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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卖假琥珀是一种讽刺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连海平 2014-07-28

5月6日,暗访人员在越秀公园内的广州博物馆玉石商店购买了一块600元的“天然琥珀”。为了一探“天然琥珀”的真面目,暗访人员将其进行鉴定。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鉴定,这块600元的“天然琥珀”不过是一块塑料。

虽然琥珀的市场水很深,真假难辨,不在行的新手很容易成为别人的“水鱼”,而且600元也不算多,但在广州博物馆里买到假琥珀、真塑料,此事有点蹊跷,值得一议。以假当真,欺骗顾客,是一种不诚信的商业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性质严重的话,还要受到法律制裁。这种事发生在走鬼摊档不出奇,发生在博物馆这种公益性文化单位,不应该。要在走鬼摊档前,或许顾客不会花600元买一块所谓的“天然琥珀”,在博物馆玉石商店里,顾客上当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这是为啥?部分原因在于消费鉴别水平不高,不辨真假,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受到“晕轮效应”影响(博物馆本来就是存放真品的地方),或叫“信任迁移”——出于对博物馆的信任而相信玉石商店。因此,不论这家玉石商店是广州博物馆自己经营,还是出租外包给其他人,广州博物馆都应有一定的责任。

靠山吃山,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利用自身资源搞点经营项目、赚点外快虽不合规,似乎也无可厚非,国内许多同行也都这么做。但是,无论自己经营还是柜台外包,文化单位都要本着对顾客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保证自己或监督对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出售假货、孬货,不但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弄坏自己的名声。为了蝇头小利,赔上文化单位的形象与公信力,实在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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