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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策展人生存状态调查报告

来源:艺术市场 作者:孙玉洁 郝爽 刚罡 辛欣 2011-11-24

现在的中国当代艺术市场,看起来红红火火,展览一场接一场,策展人作为这其中重要的一环,甚至成为展览中的灵魂人物。无论是从艺术家的选择、作品的定位、以何种的方式呈现、作品所需要面对的受众人群,有些策展人甚至能够成为一名艺术家找到作品买家的推手。

 

当下,中国策展人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期。我们看到,艺术市场上,这个20世纪的“舶来品”正逐步趋于流行,大大小小的策展人相继活跃在国内乃至国际的舞台上。面对如此局面,探究当下策展人的地位和生活境况,以此折射出中国策展人制度的一些问题就具有了深远的意义。

 

在中国当代艺术的历史中,独立策展人的角色一直非常重要。从上世纪90年代的“地下艺术”到全球资本追捧艺术市场的今天,中国当代独立策展人的学术推动力量和市场推广作用确实不可忽视。但是,在艺术市场化气氛浓厚的今天,独立策展人的策划展览还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应有的学术针对性而不被资本利益驱使已成为一个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本期《艺术市场》聚焦于独立策展人的生存现状、策展环境以及在这个环境中所遇到的问题,分析讨论如何承办一场成功的展览,又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冲出一条值得我们借鉴的策展之路。

 

策展人就是“挂画人”,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独立策展人名气大了,活动多了,就开始慢慢脱离出策展的流程,仅仅作为“顾得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写篇评论就完成任务的“挂名”角色。

 

一、独立策展人都在做什么?

 

中国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策展人。现在的一些策展人难以抵制诱惑,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商业运作,其公正性和学术性很难保证。策展人只有保持中立态度,才能对学术的健康发展起关键作用。策展人“各立山头”,缺乏独立性、公正性,一般每个策展人都会负责运作几个艺术家,所以策展人之间会经常互相打压,也经常会出现“城头变换大王旗”、各领风骚三五天的情况,给艺术市场带来极大的混乱,造成一些青年艺术家盲目跟风,对学术发展极为不利。

 

元典美术馆馆长策展人梁克刚在大学期间正值85’新潮时期,参与了许多前卫艺术运动。毕业后从事建筑设计行业。2004年,栗宪庭邀请梁克刚主持宋庄艺术区的规划设计,使得他与艺术的前缘再续有了新的契机。2005年,他创建了现在的宋庄“壹美术馆”,最初是以展览出品人的身份出现。后来,又在798开办了“壹空间画廊”。管理两家艺术机构,使他有很多机会接触展览,接触艺术家,加之长期以来培养出来的对艺术的敏感,梁克刚开始尝试做起了策展人。

 

作为基本素质,梁克刚认为“策展人要有很强的条理性”,“比如策划大型群展,就意味着你要与许多艺术家沟通协调,中间所要做的工作非常繁琐,要有一个清晰的时间表,来完成每一步的工作。其次,策展人要在尽量不丧失机会的同时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能完全被商业化,要协调学术与商业投资之间的关系。商业化是一把双刃剑,有可能会扼杀艺术,也有可能会推动艺术的发展。”

 

策展人就是“挂画人”?

 

艺术批评家、策展人黄笃这样评价策展人这个职业:“策展人是个新兴的行业,在欧洲、美国的博物馆、美术馆中,比较晚才有这样一个部门,来规划一年的展览。展览通过策展人要探讨什么样的问题,这是策展人的职责、功能。在中国,策展也是一个新兴行业。谈及策展,主要还是跟学术有关,不排除策展也与商业有关,但策展的本质功能还是与学术有关。如何选择艺术家,与策展人的个人趣味、审美判断力有关。选择一个艺术家作为策展对象时,一定是与价值取向相吻合的,比如说在某个展览中探讨什么问题,是社会学的问题?还是关于艺术本体的问题?还是艺术语言、艺术观念上的问题?这是策展的核心问题。”

 

面对艺术家应该选择怎样的策展人合作这个问题,艺术批评家、策展人顾振清认为“艺术家应该选择职业策展人”:“因为他可以拿出一个时间段认真地打理一个展览,策展人一定要拿出策展报告来,对展览进行比较系统的规划,包括对媒体的推广有所规划,对展览的预设有所规划,此外还要有对展览倒计时的一个工作流程。如果不找职业策展人,可能开始答应得很好,最后什么都没有做,变成一次自我策展,那就悲剧了。”

 

专业的策展对策展人要求很高,策展的工作是一个整体化的工作,体现了策展人整体性的审美判断力。“要有艺术史的知识,有政治学的知识,要有经济学的观察能力,以及文化上的敏锐感。”黄笃认为,“当然除了对思想性的、形而上的整体关注以外,还需要形而下的关注,比如对空间如何掌控。把一个很大的空间通过艺术作品、通过对空间的分割去有机塑造,这也是考验策展人能力的地方。不同的策展人有不同的关注角度,因为世界是多元的。策展人的水平也不同,就像艺术存在的世界的丰富性一样,策展人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

 

一场展览,并不仅仅是艺术家出画,策展人“挂画”这么简单。“艺术家与策展人应该是合作关系,好的艺术家和好的策展人通过谈话,互相会有所启发,工作起来也会有更多的回应,彼此之间也会有挑战,这很重要。如果只是艺术家和策展人共同完成一件事,我出钱你出力,这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了,这是并不可取的合作方式。艺术家和策展人在文化上应该有共同的理念,在艺术上有创新思想的人在一起工作,才会有火花,才会有超越日常的表现。”顾振清认为,只有双方在思路上保持一致,才有可能呈现出成功的展览。

 

策展人就是“挂画人”,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独立策展人名气大了,活动多了,就开始慢慢脱离出策展的流程,仅仅作为“顾得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写篇评论就完成任务的“挂名”角色。

 

艺评人、独立策展人谭秦就这样看待策展人与作品之间的关系:“我以前有过一种经验,认为把这次展览的作品统统看过原作之后,出一个策展图,上面标明哪幅画挂在哪儿就可以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我做了很多次展览之后,发现原来的想法虽然很好,但后来才发现这只是一个框架,作为策展人你一定要知道这个展厅有多大,展览时光线、灯光的变化,甚至作品重新装裱或者换了画框,都会让作品呈现出不同的效果,所以你一定要去现场看一看,感觉一下,我想这就是策展工作的乐趣之一。无论你之前觉得已经安排的如何完美,但是到了现场还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你会觉得如果能够再调整一下会更好。”

 

而在策展的过程中,最让策展人谭秦魂牵梦绕的地方还在于:“布展是很有意思的,当你把原作的包装打开之后,就会不断有新的灵感出现。这种新的灵感会让人很兴奋。如果一个策展人在挂画的过程中没有来到现场,我认为这会是一种遗憾。这种体会是非常个性化的,每个人都会从一场展览中得到自己想要的感触,哪怕这场展览遇到了展厅漏雨、开幕式观众寥寥的情况。对于我个人来说,展览中具有的学术性是我很喜欢的,作为策展人你要对你此次的展览进行评价,对你邀请的艺术家作品进行点评,虽然你也可以请更有名气的艺评人来写,但是我还是更喜欢自己操刀,如果全部要假他人之手,那你的工作就没什么意义了。我觉得作为策展人,不应该成为只是一个‘挂画的’或者‘挂名儿’的,而是应该深入到从策划到执行再到开幕的所有过程中,并体会这其中的每一点变化,这才是作为一名独立策展人最享受的部分。”

 

策展人选择艺术家,有的选择跟自己利益相关的艺术家,如自己画廊或艺术机构代理的艺术家、关系比较好的学生、个人喜好的艺术家等。有的从学术角度选择学术评价比较高的艺术家。现在的策展人一般兼有多重身份,有的本身就是画廊的老板,直接参与画廊运作或者占有画廊股份;有的办艺术类杂志,掌控话语权。

 

“上述这些情况现阶段在国内都的确存在,也是大致的一种状况。这跟国内艺术界的整个大环境是有关系的。美术馆、画廊等专业艺术机构通过这些年较之前有所发展,但是,特别是画廊与国际正规专业级的相比,差距还是明显的。应该说画廊作为一级市场,是艺术最主要的推动力,简单说来,艺术家借由与画廊的合作,得到宣传,推广,为人所知。而现在国内并不完全是这样的状况,艺术家可以不通过这样的渠道达到本应该是画廊这些机构应该做到的效果。所以,现阶段,几乎人人都可以是策展人,策展人被普遍化与概念化了,感觉就是只要能组织成一个展览,挂上几幅画,这就是策展人了。”中国现当代美术文献研究中心拓展部主管、策展人彭玮也认为,策划人不是“挂画人”。

 

跨行策展人,靠谱儿吗?

 

“一个艺术家找策展人合作,最重要的目的是提升艺术作品在学术上的高度。艺术家与策展人合作也想了解今天的策展理念、策展思路,因为艺术家可能和策展人思考的不一样,可能会有很大区别。当然也不能排除,艺术家选择策展人也有商业的因素在内,可能由很多复杂的因素造成的。”黄笃这样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艺术家和策展人之间的关系永远是协商、对话的过程。一个策展的过程就是与一个艺术家、一个空间、一个机构的对话过程,而不是一出现就和谐的过程,除非一方特别强势,另一方只能跟着思路走。最佳的状态是艺术家与策展人一起讨论想法,在协商中会讨论出很多问题,比如艺术与空间、人、语境、社会的关系。策展的工作谈起来很抽象,在实践中很具体。如何避免作品之间互相干扰?如何突出最中心的想法,让每件作品都能呈现出独特性,而又具有连贯性、逻辑性?包括一个钉子挂在哪,字贴在哪,都有审美关系和逻辑在内。比如高孝午想把字跟着阴影贴,我觉得没有必要,那样字就变成了对阴影的解释。我认为作品很严肃,字是独立的语言,因此建议把字贴平。我还建议将佛安排在最里边、最安静的地方,让光线暗一些,他觉得我讲得也有道理。”

 

“展览的运作过程中有很多不可控因素,但是如果能够在展览之前就跟主办方与艺术家有比较清晰深入的沟通之后,这种不可控因素就会少很多。我在刚刚结束的798群展中,大概邀请了三十多位画家,每人选2至3幅作品,这个是比较复杂的工作,优点是人数比较多,缺点就是协调起来会很复杂。有的时候有些作品虽然很好,但是真的不符合此次展览的核心内容,我也必须要很坚决地‘pass’掉,除非你有更合适的作品,我不会因为你的名气或者其他原因就影响了我整个展览的方向。这是一个主题比较明确的额展览。”谭秦认为,更重的是沟通。“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许会不断有新的画家进来,那么我会和主要参展艺术家沟通,如果大家都觉得这位画家的作品很好,也很符合这次展览的理念和主题,我就会在一个可控的原则里把他的作品加进来。这就是独立策展人比较灵活的一面。”

 

艺术家和策展人之间有时也会产生矛盾,如何处理?“有时策展人太有前瞻性,或者艺术家太前卫,主要是观念上不合拍,或者审美趣味不一样,关键要看如何应对。如果策展人觉得艺术家是中心,服务好艺术家就显得比较重要。如果艺术家认为策展人有前瞻性和想象力,可能会马首是瞻,策展人会帮助艺术家逐渐走出自我,在艺术上有所突破。”顾振清认为有矛盾是好事,“如果一个展览没有出现问题才是悲哀”。

 

很多人质疑,画廊老板不应该成为策展人,因为这中间会有太多利益的牵扯,策展人还是应该具备“独立、客观”的思维。但有些人并不这么认为,黄笃举例说明:“画廊老板也可以当策展人,身份的问题没有那么绝对。美国有个画廊经营者叫Jeffrey Deitch,他也策划过很好的展览,比如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策划过“后人类”展览,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很大。不是说做这个展览为了作品卖多少钱,而是通过展览讨论一些问题,这也是很好的。在中国有些策展人身份不明朗,过于功利化,把展览变成个人的、商业性的活动,这也没什么可以指责的,因为他们走的就是商业化的模式,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策展人要有策展人的操守和职责,要有对未来的把握,对艺术潮流的分析,我觉得这才是核心的问题。“

 

还有人认为,艺术家当策展人,有“跨行”的嫌疑,但是这种事情,永远都是见仁见智。顾振清就认为,艺术家当策展人“没有问题”:“如果艺术家客串策展人,把握整个展览的全过程、全要素,这是很好的。策展人和艺术家的身份之间是互相有冲突的。艺术家做策展人的时候,容易接受一些艺术家的创意和方案,如果将这些创意和方案用到其他作品上,这牵涉侵害知识产权的问题。所以艺术家和策展人最好都比较专业,比较独立。艺术家客串策展人可以是一种体验,策展人当艺术家的比较少,做作品的也比较少。”

 

梁克刚本人也是位艺术家,他认为,艺术创作和策展工作两者并不矛盾。艺术创作是纯粹个人观念的表达。作为艺术家大多是被动的被策展人选择。而策展人是类似于组织、管理、协调的工作。两者发挥的是不同的能力。

 

如果一个艺术家同时也是策展人,策展在艺术生涯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彭玮也有自己的看法:“艺术家可以是策展人,因为有那份对艺术的敏感与特殊理解,可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其他人更加合适。但是这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从综合素质方面考量,艺术家的本职应该是艺术品的‘生产者’,他如果专心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无法很好的兼顾,所以一个好的艺术家也许成为不了好的策展人,策展人毕竟不是他的职业,可以偶尔客串,但不能长此以往。”怎样处理艺术家与策展人的关系?“策展人其实说得直白一些,应该就是个体力兼脑力活。他要帮助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如何看待自己的作品,如何处理与外界接触的关系,如何把握自己艺术的方向,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应该是服务型的一种姿态,而不是去主导艺术家的思维,更重要的是沟通、合作与服务的关系。”

 

策展人是“夹板气”还是“万金油”?

 

关于一名合格的策展人所需要具备的素质,顾振清认为:“好的策展人肯定从学术水准考虑,因为展览的水平,展览的学术标准是第一位的。还有些商业型的策展人选择艺术家要考虑商业利益。另有些策展人可能更注重与艺术家等人的相互关系,面面俱到。这几类策展人构成了中国策展的丰富风景。我觉得如果是独立策展人更应该以学术标准为圭臬和指导,否则很容易变成一个江湖性的、商业性的策展人,然后不受重视。只有把展览搞好了,你的品牌效应才会聚合起来。好的策展人不会什么展览都接,会注重主题与艺术家的关系,选择合适的艺术家参展。另外选择一种非常有能动性的,有快速反应能力的艺术家,这样策展才能做得比较精到和集中。如果不这样做,群展可能只是一盘散沙,一场Party。”

 

谭秦认为,在一场展览的策划中,很多时候策展人更多的是扮演类似于“轴承”的角色:“我个人认为,策展人扮演的是非常被动和受夹板气的角色,但对我来说这正是乐趣所在,因为你一直处在一种博弈的状态。最初肯定要就展览的内容和方向达成一致,并确定这个项目要不要做。如果确定要做,那好,我们再坐下来谈细节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你不要预期太高,希望从这个展览中拿到多少多少钱。如果这样想你会非常痛苦的。我相信有很多的展览肯定是中途就夭折的,那这就是三方的沟通没有成功。这其中肯定是有人想要从展览至中得利的,如果没有得到,那么展览就很可能夭折。还有很多其他的不可控因素,比如说主办方的展览场地临时有变动、或者是玻璃碎了漏雨了,等等。”总结来说,就是“展览中策展人没有主动性,就是在甲方与乙方中间做一个轴承的工作,并且能够在这中间体现出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就可以了。”

 

如果要开个展,通常会如何选择策展人?彭玮认为:“我认为艺术家选择策展人有几方面考虑:首先,他是否真正的欣赏,懂得自己的作品,有所理解与感悟;其次,策展人自身的能力,是否能很好的与合作的各方沟通,协调一些事务;再次策展人是否能从学术角度为艺术家考虑,展览能够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对自己艺术道路上能有所指点与助益。我希望艺术家与策展人形成亦师亦友的关系。”怎样处理艺术家与策展人的关系?“策展人其实说得直白一些,应该就是个体力兼脑力活。他要帮助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如何看待自己的作品,如何处理与外界接触的关系,如何把握自己艺术的方向,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应该是服务型的一种姿态,而不是去主导艺术家的思维,更重要的是沟通、合作与服务的关系。”

 

彭玮认为,一个成功的策展人应该以下特质:“对艺术热诚,为艺术家服务的精神,自身具有良好的学术眼光,与各方面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自己的专业操守,艺术理想与见地,力求能够做到保证每次展览的质量,自身就能是“品牌”的保证。”

 

“概念先行常常会使艺术家陷入创作中不由地会对其进行的境地,但在我看来,艺术的责任应该是提出而不是回答问题。我更赞同实践先行,通过实践,引发观众的思考,而这种实践不仅包括艺术作品的创作实践,也包括策展实践。”

 

二、“搞定”大牌艺术家,有爱就足够

 

“关系”是一种通俗而深刻的事物,它无时不刻地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特别是对于注重关系、擅长处理关系的中国人来说,其历史更是可追溯到儒家意识形态中“伦”的概念,例如孔子有关人在社会中的五种基本“关系”,即“五伦”: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和朋友。近日,“关系”一词不仅成为由今日美术馆主办、摩根大通赞助的中国当代艺术展的主题,同时,一种全新的有关策展人和艺术家的“关系”也贯穿其间:不同于“策展概念先行”和“艺术家实践先行”这两种传统策展程序,策展人姜节鸿的实践活动也成为展览内容的一部分——自展览策划起始,他就通过电子邮件与参展艺术家往来通信,在不断沟通中与艺术家一道建构策展理念并激发实践创作,而这些文字也在展览中与艺术家的作品同台展出。策展人在和艺术家的“较力”过程中,如何平衡、处理两者的关系?“摆平”那些有个性十足的大牌艺术家有什么秘诀?作为独立策展人的最大难点在哪里?……面对这些问题,作为国际策展人的英国伯明翰艺术与设计学院资深研究员姜节鸿博士都进行了一一作答。

 

大家都是内行,忽悠不管用

 

“策展人给了每个艺术家‘一圈儿沙发’,大家都很舒服。”参展艺术家之一邱志杰如此比喻姜节鸿和艺术家的关系。“策展的过程有时候其实也是策展人、艺术家双方较力的过程,如果前者力量较弱,通常会给展览冠以一个几乎等同于无题的标题,艺术家起主导作用;如果前者太强势,介入方式又往往是粗暴的。但是姜节鸿不同,他和艺术家的关系是平等、平和的,积极提出建议但是双方又不累,这样孕育出来的作品很美好。”

 

此次参展的13位艺术家蒋志、邱志杰、邵译农、石青、史金凇、向京、萧昱、杨心广、杨振中、张大力、张恩利、庄辉&旦儿都是实力当代艺术家,姜节鸿也曾坦言,在策展的过程中双方的沟通也并不一帆风顺,诸如向京,此前一直很少为联展而专门创作作品,而且她也很排斥策展人介入艺术实践,因此起初双方的关系一度比较紧张,双方的挣扎和对抗,在此次的书信往来中都有所呈现。

 

究竟被批评家殷双喜形容为“温柔的强势策展人”的姜节鸿,是如何搞定这些个性鲜明的大牌艺术家的?“我不用说服他们,因为他们能看出我很爱他们。在和艺术家的交往的过程中,只要保持双方讨论问题的纯洁性,只要大家坦诚地讲道理,就没问题。可能会有一些大牌艺术家提出要展哪些作品,要求哪个特定位置、要有多少平米的展示场地,只要你能说出道理,都可以讨论。大家都是内行,忽悠是不管用的。”姜节鸿介绍:“我人在英国,所以只能通过书信的方式和艺术家进行交流,书信是一种古典的沟通方式,常常的,我们收到一封信,可能不会即刻回应,而是会慢慢思考。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之间,我和艺术家们一直在书信往来,大家在同一个框架下通过通信的方式讨论问题,双方之间的通信少则两三封多则二三十封都不止。甚至可以这样说,很多作品是因为书信而达成的。”

 

乘同艘“贼船”,宁选艺术家不选批评家

 

对于当前艺术圈内流行的“策展概念先行”的方式,姜节鸿持反对态度。“概念先行常常会使艺术家陷入创作中不由地会对其进行的境地,但在我看来,艺术的责任应该是提出而不是回答问题。我更赞同实践先行,通过实践,引发观众的思考,而这种实践不仅包括艺术作品的创作实践,也包括策展实践。”

 

“我几乎没太写过批评文章,只写过一次,结果事后就后悔不迭。” 对于当前艺术圈里很多人往往是身兼数职,既是策展人也是批评家,姜节鸿也表示了强烈不认同:“我怕‘睡错床’。看别人的作品、策展方案,再来写文章,而无论是多么先进的批评,也无法改变其滞后的命运的,因为如果没有作品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批评。而在我看来,策展和艺术实践一定要同步,我和艺术家在一艘‘贼船’上,大家一起开拓、探索,而不是我为他们做总结。 如果一定要和某些人‘同床’,我宁可选择和艺术家而不是批评家。”

 

学术策展人,不该牵扯商业利益

 

在国内专职的策展人也即独立策展人其实并不多,大部分策展人都有自己的主业,而在姜节鸿所在的英国,其数量也非常有限。在他看来,主要因为如果生活来源完全依赖于策展费,可能会迫于生活的压力,对展览的数量、质量没太多选择权。“我很小心,每年只策划一个大型展览,幸运的是,我的职业与此不仅没有矛盾而且相辅相成,一周之间,我只教一天书,剩下的四天搞学术研究,而研究的方向就是当代艺术策展。”姜节鸿介绍,在西方,有很多策展人是挂靠在美术馆等艺术机构的,而通常这些策展人是没有策展费的,他们只领工资,所以一些美术馆自行策划的展览有可能是馆长策划的,也有可能是其专职的策划人策划的。

 

“每个策展人的方式和兴趣点不同,无所谓孰好孰坏。比如有的策展人擅长拉赞助,这一点我就望尘莫及,我没有兴趣;我更注重的是展览文脉的梳理,展览效果的呈现以及和艺术家的交流。”姜节鸿说,他从来不接商业展览,因为其间很可能要涉及到作品买卖所得利益的分割等环节,如果是一个纯粹的学术策展人,除了获得策展费,不应该牵扯到其他的商业利益中。

 

办大展如同办一桩不知底细的婚事,起初想象是一位令人梦绕魂牵的清纯少女,掀开头巾却是一个香消玉殒的半老徐娘,你还能谈笑自如吗?


三、 如何策划一场成功的展览?

 

办大展如同办一桩不知底细的婚事,起初想象是一位令人梦绕魂牵的清纯少女,掀开头巾却是一个香消玉殒的半老徐娘,你还能谈笑自如吗?

 

这段话是彭德在《云烟录:“首届中国艺术三年展”策展记》中记述自己在展览研讨会中对一女士——“以前你们在别的会上谈笑风生,这次却让人失望”——发言的回答。一场成功的策展活动不仅仅是将艺术家的作品呈现出来这么简单,这其中包括着很多的内容,比如说作品的内涵是否合适表达?是否方便表达?装置或行为艺术作品的展览应该选择怎样的方式?是选择内容相近的艺术作品还是表现冲突?如何与主管部门协商,如何充分表达展览的初衷?如何与艺术家沟通?面对分歧如何解决等等问题都是策展人需要面对的问题。

 

如何做一名策展人

 

在上世纪90年代末,“独立策展人”这个概念传入中国之后,独立策展人大都比较专注于学术,那时候还没有太多的市场介入。

 

2005年开始,艺术市场出现异常的繁荣,所谓的第一批独立策展人的身份开始有所变化。有的进入美术馆当馆长,有的开了画廊,有的做了美院的教授,独立策展人身份的转变随着艺术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许和中国独立策展人的生存之艰难有很大关系。

 

要和投资人积极沟通,让他们对所选择的艺术品认可,这点在当代艺术展览中显得尤为重要。还有各种相关事件,如展品的运输、展品的保险、作品意外损坏等都会影响到展览的顺利进行,这些都需要策展人与相关各方沟通来解决。

 

顾振清介绍:“2005年开始,策展人中心制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其中包括内部和外部力量的影响。外部力量是指商业和市场的干扰,而内部是一些独立策展人被官方美术馆聘任,带有一定的官方色彩。在外部力量和内部力量的共同影响下,策展人的权利和影响力被稀释。有的一些独立策展人也开起了画廊。一些画廊老板也声称自己是策展人,这也稀释了独立策展人学术上的权利。”

 

这时候遇到一个问题,独立策展人是坚持还是不坚持?其实,策展需要外部资源和内部团队的整合。展览需要资金,策展人就需要跨越身份找资金,这逼着策展人有第二重身份,有的去接商业案子,有的去做美术馆馆长,有的开画廊,让策展人的身份多元化,这也是策展人团体应对中国艺术圈变化的结果。对此问题,梁克刚也认为资金成为了关键点:“首先,资金是最大的影响因素。投资方多数时候希望策展人花小钱办大事,策展人把钱花在刀刃上,要从中合理的配置各种资源来取得更好的效果。其次是与艺术家之间的沟通是否顺畅。参展画家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作品的摆放位置、布局等等都很关键。”

 

“策展人需要的是一种综合素质来把控、预测在整个展览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一方面要负责和投资方沟通,一方面要考虑学术上的追求,另外还要协调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策展人选择艺术家来完成自己所要表达的艺术理念,艺术家借助于展览来向社会表达自己的立场。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像是导演与演员之间的关系。现在,中国的艺术圈比较浮躁,商业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变得很难把握,才会导致一些艺术家对策展人产生了不信任,开始脱离策展人独自举办展览。策展人必须要做到一方面通过社会获得一些资源来举办展览,另一方面还要注意维护艺术本身的地位。要和投资人积极沟通,让他们对所选择的艺术品认可,这点在当代艺术展览中显得尤为重要。还有各种相关事件,如展品的运输、展品的保险、作品意外损坏等都会影响到展览的顺利进行,这些都需要策展人与相关各方沟通来解决。”梁克刚进一步解释到。

 

“我建议在展览举办之前,主办方要提前去和管理部门做好报备,因为你提前打了招呼,他们就不会找你麻烦,很多事情就会变的很顺利。我在运作大型项目的时候,这一部分我会很重视,我认为这应该算是策展人的工作。”谭秦认为,现在很多展览中会涉及到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而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策展人还应该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到万无一失。

 

做独立策展人能不能养活自己?

 

“不能。”谭秦回答的斩钉截铁:“比如我,最近一年到一年半的周期,我应该会运作两个大型的项目,这个规模如果从资金面上说,应该是在500万运作项目。但是说白了这种展览我真的挣不到什么钱,大概也是就是5万?1%差不多。但是对我来说也够了,因为这也许会成为我打开知名度的很好机会。这样我如果一年能够做两个,那么我就能够达到年薪10万了(笑),但是也有可能一年半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一个——当然现在还只是一个假设。其实我更看重的是这件事能够做成我就满意了。中等的项目,协调的过程至少也得三五个月,如果短于这个时间我可能不会接,因为有可能面对作品借不来的问题。一个月以下的那就是给朋友的‘友情赞助’了。”

 

难道独立策展真的就没有其他收入点吗?也不尽然,谭秦说的坦白:“首先,在操作大型项目的过程中,有件事是我希望能够做成的——促成几件博物馆级的收藏,如果有艺术馆博物馆的收藏,艺术家会从其中拿到一定的红包或者回馈。如果做成国际级大师的展览也许会有顶级的美术馆、油画院或者藏家参与购买,那么,我就会在条款中明确注明你的收益中有多少是属于我的佣金,抽成比例10%是没有问题的,这是很正常的行规。这个应该是我在策展的工作中可以合理收取的费用。当然这一部分的收入是不确定的,但是我也不会过于看重,就当是‘天上掉馅饼’的意外之财吧。”

 

独立策展人是否参与艺术作品交易分成?顾振清也有相同的想法: “是的,这是公开的秘密,独立策展人也拿分成,也赚钱。我个人觉得,策展人给艺术家做交易的时候拿10%是不可耻的,任何的艺术经纪人拿10%-50%都符合市场规律,并不是回扣,是阳光下的,是提前说好的,不是胁迫谁。”

 

谭秦并不避讳策展人有时会通过其他方法挣点小钱:“策展的收费很难算的清楚,因为有一些展览在策划的时候就是定义为商业展览,如果有作品交易成功,如果这位策展人不参与销售,只是提供评论文章,那收取的就是之前合同中规定的酬劳。而如果是参与销售的策展人,就会从中间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这应该是现在策展人中比较多的类型,这种人我将其称之为‘dealer’。像我选择操作偏学术性的展览,而展览中的作品是不出售的,那我的酬劳就是之前和主办方约定的一个固定数目。如果我参与的是一个带有商业性质的学术性展览,在展览期间有作品被销售,这其中产生的收益比例我是无所谓的,你看着给,多少都行。这就是策展人的诉求不同。”

 

其实,展览就是策展人的作品,策展人通过展览来表达自己的艺术观念。有的时候,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挣钱,很多人,是因为对这个行业的真正热爱,并享受其中虽然带不来收入的“闪光点”。

 

比如谭秦。“我和妻子在算一笔账:两个人在一起,究竟需要多少钱?她之前做了两年的全职太太,现在在北京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周末在幼儿教育学校兴趣班代课,虽然兼职挣的钱不会很多,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负担了一部分的生活开销,缓解了生活压力。而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作为艺评人的稿费,我更习惯于称自己为一名艺评人。我不算是一个高段位的独立策展人,因为我还没有达到可以按照兴趣策划展览的地步,我还需要以维持生活为第一前提。但是因为我作为独立策展人也是独立艺评人。因为我不用听从任何机构的声音,所以在展览的选择上包括参展艺术家的人选上就有更多的自主权。”

 

策划一场展览,应该怎么开始?

 

谭秦自己也说,他不是一个高段位的独立策展人,因为他还需要靠这个养家而不仅仅是兴趣。但是也许是他的经历,他谨慎的性格,在策划展览的过程中总是显得步步为营、脚踏实地。也许,他的方式,可以给一些希望进入这一行当的人一些启示。

 

“我作为独立策展人或者独立艺评人进行工作的方式还是比较谨慎的。首先我要选择一个比较正规的机构来合作,做一个正规的项目。因为我在这之前,积累了比较多的法律经验,在艺术法方面有一些研究,我还有自己的律师。所以我在操作一个项目之前,会提前做一些法律咨询,在策展之前谈好权利和义务。有些条款不一定会白纸黑字的写下来,因为现在这个市场还没有达到这个阶段,有的时候你打官司也打不赢,甚至根本不会有人受理,这也是很无奈的地方。独立策展人一定要有一个比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提前分清楚权利义务,并且在执行期间保持清醒,知道哪些是自己应该做的,哪些是不能碰的。在选择了合作机构以及展览内容之后,就需要依靠策展人本身的经验了。我觉得一个策展人所作的工作不应该只是挂画和找人那么简单,而要参与到前期的选取作品过程,然后再参与到作品的图录和画册的编辑工作中。我不会自己去举办一个展览,一般都是应某个机构或者某个艺术家的邀请。除了机构以外,我还注重展览的学术性,主张彰显作品、艺术家的学术走向。如果大家都关注艺术家的某件代表作,或者某位典型艺术家的时候,我突然呈现一种中间状态,就会有人感兴趣。因为如果不能找出独特性,那么我做的展览就会没有意义,因为别人可以拿到更加大牌艺术家的作品,这一点我可能就做不到。”

 

作为一名入行不久的“新人”,谭秦也很注重新媒体的开发利用:“我很注重与媒体之间的合作,在展览的前期准备中我会邀请一些媒体,并且参与到新闻稿或者艺术评论文章的撰写过程中来,也愿意做一些深度的采访,因为我在做一个项目或者展览的时候就秉着一个媒体先行的态度,我主张要和媒体有适当的合作,这种合作不仅仅是邀请媒体发篇通稿就完了,而是要结合不同媒体的特点做一些比较深入、更有意思的合作模式报道。我现在觉得微博是一个很强大的力量,可以将媒体的力量与艺术家个人的魅力更好的结合起来。”

 

如何控制一场展览?

 

“我们都知道展览有很多的不可控因素,但是优势是如果在展览之前就已经跟主办方又比较深入的沟通之后,这种不可控因素就会少很多,如果也跟艺术家有比较清晰的策展人原则的时候,这个过程也会得到比较好的实施。所以我在刚刚结束的798群展中,就邀请了三十多位画家,每人选2至3幅作品,这个是比较复杂的工作,优点是人数比较多,缺点就是协调起来会很复杂。有的时候有些作品虽然很好,但是真的不符合此次展览的核心内容,我也必须要很坚决地‘pass’掉,除非你有更合适的作品,我不会因为你的名气或者其他原因就影响了我整个展览的方向。”

 

那么策展人与机构之间的如何进行项目谈判,这其中是怎样的步骤?谭秦也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应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是策展人最初有一个大概的方向,并且能够与主办方的核心人物进行交流,确定这件事是不是要做,这一点很重要,你最初要接触的人一定要是说话顶事儿的,如果这一步确定不了,而等着方案从下面一步步的往上报,那成功的几率就很小了。第二种情况是,主办方下面的某个项目经理主动联系你,从而形成一个方案拿到上层审批。还有一种是某个机构在立项目的时候,通过媒体或者朋友推荐某位策展人参与项目。这三种情况都是普遍存在的。但是这三种情况中无论你是通过哪一种策划的,最后你一定要见到主办方的‘Key Person’就是‘关键人物’,并且与他有充分深入的交流,如果一个策展人还没有见到‘Key Person’就贸然启动项目,展览也许会变成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他再次强调了选择合作方的重要性:“如果你选择的机构拥有一支比较专业的团队,你与合作的艺术家又比较熟悉,那么对于策展人来说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我想对其他想要参与到策展人领域的人说——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因为很多事情不会是天随人愿的,这其中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所谓的风险控制就是一定要给自己留一点富余,比如说在作品的托运、布展的过程中万一出现了破损、丢失、损毁等情况,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些‘关键时刻’你一定要求责任人在现场,作为策展人你可以帮忙登记或者清点数目,但是最后的字由谁来签,还是根据合同走。这些细节的东西都要体现在你和主办方签订的协议中。”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合同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是不利于艺术家的,因为策展人要对你邀请的艺术家负责,而不能让商业机构过于剥削艺术家。比如说作品折扣怎么处理?因为很多展览都会相信自己能够卖出去几张画。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展览过后会有些策展人要求艺术家留下几幅画等情况。其实说白了,这种画是‘有价无市’,画家既然都舍得给你,说明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作品。(笑)”

 

对于这其中的细节,他说:“策展人甲方(主办方)乙方(艺术家)的合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会和主办方单独签一个顾问合同或者权利义务协议。这其中的内容很简单:做什么内容,哪些事要做,哪些事做不得,给多少钱,什么时候给。做独立策展人要承担很多风险,包括你和甲方到底有多大的诚意来合作,合作之后你和‘Key Person’之间的合作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因为甲方不够专业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够让你拿到应该有的酬劳,这些事儿都是可能的,所以这就要求你在选择甲方之前就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个情况一是因为市场本身不健全,还有就是个体本身经验不足,这个过程是很难控制,只能是在操作的过程中不断地磨合和沟通。”

 

中国的独立策展人从一开始就处于一个摸索阶段,在中国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独立策展人在工作中也有着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经验和方式,同时面临很多机遇和挑战。顾振清说:“独立策展人应该成立事务所,否则没法阳光化、正规化,策展人需要能量和资源,需要团队的支撑,个体策展人在国内活下去必须要商业化,如果一直保持个体化,最终将只是给商业艺术家打工。”

 

 


【编辑:汤志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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