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学院图书馆所在的大楼是以哈佛法学院第一任院长兰代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的名字命名的,这是一座希腊式古典风格建筑,肃穆、恢弘、大气,是哈佛校园里难得的建筑精品。图书馆前面是一个广阔的草坪,安静优雅, 百年老树枝繁叶茂,松鼠和野鸟们在此嬉戏觅食,怡然自得。
哈佛法学院图书馆除了丰富的藏书外,还收藏和展示着三百多件品质上乘的雕塑、油画等艺术品,这些作品均以美国法律界、法学界与哈佛有渊源的法官、教授为对象,由一流的艺术家创作完成,其价值几乎可以与华盛顿国家艺术馆的收藏相媲美。
走入法学院图书馆大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大法官的坐像,坐像两米多高,由整块的汉白玉雕刻而成。斯托里穿着法袍,手拿法典,目视远方,目光坚定而深邃。
斯托里是哈佛所在的马萨诸塞州人,于1811年被詹姆斯·麦迪逊总统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年仅32岁,是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法官。在大法官 任期内,斯托里运用他的法律智慧,将他对独立革命胜利的赞誉转化成对宪法的推崇,成为当时美国共和主义不遗余力的捍卫者。除担任法院的职务之外,自 1829年起,斯托里开始在哈佛大学担任法律教授,并参与创建了哈佛法学院,他主张的精英型法律教育及鼓励学生献身公共服务等信条,一度主导着哈佛法学院 的教育方针。斯托里还是一位诗人,曾于1804年出版长诗《孤寂的力量》,在美国早期的长诗中占据着重要席位。
过了斯托里的坐像,再往里走,进入第二道门,门口两边分别是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大法官和布兰迪斯(Louis Dembitz Brandeis)大法官的黑色头像。马歇尔曾在1967年至1991年间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第一位担任此职的非裔美国人。在当法官前,马歇 尔曾在1954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中担任原告律师,布朗案因宣告种族隔离政策违宪而成为美国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布兰迪斯1916年获伍 德罗·威尔逊总统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第一位担任此职的犹太裔人士,最为人知的是他将实验室方法带入法庭审判。
除了雕塑之外,哈佛法学院图书馆还收藏着以哈佛法律人为对象的肖像画,包括油画、版画和素描等。这些绘画作品分别悬挂在图书馆各处的墙壁上,高大者有两米见方,小巧者仅有几十厘米大小。
进入阅览室大门,左右两边分别是兰代尔院长和斯密斯(Jeremiah Smith)教授的大幅肖像油画,他们留着大胡子,坐在书桌前,面前摆着法典,手里拿着烟斗。画像下面摆放着其生前用过的书桌,古雅、敦厚,桌子上是大束的花朵。
在阅览室展示的所有油画中,尺寸最大的要算是海斯(Rutherford Birchard Hayes)的肖像画了,海斯是美国第19任总统,是哈佛法学院第一位当选总统的毕业生。油画中的他留着大胡子,一袭黑色长袍,站在深红色的幕布前,半抬 右手,似乎正在就政治问题侃侃而谈。若干年后,海斯总统的小师弟、哈佛法学院毕业生、现任美国总统的奥巴马的肖像画,估计也会被挂在图书馆的某一个地方。
除了普通的图书、期刊之外,哈佛法学院图书馆还收藏着与法律相关的近三千英尺长手稿、三十万册古籍善本及七万件视觉图像、照片、绘画,是世界上最全面的英美法律史研究基地。为了保存这些古老而珍贵的法律文物,图书馆专门设立了特藏室和博物馆。
三层阅览室南面的特藏室被称为“哈波特·罗宾逊英美法古籍珍本收藏”(The Herbert Robinson Anglo-American Rare Law Book Collection),这里保存有15到20世纪的法律书籍、法律人手稿和其他司法文献。读者可以在这里查阅到1900年以前的英美法律文献、1911 年以前的国际法资料、1918年以前的俄罗斯法律文献以及1960年以前的中国法和苏联法资料,以及各类古老的律师业务记录、学生课堂笔记、法院的审判文 书以及司法令状等等。为保证这里的稀有书籍、手迹和绘画不被岁月侵蚀,房间的温度、湿度和光线等都像艺术博物馆一样,采用特殊设备进行调控。
阅览室北面的小博物馆名叫“Caspersen Room”,收藏着绘画、古籍及著名法律人的旧物件,包括霍姆斯大法官的椅子和饭盒、庞德院长的书桌、斯托里大法官的“班卓琴”风格挂钟等。除了文物展出 外,这里还不定期举办法律专题展览,比如“呻吟何处来:18到19世纪英国监狱的四次改革”、“斯托里的遗产:约瑟芬·斯托里的书信和手稿”、“走出剑 桥:哈佛法学院教授在非洲”、“法律之外:哈佛法学院学生的课外生活”、“女性在哈佛法学院:六十年的变迁”等等。
每一个在图书馆学习的读者,都可以随时走入这些宁静的展览馆、博物室,仰望那些油画中的法官、教授们的风采,摸摸那些他们曾经用过的书桌、台灯,看看那些字迹发黄的来往信函。此刻,你会感觉到自己不仅触摸到了他们真实的生活,而且正触摸到了他们伟大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