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白石 作品
笔者于2012年底在《中国书画报》发表文章,希望莫言一字亿金,因为莫言不是“书法官”,一字亿金那是他的真本事,而不是借官职之便谋利益。笔者文中同时建议国家作出规定,让担任实职的“书法官”待到离职之后,再去卖自己的“书法”。
文章写完,意犹未尽。为何“意犹未尽”呢?因为笔者想起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美协主席齐白石不以字画谋利的事。
徐悲鸿病逝后,1953年齐白石以89岁高龄继任中国美协主席。白石老人诗、书、画、印皆出时辈之上,此前早已是文化名流,且是湖社主要人物,新中国成立之初画家们凑在一起画画送给毛泽东主席赏玩,大都由齐白石牵头领衔。如此崇高的文化地位,是白石老人靠个人奋斗打拼出来的,而不是“中国美协主席”这个头衔带给他的“外快”。
然而白石老人当上美协主席之后,却不再以画谋利。
那时国家还没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国家政策仍然允许个人发财致富,在这样的国情之下,齐白石卖画发多大的财都是合理合法的。然而考虑到自己做了新中国的“美术官”,白石老人觉得,自己虽说不是党员,也应学习共产党人,当官就当个清白官,不在任职期间发“主席”财。于是他画画不再卖高价,只象征性地收取一点纸笔费用,大致是几元钱一张。笔者认识一位部队老首长,老首长那时是个连级干部,在北京工作,由于喜爱齐白石作品,开了工资他总要从老婆那里“抠”出一些钱去买“齐白石”,有时直接去白石老人家里拿,非常便宜。老首长告诉笔者,当时他攒了十来张“齐白石”,可惜在“文革”中损失了。
现如今齐白石精品已经拍卖到4亿多元一张,靠的是“美协主席”这个头衔么?不是。在他身后担任过这一职务的还有何香凝、江丰、吴作人等人,他们的作品直到现在仍然价格平平。白石老人高寿,更难得的是他人品超众,更兼艺高于人。“三高老人”齐白石的画今后卖出任何天价都是有可能的,谁都不必惊讶,谁也无法攀比。
再后来的“主席”怎么样了呢?
后来有些主席(哪一届的就不说了吧),艺未必高,德未必重,卖画却是天价,画商从某主席手中拿走几张很一般的小画,动辄就是百万元、几百万元,这是白石老人想都不敢想的。商人买了主席的画,就希望主席连选连任,不料坊间传出消息,说这主席不受某某领导喜欢了,手中别再存他的画。商人一琢磨,上边不喜欢了,那就意味着主席要去职了,没了主席官衔,他的画肯定一落千丈。于是赶紧运作,把手中的主席画平价出清。想不到出清之后形势陡转,那位主席得以连任!商人再去找他买画,早已不是从前的价码。
同样是“主席”,有的是颠扑不破永垂不朽,有的是纸扎牌位徒有其表,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差距在哪里?就在一个不发“主席”财,一个猛发“主席”财。猛发“主席”财的人实际上是藉职谋利,一旦没了“主席帽”,其画变成“垃圾股”毫不奇怪。
书法家协会领导、美术家协会领导,都是上级安排的官职,类似行政官员,怎能在职卖字卖画呢?管地的能偷偷卖地么?管官的能私自卖官么?所以“书法官”“美术官”在职卖字卖画,都是苟且生意,不敢摆上台盘,只能闷头发“灰色”财。
有的“书法官”“美术官”可能要说了,我的字、画有水平呀,有市场我就卖呀。
不然不然。既然你有水平,没当“官”时你怎么没市场?你说你有水平,这话你敢等到离职后再说么?那时若还有人买你的东西,你才是条汉子。这话恐怕没人敢说吧?
官位受人追捧,众女齐“追”一官,这官千万别以为自己就“魅力无限”“美不胜收”;官位又是画皮,谁做了“书法官”“美术官”都会被炒作,别以为自己比别人高明多少。所以说,禁止官员在职玩灰色游戏,藉职务之便发不义之财,十分必要。
有鉴于此,笔者才斗胆建言:不准在职卖字画。至于此“言”有无道理,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