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青年艺术家驻留计划招募海报
为贯彻落实党在十八大提出的“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鼓励青年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实施《四川美术学院“十二五”学科发展规划》,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从2013年起,全面启动“四川美术学院拔尖人才培养之青年艺术家驻留计划”,以鼓励高等院校广大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积极在艺术领域进行持续的创新实践和深入的学术研究。现将计划方案公布如下:
一、宗旨和目标
“四川美术学院青年艺术家驻留计划”以“助创、助研”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的原则。旨在鼓励和推动高等艺术院校毕业生在学术领域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和在创作领域持续探索,以取得更为丰硕的研创成果。
二、资助对象
“四川美术学院青年艺术家驻留计划”面向全国高校艺术学各专业毕业生开放,同时接受社会申请。
重点资助造型艺术类专业近三年内毕业生(因创作精力、年度考核等原因,不建议驻留期间要报考研究生考试的艺术家或者已经有固定工作的艺术家申请)。
三、资助办法与申报要求
(一)资助名额
2014—2015学年,总计划40名。
其中,名额分配如下:
1、计划保留2013—2014学年驻留艺术家10名。
2、面向本校毕业生与其他高校毕业生20名。
3、四川美术学院各培养单位资助10名,纳入学校总体管理。
4、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名额分配根据申报具体情况会酌情调整。
(二)资助办法
1、学校按照30平方米/人标准提供创作工作室。
2、为驻留艺术家资助创作资金每年12000元/每人,季度发放。
3、驻留期间学校将通过举办学术沙龙、资助举办个人展览、举办群展(每学期1次)、与艺术机构交换驻留、驻留艺术家推介等形式为驻留艺术家搭建成长平台。
4、驻留以一年为一期,最长驻留时间不超过2年。
5、每一期驻留艺术家必须参加“年度汇报展”,总结驻留期间的学术成果,同时每位艺术家通过协议自愿从年度汇报展览中选取一件作品无偿捐赠学校。
6、可申请租住学校7号楼学生公寓。
(三)申报程序
1、2014年4月23日,公布工作计划。
2、2014年4月23日—5月20日,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3、2014年5月21日—6月14日12:00前,提交电子申报表和演示文稿PPT。
(提交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自建文件夹,以“院校-学科-专业-姓名”为序命名:如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油画-王昭。演示文稿PPT要求包括申报表的主要内容,图文并茂,页面控制在20页以内,以便于专家组会议评审。邮箱地址:zljh@scfai.edu.cn,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4、2014年6月16日—6月24日,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研究生处组织专家采取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对于部分项目,将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委员会评审完毕后,驻留艺术家名单将会在四川美术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2014年6月25日—6月30日,签定驻留协议并办理相关驻留手续。
(四)经费发放
1、评审立项后,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经费按季度发放。
2、经费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
(五)考核与退出
1、驻留艺术家接受研究生创新基地日常管理,专家委员会每个季度进行随访。
2、驻留期间,因考核不通过及各种原因退出,须提交退出申请并完清各项手续,资助费用须全额退还。
3、每年5—6月,进行驻留艺术家年度展并评审。
五、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六、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驻留计划项目联系方式
邮箱:zljh@scfai.edu.cn
联系电话:(023)-65921050
申请表格下载:http://www.scfai.edu.cn/ReadNews.aspx?Id=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