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美术家协会和青海文联分别发出《关于对王筱丽暂停会籍的决定》和《关于王筱丽同志停职检查的决定》,一度冲上热搜的“青海美协主席王筱丽‘抄袭事件’”暂告段落。就像一阵旋风刮过,最终被人们淡忘。
而在这阵“旋风“中被波及的另一个当事人——就是天津画家马寒松。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唯一了解的是这一事件被曝光的源头来自一家公众号“抄袭的艺术”。他不断地在电话里向各地媒体、亲朋好友作出解释:这事并非自己爆出来的。
但是,马寒松却是在2016年就已经知道了这一情况的存在。他只是在朋友圈里发了一组对比图,调侃道:“您都中国美协理事了,还拷贝我的画换钱花,这都没什么,谁让我招人喜欢呢?但是,还找人写吹捧文章,就显得不太淑女了。”
有着十五年出版社的工作经历,马寒松比起其他艺术家更早就具备了版权意识。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他就将自己的画作集结出版。“我有这样一个想法。”马寒松解释道:“我出版了书,我是版权的所有者,这个画拿出去也比较有说服力,也能让所谓的投资者或者藏家比较放心。”
这个网站做了四年,马寒松的邮箱里没有见到一张真画。“我很伤心,就把那个网站删了。”
后来马寒松了解到这家店画假画的就有一个是他带过的学生。有一次他在路上遇见这个学生,就劝他千万别再干了,“我说你可以来我家学画画,画的好的时候,我可以帮你。”马寒松说:“他却对我说家里很穷,都指着我这个画赚钱,然后说着说着哭得跟什么似的。”
“有些画我根本就没画过。”马寒松说:“我很难受。我怎么画成这样,大伙看你这吹什么牛,你画成这样,我自己脸上非常难看。”
当王筱丽的抄袭事件曝光后,王筱丽通过青海文联发布了一份致歉信。信中承认“由于我的虚荣、侥幸心理作祟,致使抄袭作品流向社会”,同时她表示:“需要说明的是,抄袭作品没有参加过任何展览和评奖。”
王筱丽在致歉信中提及的“致使作品流向社会”,这里用到的“流向”一词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是否存在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况。黄德海律师表示:“如果他临摹的作品赠送给别人,那么这个行为应该表面上是没有问题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他人的作品,应该注明原来作品的权利人。”
【艺术打假路在何方】
王筱丽的抄袭事件并非个案。公众号“抄袭的艺术”公益性地帮艺术家、设计师等发声及维权,自2016年发布第一篇文章开始,五年时间曝光了艺术圈抄袭事件三四百例。
“抄袭菌”表示:“我们在2019年2月份写‘叶帅’涉嫌抄袭事件的文章的时候网上是没有相关比对图片的,我们是从头天下午开始搜集图片和资料,一直比对到第二天早上七八点,才把对比图整理和做好,然后发出文章。因为图片太多,又加上你要反复的一对一对比,比如拿出一张图你要证明它是抄袭的,你要找对应的100张图和它对比,以此类推100乘以100就是一万。最后看图看的我们真的想吐,头晕目眩,很累。”
2021年6月,将实施新的《著作权法》。这对于艺术打假而言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其中最大的关注点就是原来的《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被侵害之后,如果是权利人,他是请求法院去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原来认定的原则是,第一你要主张你的损失,如果你的损失无法明确的话,你可能要去证明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在这两点都无法确定的前提下,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侵权事实来确定一个赔偿数额。”黄德海律师表示:“现行的《著作权法》,赔偿限额是50万元,6月份实行的新的《著作权法》,它的赔偿限额是提高到了500万元,也就是说,我国已经加大了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