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李鬼当道——书画市场造假现象解析 策划:李腾 颜培大 近期,遵义警方破获一起制贩假书画的团伙犯罪案件,引起艺术圈广泛关注。经查,涉案团伙分工明确,有人临仿字画印鉴,有人伪造收藏证书,还有人专以画商身份通过出售或送拍等方式将假书画推向市场,大肆牟利,俨然已形成制假的产业链。实际上,这样的制假行当在艺术界并不陌生,例如“天津造”“苏州片”等书画制假代名词,其历史可上溯至明末清初或更早。如今随着书画市场日益繁荣,造假行当非但没有被淘汰反而变得“昌盛”起来。上世纪末曾有画家家属在市场上公开打假,可假画却越打越多,如今在琉璃厂走一圈,也常会遇到拉客售卖“名家真迹”的导购。 我们知道,书画艺术不仅代表着艺术家的造诣,也代表着国家的文化面貌。书画市场假货充斥除了败坏书画行业的诚信,也着实令艺术界蒙羞,这次公安部重拳出击,打掉制假贩假团伙也是众所期待的事。可是,我们仍需反思:当今书画造假产业何以堂皇行之,艺术造假行业何以为继,我们如何规避艺术市场的糟粕?为此,本期时评特邀请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并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
艺术品制假者为何偏爱中国这片土地?
徐旭
艺术品制假贩假行为,自古有之。这一古老的社会毒瘤,在当下中国却丝毫看不到被遏制的迹象。
2018年新年刚过,贵州省遵义市警方在公安部的直接部署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获了一起特大制贩假冒名家书画作品案,摧毁3个制贩假冒齐白石、启功等名家作品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字画1165幅,查获一批伪造的印章及各类用于制作假鉴定证书的工具,查扣涉案资金2600余万元。尽管战果如此辉煌,但我仍对能否有效地遏制名家书画制假贩假势头持坚定的怀疑态度。
引用一个例子:有一次,张大千和友人在美国参观一个展览,当他见到一幅署名“石涛”的画时,得意地对陪同参观的人说,“这幅画是我画的”。同行友人大惊失色,把他拉到一边严肃地说,在美国这是犯法的,如果警察知道了,你将会有牢狱之灾。
以上这段文字,摘自阎晓宏在2013年12月18日发表于《光明日报》上的一篇文章。阎先生在讲述了这个故事后,紧接着就提出了他的看法:
其实按照中国的法律也是不许可的。按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行为,视其假冒制作、复制、销售的数量,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1991年6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经施行了17个年头,10多年里,有关执法部门依照这部法律,曾大规模严厉打击艺术品制假贩假活动多次,然而,每次打击过后不久,这一犯罪活动不仅卷土重来,而且凶猛程度远超前一波。
于是,人们不禁要问:我们难道真拿艺术品制假贩假者毫无办法吗?
办法当然有,就是严格依照《著作权法》更严厉地打击这种犯罪行为。然而,这种问题的回答方式,便把我们拖入到一个尴尬的悖论怪圈中。要想不被悖论圈住,我以为应暂先搁置此问题的回答,然后再倒转思维来检讨一下艺术品制假贩假者为何偏爱中国这片土地这一根本性问题。非如是,便是治标不治本。
欲检讨后一根本问题,那就必须深究问题之成因,换句话说,是哪些原因造成了艺术品,或者干脆说字画制假贩假这一具有悠久历史性的文化病毒?
愚虽学识甚浅,却一向都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偏执习惯,以下便是本人的一点陋见:
一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中,向来就无以造假为耻的文化传统,非但没有,反而却有以此为荣、为傲的习惯。谁若不信,那我们就拿被奉为四大古典文学名著的《水浒传》,来印证本人这一“偏激”观点好了。
梁山泊108个好汉中,就有两个字画制假者,一个是端坐在第46把交椅上的“地文星”圣手书生萧让;另一个则是排名在第66位的“地巧星”玉臂匠金大坚。这两位好汉落草梁山后,曾联手干过一件险些成功的大事儿,即为了营救宋公明而伪造大书法家蔡京的手书与图章。倘若他俩把事情办得更靠谱一些,就完全可能从蔡京之子江州知府蔡九手中顺利捞回宋江。遗憾的是,他俩几乎天衣无缝、以假乱真的伪作,却被蔡九手下火眼金睛的通判黄文炳识破。请注意,《水浒传》中的这两个书画印造假者,在后来的文学接受史中,从未得到过任何负面评价,反而一直被作为正面人物歌颂。直到今天,《水浒传》仍被教育部指定为中学语文课外阅读教材之一。
或许正是因为我们文化传统中没有以字画造假为耻这一概念,所以,才有了中国书协前主席沈鹏若干年前遭遇到的一次尴尬:那次,沈鹏“见到了一位美国当代艺术收藏大家,在谈话间也讲到了中国的书画作伪,这位收藏家十分不解,说像张大千这样作伪之人怎么在中国还有这么高的艺术地位,并将他的作伪一再传为美谈?”(注:此故事见阎晓宏《我们要给后代留下什么》一文)
二
上世纪90年代初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到来,使得庸俗的“成功学”浮出了水面。如今,林林总总的成功学著述,已成为我国图书市场上最畅销与常销书籍。这类图书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毫无疑义应是极端实用主义带来的后果。当全社会都陷入到了比拼不择手段、闷声发大财的狂欢之中后,当抽离了道德前提只强调“谁致富、谁光荣”的结果后,要想遏制住书画制假贩假的滚滚浊浪,那无疑就是幻想。
三
书画拍卖市场上的惊人天价拍品与低成本、高回报的暴利,直接刺激了造假贩假者的发财欲望,也自然催生出了罪恶的书画造假贩假产业链。马克思在《资本论》的脚注中,为了论述资本的原始欲望冲动,曾引用了一段名言: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无论马克思,还是这段话的原作者托·约·邓宁,恐怕都无法想象今天中国书画市场上令人心惊肉跳的疯狂暴利。想想吧!一幅伪造的李可染作品流入拍卖场之后,竟被拍出了5232万元的天价。在这样诱人的天价面前,那些做梦都渴望一夜暴富的人,怎能错过黄金做成的箭矢?于是,在暴利的诱惑下,许多民间丹青高手、画廊或拍卖公司的专业人士、甚至艺术院校的学生与教授,便纷纷委身于书画造假产业链,心甘情愿地变成了造假流水线上的生产者。
20世纪初期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国会迫于女权主义的压力,颁布过一个著名的禁酒令,即宪法第18次修正案;并开展过一次长达14年的禁酒期。当时全美国除了6家医用酒精生产企业外,其他酿酒厂全部被当局关闭。然而,禁酒令非但没能减少酒徒,反而催生出了一条酒精类饮料黑市制售犯罪链;在黑市暴利引诱下,许多人铤而走险卷入到了制售私酒的犯罪活动中,比如,芝加哥黑帮老大艾尔·卡彭就曾因酿造私酒而日获利5000美元。
禁酒令不仅使联邦政府失去了一个巨大的税收产业,而且每年还为禁酒执法耗费了大量财政支出,这个倒贴钱的法案,直到罗斯福总统上台后才被废除。由此可见,高额的暴利,不仅会因法律的禁止而刺激出犯罪产业链,而且还可诱使更多的逐利者卷入违法犯罪活动中。
四
为何艺术品制假贩假现象在那些宗教信仰浓厚的国家能得到有效遏制?其原因之一便是依赖民众的道德自律。而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信仰的大堤被金钱所冲溃,国人道德自律欠缺凸显出来。我们若要真正有效遏制住书画造假贩假的犯罪现象,那么就必须重建信仰大厦,让信仰召唤出国人心灵深处的自律精神与道德感。有道是,在一个天下熙熙皆为利而来、天下攘攘皆为利而往的地方,是不可能生长出真正的真善美之花的。
总之,在以上这些根本性问题没能一一解决前,要想有效遏制书画制售假的犯罪活动,那绝对就是一个天真的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