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新产业,已经成为当今各行各业创新发展不得不提的巨大引擎。在宏观经济领域,以百度公司(Baidu)、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腾讯公司(Tencent)三大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 “互联网+”产业翘楚俨然已经成为新经济成功标杆;在微观的工作生活中,微信、支付宝、滴滴、摩拜等“互联网+”应用亦全方位悄无声息的融入了人们的各种活动。
无所不在的“互联网+”让各行各业都似乎看到了像文艺复兴般的光芒,而博物馆在“互联网+”大背景下也将萌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博物馆应热情主动张开怀抱,拥抱“互联网+”,思考跨界融合、创新发展背景下博物馆或将迈入一种新业态,这也应是博物馆人对“互联网+”跨界融合进一步思考的初衷。
一、“互联网+”格局下,博物馆的新业态
博物馆的业态一直在不断变化。这点从国际博协的定义发展可以反映出来。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维也纳通过了经修改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将“物质及非物质遗产”取代了原来的“物证”[1]。
对于博物馆及博物馆学的研究有许多,笔者一直以来忠实拥护国际博物馆学委员会前主席冯·门施的理解,早在1994年,他就提出了“博物馆学属于信息科学。”[2]他认为“博物馆物”是信息的载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博物馆是信息的管理者,文物征集是信息的收集,文物保护是信息的保护,文物研究是信息的挖掘,陈列展览和教育是信息的传播。
信息科学理论不仅适于物质遗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适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发展,使“博物馆学属于信息科学”这一表述越发显得直观和全面。
对于信息传播,我们已经领略到“互联网+”时代极其迅猛的传播速度和呈指数爆炸增长的受众数量。既然博物馆学属信息科学(Information science 或称信息学),博物馆是信息的管理者,那么我们将不难理解为何信息时代的到来,尤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博物馆意味着划时代的革命。那么在这样的新格局下,博物馆的新业态是怎样呢?
首先,博物馆信息消费模式已改变。“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加上国民文化水平的普遍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政策等因素,博物馆的消费模式发生了至少以下几点变化:
其次,博物馆的边界愈加模糊。从信息学的角度,信息传播成为了博物馆的首要工作。信息传播没有围墙的界限,甚至没有时空的限制,“博物馆+互联网”“博物馆+学校”“博物馆+媒体”均有成功案例,甚至“博物馆+媒体+互联网”复合体也具极成功的应用。
如《我在故宫修文物》实施了先台后网再院线三重播放途径的复合,取得了巨大成功,电影版的票房突破500万,其中在B站①的爆红功不可没。冲出博物馆的院墙,传播中华文明,应成为我国博物馆新的突破口。
二、在“互联网+”的新业态下, 博物馆的新策略
应对新的业态,从信息学的角度,博物馆应对新业态应具备以下一些新的策略。
1、内容为王,须以工匠精神做好信息内容的“生产”
从信息学的角度,博物馆的核心资源,就是信息内容。无论是物质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最重要的价值是它所蕴含着的历史信息和文明信息(也有称之为“知识”,博物馆为知识传播机构)。
博物馆的工作,就是把这中间的历史信息保管好,采集、破译、解读出来,并传播给合适的受众。
“互联网+”不是万灵药,内容依然为王。须强调的是,尽管“互联网+”强大和高效,但毕竟只是平台和手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博物馆来说, 平台和手段即使技术再先进,若其目的不是为了传递观众所需要或感兴趣的知识或信息的话,再么只是无谓的炫技,对于博物馆的宗旨来说毫无意义。
技术总在不断发展,受众对新技术的新奇感稍纵即逝,无谓的炫技也难言有持续的吸引力。因此,对于博物馆而言,做好内容,是必然的前提和基础。
另外,对于博物馆来说,面对的观众素质在不断提高、随之对博物馆公共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博物馆面对这种局面,首要的前提是做好信息内容的“生产”:
一是做好博物馆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对文物价值信息的解读。
二是挖掘好文物背后的故事。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简单标注文物多长多宽、什么年代是枯燥无味的,人们真正想知道的是,那件文物那个时代,文物背后发生过什么故事。甚至不仅是历史, 有时候文物的流转、保护的历程也是很好的故事。但无论做好研究也好,做好故事挖掘也好,这样的工作没有捷径、不能取巧,只能是潜心伏案,所需要的是工匠精神。
2、实施跨界融合的新传播
作为博物馆观众的纽带,信息传播至关重要。对于信息传播来说,“互联网+”固然是非常好的一种助力,令这个通道更加的宽广高效,然而也意味着另外一个挑战,那就是信息大爆炸和碎片化时代对信息传播的干涉和破碎。在这种新的传播的形势下,势必需要新的表达和新的语言。这些新的手段主要在两个方面呈现。
(1)陈列展览的跨界融合
对于博物馆,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就是基本陈列和展览,因此陈列展览对于博物馆信息传播最为重要。一个好的展览必须有良好的主题内容表达、艺术美感呈献和空间视觉体验。
为了丰富展示形式和手段,近年来陈列展览一直以来是跨界融合的产物,平面艺术、空间艺术、灯光艺术、多媒体、自动控制、游戏动漫等均被融入到展览当中。现又增添了许多“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元素,尤其是通过手机的应用,像二维码、导览App,甚至VR、AR等。这些“互联网+”的融合,不仅大大拓宽了信息传播的通道,也迎合了当前人们已形成的超文本链接的网络浏览方式和体验式的参观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陈列展览同样也能超链接。用展览中的多媒体终端和观众手中的手机,通过点击互动、“扫一扫”或“摇一摇”,打开App应用或VR、AR应用,既可将展线和版面上放不下的内容充分延展,又可把信息获取的主导权还给观众,甚至实现互联网分享和离场浏览。
(2)新生媒体的跨界融合
由于病毒式传播的特点优势,以微信、微博为主流的社交媒体无疑是信息传播的利器,加上客户端等,这些新生媒体在博物馆的信息传播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发展到现在,已经感觉不到这些新技术、新媒体在博物馆中的应用有什么跨界的感觉。
在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广东省博物馆等博物馆, 我们已经见到新生媒体的成功应用和巨大影响。但我们也看到,社交媒体这些新生媒体的门槛并不高,但为何许多博物馆在努力却并未达到理想效果呢?答案就在于融合。
在这个信息的高效时代,人们希望高效的获取信息,形成了碎片化的信息获取习惯,注意力很难持久,而移动互联网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碎片化”,注意力更加分散。另外,由于处于信息大爆炸式的环境下,要在浩瀚的信息空间里突出自己,博物馆尤其应该专注于如何有效进行信息传播。那么如何进行呢, 就必须有新的语言、新的表达、新的融合。
一方面,我们要努力学习网络语言,做合格的“标题党”、“图片党”,要“萌”起来,要与“亲”们多交互。
但另一方面,这样新的语言及表达一定要与我们的文物、历史等核心信息资源相融合, 否则就是空洞低俗、故弄玄虚、甚至毫无底线。
成功的案例中无一不是成功充分融合的典型,如国家博物馆的微博、微信、虚拟展厅、“文博任我行”App 等,故宫博物院的《胤禛美人图》《雍正行乐图》《皇帝的一天》等,广东省博物馆的微信导览等。
除做好内容融合外,线上线下的融合也是成功突出的关键,通过博物馆线下服务与线上信息的相融合,通过关注、点赞和信息互动,提升服务的同时大大加强了“顾客”的黏度。
3、应建立更为多元的博物馆绩效评价体系
对于如何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博物馆等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一直以来都是艰难的课题,在此也并非对此论证,在此要论述的是,在博物馆绩效评价体系中,应该在信息学这个角度增加绩效评量。
要关注博物馆所管理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新增了多少信息(文物征集)、挖掘多少信息(研究),传播了多少信息(展览或媒体)。
不仅要关注博物馆的直接参观受众有多少,还须关注网络访问有多少、点击有多少、新媒体关注有多少、其它传播方式的受众有多少,这些方式的传播效率及效果怎么样。总而言之,对于一个跨界融合的新业态,需要一个更为多元、集成的绩效评价。
三、“互联网+”还是“博物馆+”
首先,“博物馆+”不应仅仅只是“互联网+”。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任何有益于博物馆宗旨和功能发挥的一切创新,博物馆都应该张开怀抱。
一直以来,博物馆对于创新的融合从未停止过,“博物馆+”这样的理念并不仅仅出现于当下。如文物断代,在未有碳14分析之前,我们凭博物馆人的经验来断代,而现在我们增添了光谱分析等方法;又如器型采集,在摄影术产生之前,用的是绘画,摄影术后我们先后用上了金属、胶片、数码,今天,我们又用上了三维扫描。
对于这个时代,“博物馆+”必须包括“互联网+”,包括VR、AR、云计算、工业4.0等,而下个时代,无论或将产生人工智能、生物智能、量子计算还是其它,“博物馆+”是应有的态度。
其二,对于博物馆事业,我们不应有认定单边主体的思维。在博物馆“互联网+”的概念中,似乎毫无疑问,博物馆就是主体,“互联网+”所代表的技术只是应用而已。
然而,从“互联网+”时代开始, 结构就有可能被打破,在其它领域我们已经看到许多的案例,如蚂蚁金服、华为手机、特拉斯汽车、乐视、优酷及PPLIVE等,我们已经一次一次看到这些科技企业对传统行业的逆袭。
对于博物馆,谁又将说没有可能呢?随着信息消费模式的演变、文物数字化及共享标准的建立以及文物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 或许不久一种全新的超越空间的“虚拟”的博物馆就将出现,或如“东周列国博物馆”、或如“五代十国博物馆”等。
目前而言,我们传统的博物馆依然有文物实物、有信息资源的优势,“互联网+”或科技企业对博物馆的逆袭亦非一日之功,然而,若是本着居安思危、顺势作为之理念,那么主动开放、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应为博物馆不二之选。
四、对于博物馆,跨界融合只限业态间么?
对于“互联网+”形势下的新挑战,博物馆主动开放、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是势在必行的道路。应对这些新的挑战,通过博物馆与“互联网+”的产业跨界融合,采用新技术、新管理、新策略;然而,摆在当前的诸多挑战和困局中,并非完全仅通过业态跨界融合、通过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就能解决。
如服务激增、成本加大、活力不足、文创产业难以普遍形成等等,这些问题暂时仍未较好解决。
跨界融合,作为“互联网+”业态的首要特征, 实质上它更多的反映了“互联网+”业态的本质和关键——创新。按创新驱动理论,除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之外,还有机制创新以及观念创新。那么,我们通过跨界融合打破技术壁垒、管理壁垒,还可否打破机制的壁垒、观念的壁垒?
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我们国家的博物馆管理制度体系里一直以政府为主体。然而,在博物馆的治理体系当中,除了政府,还应包含社会力量的参与。
着眼全球,世界知名、稳定发展或成功运营的先进博物馆法人治理体系当中,一直以来跨界融合,政府、社会还有市场各自贡献着各自的力量,并且,各国呈现不同的特点。
其中,美国和英国的博物馆的自治化程度较高:美国的博物馆法人治理中,政府几乎不插手,甚至没有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只在税收政策、基金会资金上支持。英国政府的文化、新闻和体育部对博物馆进行管理,但主要也是通过任命董事、制定政策规则和资助协议的这三种方式进行间接的管理[3]。
在资金来源上,也相应有着不同的特点。据美国博物馆协会(AAM)2009 年的报告,美国博物馆资金来源大致情况如下:政府占24%;非政府占37%;经营收入(如商店、餐厅、剧场等)占28%;所获投入(历年获得的捐助积累,每年根据比例使用)占11%。[4]
而英国的公立博物馆政府拨款占比较高,以伦敦博物馆为例,2015年3月底止,上年度总收入1992.2万英镑,其中1599.9万英镑的资助收入中81%来自伦敦政府的基金会或公司,经营收入(主要是租金和零售)288.9万英镑;其它来自投资收益和慈善活动,相当于来自政府的收入占比65%。[5]
此外,在监督上,美国、英国的博物馆建立了信息公开、外部审计和社会监督的外部监督体系,达到了机构社会自治化的效果。这类机制下,社会共同进行决策和监督,较好的确保了博物馆的公益方向,同时, 社会和市场也共同为博物馆的生存和发展解决了相当部分的资金来源。
我国博物馆近年来也在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进行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在机制上、观念上形成融合还有相当的距离。
诚然,我们没必要言必称西方,国外的经验也未必就是真理,然而,本着实事求是、创新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在机制上、理念上跨界融合,协同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将博物馆事业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应该是更为积极进取的路径。从实际的操作看,应该是可以先行一步的跨界融合。进一步放开财政管理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建立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制度体系,在财政上率先进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才能建立更为多元的资金来源渠道。
《博物馆管理办法》中明确,国家鼓励博物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6]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也在今年安徽名人馆调研时表示:“博物馆作为公共事业,应当引入市场机制。”[7]另外,在这个“泛媒体”时代,传播不仅只是媒体、新媒体甚至互联网+,社会和市场也是知识传播的一种方式、是让文物“活”起来的一种方式。
五、不忘初心,博物馆跨界的边际
为激发活力、发挥作用,创新发展的思路,博物馆实施跨界发展的策略,然而,博物馆毕竟是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公共服务机构,宗旨不能丢弃,初心不能忘记,有些界博物馆终究是不能跨越。
不能忘记,博物馆的文物安全是博物馆一条不可跨越的红线。博物馆是公共物质和非物质遗产的托管机构,始终要确保公共文化遗产的安全,包括其所包含的信息资源安全,任何造成文物所含信息的曲解、损害、歪曲或无据演绎都是不能接受的。
从信息学的角度,博物馆要始终尽最大能力保障所被托管的历史或文化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直到科学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必须珍视实物文物,因为科技和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不能排除有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在未来才被挖掘出来。
博物馆要做的,是要将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中的历史和文化信息尽量准确、完整的挖掘出来并正确无误传播出去。不管如何,博物馆人务必心存敬畏、认真谨慎,对于文物的研究,要确保信息的正确解读;对于文物保护,要尽量减免或减缓信息的丢失;对于文物的维修,要确保信息的真实还原。
同样,也不能忘记,博物馆不以盈利为目的,博物馆是公益属性同样是博物馆不能逾越的界限。尽管博物馆可借助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然而,我们只能视其为达到目标的方法和策略,而不能视之为目的。
这就需要提前做好全面的界定和规划,经营区域设哪里,经营范围是哪些,经营行为如何限定,经营所得如何分配,经营收入如何反哺博物馆事业等等,都必须做好提前的界定,都不能侵害博物馆社会效益的发挥。
否则,市场的逐利扩张本性势必侵害文物保护体系甚至文物本体,侵占博物馆的公共属性,使她所被托管的历史或文化信息丢失。文物工作十六字方针中,“加强管理”紧跟“合理利用”后面,就是充分预见到若不加强管理无限制的利用必然将破坏文物保护工作。
因此,一方面,博物馆应该不仅是在技术、管理上跨界融合,也应在机制、观念上跨界融合,但另一方面,进行融合之前,进行规划、规则、规矩的全面制定,才是创新改革合理的路径。
参考文献:
[1] 沈蔚. 对博物馆讲解工作的思考[J]. 上海革命史资料与研究.2011(11).
[2] 王宏钧.中国博物馆学基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9.
[3] 刘尚清.公立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4.
[4] Martha Morris.美国博物馆管理简述[J].刘守柔,编译.博物馆研究.2012(1).
[5] The Museum of London.Museum of London Governors’ Report and Financial Statements 2015[R/OL]. (2015-03-05)[2017- 11-20]. https://www.museumoflondon.org.uk/application/ files/2514/5624/4972/museum-of-london-group-accounts-2015.pdf.
[6]文化部.博物馆管理办法[EB/OL].(2006-01-09)[2017-11-
20]. http://www.gov.cn/flfg/2006-01/09/content_151766.htm.
[7] 张俊,郝嘉奇.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博物馆引入市场机制 [EB/OL]. (2017-04-16)[2017-11-21]. http://www.sohu.com/ a/134287794_16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