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艺教
来源:中国美术报
2021-02-22
美育”概念最早见于席勒的《美育书简》,他认为美育可以解决现代化进程中人性分裂的问题,从而达到理性与感性的和谐统一。早在20世纪初,“美育”的概念便随着西学东渐的热潮被引入中国,王国维谈道:“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感情发达以达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与智育之手段,此又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时任北大校长蔡元培也十分先锋地倡导“以美育代宗教”。事实上这些提法,可以说是对春秋时期“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等思想一以贯之的继承。
由此可见,我们的教育系统中从来不缺乏美育的内容,只是将关于艺术审美的科目集中放置到“艺术教育”的统筹之下。“艺教”与“美育”是从字面上便可轻易区分的词汇,但在实践中却往往被混为一谈。顾名思义,“艺教”的目的性更为明确,词眼在于“教育”,目标是教会大家一样具体的技能,如绘画、音乐、舞蹈等。而“美育”的概念实则更为广阔,它传达的应该是一种理念和能力,而非具体的某一样技能。美育除了艺术创作、欣赏等能力之外,既可以宏观到哲学、美学、伦理等层面,也可以细微到生活中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
美,没有标准答案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古至今无数画家画出了自己心中的酒神与圣母。在《长安十二时辰》中,司丞李必有一问:“鲲鹏大,还是蚍蜉大?”这样一个问题,但凡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笑道:“当然是鲲鹏大”,然而剧中人却解释道:“物大物小,各自其用;有用无用,各尽逍遥。”
于是再仔细地想一想:《命运交响曲》悦耳,《月亮之上》也好听;《牡丹亭》情深一往,《还珠格格》也爱得真实。艺术理论家白慎谦曾写过一篇有关街头指示牌的文章,文中描述了他在上海看到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公共厕所在弄堂”,并评价:“这些字,很有些用短锋羊毫书写颜体行书的味道,元气淋漓,浑厚苍茫。”普通人看到这样的书写难免会失笑,大概会冠以“有损市容市貌”之名,很难从书法的角度去解读它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处于不同的空间、不同的语境中,万物皆有美,而不是一成不变地指向一个标准答案。
美育并非形而上的务虚
正如前文所言,美育可以细化到具体的每一件事,通过不同的艺术途径满足不同的需要。人之初,即有审美体验。幼儿听见音乐会舞动身体,听见哀伤乐曲甚至会流泪号哭;孩童看见色彩,即有自己的喜好和选择,对图片和美术作品的感知也绝无障碍。
通过传统意义上的艺术教育,却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审美能力。美育的初心,是希望能让一个人在阅读“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样的句子时,能感受到韵律高低错落的涌动,触碰到词人指尖的酒香与惆怅,以及与同袍并进的炽热豪情。
这种看似“形而上”的能力仿佛无法落到实处,然而时间久了,懂得美的人多了,自然会产生“蝴蝶效应”,一个人乃至一代人的审美能力将随之提升。为什么我们向往盛唐气象,因为当时整个社会拥有一套完整的审美体系,而这也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早在初唐也有被李白诟病“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的诗文审美取向,但随着政治经济的蓬勃发展,经过一代人的开拓,终于圆融出最美的唐朝,忆昔开元全盛日,宏阔大气、精美绝伦,成为整个时代“文化输出”的中心。
可以说,“美育”与“艺教”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仅仅只有美育的理念,而没有艺术教育辅以知识结构的支撑,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单单进行技法教授,却不触及审美等更高层次的内容,观者最终将收获甚微。周围的一切皆美,而人们常常视若无睹、宛如目盲。“美育”是打开眼睛的方式,而“艺教”则是通往更高层审美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