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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追忆,一地鹰毛

来源:《异眼》 作者:刘成瑞 2011-11-29

艺术家刘成瑞

 

我出生在一个青藏高原山区的小村子,叫双格达。我们村子有二十几户人家,背景是连绵不断的大山,山体为坚石,山表为黑土,草木茂盛。前景和两侧是当地村民开的地,种的树,地开在附近山体的缓坡上,树种在自家庒廓就近。村子西侧有条小河,源自群山深处,河水清澈。这里的人信神,除了通常汉族的习俗,过年、过十五、过端午之外,还有一些藏族的习俗,比如敬山神,过六月六等。每年夏天就有一次敬山神的活动,村子里叫“献羊”,也就是用特定的宗教习俗,将羊在供有山神的山顶宰杀,敬给神。当然,神只会领心意,没有牙口,献的羊还是被村民现场煮熟,伴着猜拳声,歌声食之。然后怀着对山神的敬意醉醺醺的回家。

 

小时候看到的更多的是这种“人神共庆”的场景,平日里“神”就像远方亲戚一样经常被家人提起,有时某个神还被请到家里给生病的亲人治病。我是在山下的土里长大的,生活在土建的房子里,玩着泥巴,打着泥仗……长大后的做的《走-赤脚》(2005,西宁)、《青海土》(2006,北京)、《刮子移土》(2007-2010 北京,菲律宾),不过是我从童年开始培养出的泥土意识在城市的注脚。山外有山,山下有河,我上的小学就在村子附近的小河旁,那条小河又细又长,也有点像我做的一些作品,比如《两条河》、《十年》。河流是有性格和温度的,我把这种影响称为自然对人的教育。我甚至相信,如果你家门旁有棵树,它教给你的比教给你“a、o、e”的小学老师要多得。泥土、河流和山脉是我童年记忆的最重要元素了。生活在城市后离它们越来越远,也离那种质朴的情感越来越远,也许因此才有了用泥土表达的诉求。

 

上初中后,父亲为了我们兄弟几个的学业拉了几袋土豆把家搬到县城,正式开始在有街道的地方生活。当初最想不通的是不爱打架的同学的整个一个学习机,打架的老是扯进一些街头小流氓,使我原先对打架的那种原始的纯洁的激情萎缩的一塌糊涂,打架是一种高级的运动,他们不懂。我没能力他们那样学习,也不情愿甚至不敢他们那样打架。还有,我画画的特长他们也没发现,总之,离开家乡的第一步是难过的,尽管新鲜的东西那么多。

 

对我至关重要的事件发生在1999年春天,如果没记错,我当时在读《牛虻》、《平凡的世界》之类的书,亚瑟•伯顿的故事对我影响很大,慢慢开始想一些看起来比较重要的事情,或者因一种神圣的诱惑,把本来可以在神佑下过一种平庸而幸福的一生送到苦难的十字架。整个那一阶段,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不完整了,我不知如何找回来。亡者大张有言:“没有人的灵魂能活着走出他的躯体”,而尼采告诉我们灵魂是一点一点死去的。当时,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尊严为适应一些社交、纪律、学习、人对人的歧视和压迫而慢慢流失。后来有个奇怪的逻辑启发了我,灵魂和身体共同构成了人鲜活的生命。就像有些文化人告诉你的,人是阴阳结合体,阳为身体,阴为灵气,阴阳合体才是人,有阴无阳是魂,有阳无阴是尸。因此,灵魂和身体,阴和阳得找到一个平衡点,否则个体不和谐,生命不自然。因此,我决定通过身体上的残疾来呼应灵魂上的残缺,以使达到一种平衡。选择取指比较容易达到残疾的效果,而且伤也比较容易痊愈,再说十指连心,我也能感受到连心之痛,疼痛是恢复一个人的心智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疼一点自然是好事,说不定血液因为少了一部分骨肉的缘故而形成新的系统。

 

后来我把那半截手指镶嵌到自己用石头磨成的项链里,一直贴身佩戴。08年去澳门,指骨在澳门赌场因为自己的神志不清丢失。我开始认识到身体不是简单的医学上的那种机构,而是藏满秘密和未知事物的。至少我意识到砍下的半截手指并不是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切下后关系更加紧密了……骨肉是不应该丢掉的。从今年切下手指的11周年纪念日那天开始我公开寻找我丢失的手指,尽管已经丢掉1年多了,但我想找回来,就是找不会来也要在找的路上,这很重要,我就开始找,现在我还在找……

 

在大学我是表面上比任何人都忙都勤奋的那种人。但我最认同自己的还是经常独自一个人游荡。那种感觉说酸点,有种淡淡的忧伤。很多时候我都愿意那么逛,甚至一生都那么逛下去。游荡有一个天大的好处,就是你能发现许多和你一样的同类,他们出没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大多数人流露出极其平静的沉思默想状,似乎他们已经打开了一个奇异的世界,里面面目全非,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事物都没有秩序,而他们自己就是管理者,仔仔细细的一点点的分类汇总,一个个编排码放整齐。当然,可能有些紊乱,他们的精力必须集中,想到得意之处还能笑出声来。而少数游荡者面露微笑,步伐缓慢,低着头微笑着走路,忽左忽右,忽弯忽直,全然没有方寸。似乎自己不在有序的城市,而游荡在广阔的草原。他似乎在告诉你,他的心里埋着一个大海,而且是很平静的大海,蓝蓝的大海顶着蓝蓝的天,而海里就他一条鱼,可以尽情的游来游去,一条表面上看起来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游荡者。

 

因为游荡我认识了巴神,而《巴神》是我和一个大家认为有精神病的同龄人有关的故事,尽管我也很矫情的认为它是我的一个“作品”,我请您原谅,当艺术成为一种职业后,这种错误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且他不会纠正。巴神是一个游荡者,他认为他是“巴神”,来世间拯救苦难的众生。他的腿有点瘸是因为他刚转世时是一头大象,被恶人刺坏了大腿,变成巴神时瘸了。对他的这种说法当时我打死不信,现在我深信不疑。和巴神一起游荡混了个小熟之后,我开始在晚上跟踪他,尽管前几天出行一无所获,但终于一天晚上十二点左右,他像秃鹫一样蹲在学院巷的马路边,我仔细看了一下才认出是他,他也好像认出了我,大声干笑了几声,手伸在残灰上。那灰是烤羊肉串的倒在马路边上的,因为是大煤,还有余温。只可惜这里是城市,要是在荒原就好了,像个野兽或者孤魂野鬼,全力吸收大自然狂暴、深刻的营养。那天,巴神对我丰富的表情,佯装自然的忸怩状,报以巨大的嘲笑。在他秃鹫一样深刻的形象面前,我荒诞不已。后来的一段日子,我给他理发,给他找暖和点的住的地方,给他吃的,给他介绍朋友……甚至快混成表面上看起来像哥们的那种人。最后我都像和他“合作”做一个作品,把自己化妆成女的,穿上婚纱,在街头给他洗漱,理发,并给他换上新西服后嫁给他。但这个人突然失踪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了。

 

毕业后支教报名我选了青海湖畔草原伊克乌兰乡小学,当美术教师。这让我很满意,因为地名好听,有点像遥远的国外。由于那地方比较艰苦,书上还说不适合人类居住,因此,没人报名去那里,我轻易的如愿了。没能在草原生活过是我的一大遗憾,这让我有些激动。当然,在草原的一年并没有让我失望。尽管那一年最大的乐趣是看鸟和给孩子们上课。当然,有时候鸟也看我。鸟多是因为青海湖鸟岛就在附近,每到学生走完,教室空了以后,很多鸟就落在我小屋前的高原柳上,唧唧喳喳无比热闹。然后我也就情不自尽的成了一个躺在椅子里看鸟的老头。那里的孩子是非常可爱的,每个班里一半以上是少数民族。而且都是在草原上长大,有自己的民族习惯和语言。画的画也比我画的好很多,我给自己的画打的分永远不到一百分,而他们的画最高我打过一万分,致使拿到最高分的孩子委屈的问我,那么多零到底是多少分?我的回答让他相当兴奋:一百个一百分。有些孩子知道我要走了看着都快哭了,这让我不得不选择悄悄的离开。和这些孩子感情一直很好,我想和他们有联系,而且是一生的联系,离开之前用艺术的方式和那里的182个孩子完成了我的以十年为周期的作品《十年》的第一步。我让这些孩子每人拔一根头发给我,并让他们自己写上名字和年龄,装到小袋档案一样保存。并和每个孩子合影将洗出的照片送给他们,在照片背面写上:2016年的约定,不要忘了和我联系。然后让他们自己写上:我不会忘记。以拉钩的形式约定十年后以同样的方法延续至到我生命的最后。这是我很期待一直延续下去的一件作品,对我是挑战,对他们也是。现在平时通过网络和一些孩子保持着联系。《十年》是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件作品,这也是一件艺术不重要但艺术又无处不在的作品。每次整理作品,回忆起往事时,我又重新变成那个看鸟的老头;吸风的青年志愿者;和孩子们定好终生之约的顽童。

 

2006年8月支教生活结束后,我揣了一千多块钱,带了两条干净的床单到了北京。来北京之前还没出过青海,也不知道北京还有郊区。匆匆在798艺术区附近找了个小平房安顿了下来。我到的时候正好8月初的桑拿天,第一次听到知了叫的没完没了,感觉整个气息摇滚极了。到北京了,也不知为什么,天安门这个童年中梦想中的地方不好意思去,但又想去。不得已从08年元旦开始在家门口贴了张天安门图片进出门都摸一下,一直摸到现在,刚才出去买烟也摸了一下,时间是11:23。这也是我叫做《地标》的一个作品。来北京四年多了,持续了三年,据我目前的状态,可能得一直持续着,有点纠结。

 

在北京,我被自己也被他人称为“刮子”,做了很多梦,最奇异的梦是,我在一个遥远的监狱里,在里面竟然《还有羽毛》。我想尽办法冒着种种风险到处捡羽毛,捡到了很多漂亮的羽毛,有鸽子的、麻雀的、也有天使的,我甚至捡到过人身上遗落的羽毛。那些美丽的羽毛轻盈地在铜墙铁壁里自由的飞翔,你知道有时候一根羽毛能遮住整个天空,有时羽翼落下的那一瞬比大海的一生还要丰富。

 

后来,也不知是不是在梦中,我捡了这么多羽毛后,不再向往有美丽的翅膀了。牢牢爬在的在地上刨食,有土就在土里刨,没土就在水泥里刨。据说我和所有的人民群众、芸芸众生、迷途的羔羊们一起,有时候在伏尔加河上拉大船,有时集体裸泳;有时在劳动之余发着同样的呆,做着同样的梦。当然,就是在梦中我还和那些草原上的孩子们约会;在都市勤勤恳恳的移土;也还在在寻找那不该丢失的手指……
 

 


【编辑:陈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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