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富比印象派及现代艺术晚间拍卖,王中军以3.77亿元拍得梵高画作 《雏菊花与罂粟花》;
2015年纽约苏富比拍卖会,王健林以1.27亿元拍下莫奈代表作《睡莲池与玫瑰》;
2016年,宝龙集团分别以1.035亿元拍得张大千的摹古精品《巨然晴峰图》,1.955亿元拍得齐白石《咫尺天涯—山水册》;
2017年,甘肃天庆集团的董事长韩庆1.87亿元拍得傅抱石《茅山雄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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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企业大鳄们“跨界”在拍场上疯狂砸钱,究竟为何?
企业家投资艺术品是因为其具有增值保值、资产质押、金融工具、企业宣传等功能。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购买艺术品可以作为常态化的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减轻税收压力。
企业家对艺术品投资趋之若鹜
《2019中国艺术财富白皮书》的统计数据显示高净值人群中有48.60%看好艺术品作为投资目标,仅次于私募股权基金(48.86%),超出更为常见的黄金投资(48.20%)。
这反映出,艺术品已经成为企业另类投资目标的首选之列。
我们从香港苏富比2020年秋拍中可以窥见企业家对艺术品投资的“疯狂”:
香港苏富比拍卖《五王醉归图》时上演了有史以来最漫长的竞投战,在75分钟内多位买家叫价过百口,最终被龙美术馆创始人刘益谦以3.066亿港元竞得,远超估价。《五王醉归图》同时成为2020年亚洲拍卖最高成交价之拍品,以及香港苏富比历来最高成交价的中国书画拍品。
企业通过购买艺术品合理避税?
长期以来,国家一直没有针对企业购买艺术品的税务条例,对于企业购入艺术品的涉税分析,主要基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自2006年起,各地税务机关为堵塞企业购买艺术品的所得税漏洞,相应出台了明确的规定。可以归纳为:
企业购入艺术品并欲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及折旧,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该物品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收入直接相关,2、该物品的采购规模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配比,处于合理的区间。
因此,不少企业纷纷开设文化产业相关的子公司甚至美术馆,如泰康保险集团、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民生银行等。中央美术学院特聘教授,艺术市场研究专家龚继遂认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艺术品来达到品牌建设的目的。另外在资产配置方面,目前艺术品的价格已经达到了可以构成资产配置的部分。如宝龙集团,通过艺术品馆藏建设美术馆,一方面丰富和扩张了房地产的文化含义,另一方面也不失为宝龙集团资产配置的有效构成部分。”
企业家以企业名义购得艺术品,其所有开销都算在企业的账目上,并入企业经营成本,只要5年内不折现,就可以当成固定资产“填充”企业利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这批藏品可作企业所得税前抵扣及折旧。
艺术品除了可用于企业避税外,其巨大的升值空间也是企业家对艺术收藏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举个例子,某企业家以企业名义在拍卖场上拍得一件价值25万的艺术品,这笔费用将计入到企业“固定资产”中。之后5年,逐年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计入成本扣除。几年下来,艺术品实际价格已涨至200万。可以算一笔简单的账:假设该企业销售额是几千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购买中用的25万元本来就是企业的利润,计入经营成本后等于省下了8.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艺术品的实际购入价仅为16.75万元。这笔买卖足足赚了183.25万元。
新政策为企业收藏注入强心针
就在去年,国家税务总局签发2020年第9号公告,第三条对拍卖行受托拍卖的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允许拍卖行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并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这对于那些资产配置中含有艺术品或有志于发展艺术产业的企业来说,无疑是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因为对于企业而言,进行艺术品投资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出于避税。根据国家税务局下发的文件,企业及个人进行艺术品收藏可以获得一定抵免资格。所以,艺术品拍卖能否开具全额发票,是影响企业进入拍卖场的重要因素。
近十年,国家的政策一直鼓励企业发展艺术产业,从中不难发现:未来仍然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到艺术投资,这对国内的艺术发展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但目前为止,关于艺术品买卖的税制规则仍有许多地方不完善,存在很大的漏洞,特别是在画廊,私洽交易的领域。这也是大部分企业仍在观望的原因之一。但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艺术产业的发展,相信这些问题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届时将迎来中国艺术产业的“全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