内银行连网后,客户只要在一家银行出现信誉问题,其他银行也将同样认定该名客户信誉存在问题,拒绝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海外拍卖有别于国内,商业诚信是普遍共识,买家往往不需要预付保证金就可以参加竞买。内地买家之所以会屡屡“拒不付款”,恰正是心中对这种完全开放式的拍卖不存在任何风险的心思在作祟。由于不存在保证金的损失,有的人干脆把严肃的拍卖视为儿戏,拍而不买。
 

 


【编辑:颜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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