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中的墨彩画为何叫丝网版画?
翻开一本百雅轩印制的《吴冠中丝网版画集2007》,我们看到典型的吴冠中墨彩画风格的画作,一幅名为《新苗》的作品(见该画册32-33页) ,在书中已不是墨彩画,而是所谓的“丝网版画”。因为画的左页清晰的标注着“《新苗》,吴冠中,丝网版画,2007年,80.5×95.5cm,999”。而在另一本“东方出版社”“建筑与城市出版社有限公司”于1992年联合出版的,名为《吴冠中自选画集》的墨彩卷部分,我们看到另外一张题名为《苗圃》的墨彩画,图注为 1991年,70×70厘米”。笔者将这两张画拿来对比,很显然,除了印刷产生的色差之外,没有任何区别,这两张绝对是同一张画。“1991年的墨彩画《苗圃》换了一个画题叫《新苗》,摇身一变成为2007年的版画新作”,作为国内知名版画家应天齐教授提出严肃的质疑。他将两本画册同时翻到另外一页,以上情况再次出现,在《吴冠中自选画集》中我们看到题为《昼梦》的墨彩画转眼间变成丝网版画《昼梦》。同样的情况在两本画册中还有,他甚至断定,《丝网版画集》里的所有画几乎都能对应上吴冠中的墨彩画或油画原型。应天齐说:“吴冠中是一位墨彩画家、油画家,把他的油画、墨彩画用丝网版转换一下就称为原创丝网版画是有问题的。”他认为,“ 绝对不能将一个墨彩画的丝网印刷复制品称为原创版画新作,这也正是问题的根本。作为墨彩画的丝网印刷品。跟荣宝斋用水印木刻复制齐白石的虾、徐悲鸿的马一样,只是一个copy(复制), 是复制品,而不是原创丝网版画。”至于复数问题,应天齐说:“所有的画册都有复数,所有的印刷品都有复数,如果将手中的这本画册印100本它就是复数呀!那么我们能否把其中某张画从画册上撕下来,请名家签个名标上印数叫原创版画呢?可不可以这样做呢?”
吴冠中的丝网版画不符合国际版画标准
在百雅轩出版的这本《吴冠中丝网版画集2007》,有李大钧撰文提到了国际间通用的创作版画标准,照抄如下:
196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造型美术协会会议中,决定了国际间通用的版画定义,作为创作版画的标准是:
1.为了创作版画,画家本人曾利用石、木、金属和丝网板材参与制版,使自己心中的意象通过原版转印成图画。
2.艺术家自己,或在其本人监督指导下,在原版直接印刷所得的作品。
3.艺术家须附有在前述画作上签署的责任,并要标明试作或套版编号。
(应天齐认为以上标准缺一不可、相互作用,如果只符合部分条款即可视为原创版画,这个规定可无需存在。)
对于这三条标准,应天齐认为吴冠中最多勉强符合其中后两条。他说:“国际间通用创作版画标准的第一条中明确规定:‘画家本人曾利用石、木、金属和丝网材质参予制版’,而吴冠中的丝网版画却是他人所为,李大均文中不打自招地承认:这些版画是由‘吴冠中先生亲力指导,由百雅轩版画艺术机构的艺术家和专业技师完成的艺术精品。’那么‘利用丝网板材参予制版’的不是吴冠中本人,而是他人!是‘百雅轩的艺术家和专业技师’。而规定中强调的是‘本人’而非他人,吴冠中所谓的‘指导’作用在第一条中是不被认可的。”
规定中还强调:“使自己(画家)心中的意象通过原版转印成图画”。在应天齐看来版画集刊载的所谓版画作品,并非画家心中的意象,而是1991年已完成的墨彩画(即笔下完成的意象)。就这一点,应天齐引用了清代画家郑板桥在画论中谈到的:“眼中之竹并非胸中之竹,胸中之竹并非手中之竹”来分析,他说:“画家眼中所看到的客观物象和画家心中的意象并不一样,而心中的意象转化为笔底的(手中的)意象就更不一样了。版画国际规定中所规定的是‘使自己心中的意象通过原版转印成图画’ 而吴冠中的墨彩画是用毛笔完成的笔底印象,将笔底完成的意象一丝不差‘几可乱真’(吴冠中语)‘通过原版转印成图画’,和国际版画规定肯定是不符的,显然并非原创版画或称版画艺术了”。
再以画册文中提到的画作“签名格式的规范化”来看吴冠中版画的不规范。他说,“文中强调规定‘版画原作作品左下角标明印数与印张、印数编号,右下角是作者的签名和制作年代’, 但吴冠中所谓的丝网版画的印数编号却是一会儿签在左下角,一会儿签在右下角,而签名大部分都签在左下角而不是规定的右下角,并且几乎全部没有制作年代的签署。”
应天齐还指出了百雅轩的自相矛盾,“画册文中说:‘这项(维也纳举行的国际造型美术协会会议)决议可以视为版画的总纲,在决议中首先(指第一条)规定了版画的范畴。严格的说,凡归属未定或被否定的版画,都不应视为正式版画’。而他们自己制作的这样违反规定的版画,又如何视为正式版画呢?”
吴冠中并没有创造新的版画艺术语言
在吴冠中版画集的李大钧文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创造了吴冠中先生新的版画艺术语言。”显然,这是说吴冠中的作品是版画艺术、是原创版画。对于这一点,应天齐教授持绝对的质疑态度,他说:“我作为版画家可以这样断定,李大均说他(吴冠中)创造了新的版画艺术语言是错误的。原创版画再现的是印痕而不是笔痕。版画的艺术语言与其它画种艺术语言的区分,在于它是一种印痕的诉说,而不是笔痕。所以鲁迅先生说版画要‘捏刀向木,以刀代笔’,所谓‘以刀代笔’,就是不使用画笔!国画和油画是使用画笔和纸张、画布的接触,从而产生一种痕迹去组织画面,通过研究画笔和平面的接触关系来表现心中的意象;版画则是以版和纸的接触产生画面,研究的是版和平面的关系,画家‘本人要亲自利用石、木、金属和丝网板材进行创造’,而不是复印和克隆,制版程序中有多少艺术创作空间,印的过程中有多少创造空间,从而产生的是一种独特的非画笔所能取代的艺术语言。从版画的艺术标准来要求,它是一种刀痕,一种印痕和肌理再现。版画的艺术语言最大的特点就是版痕、刀痕、印痕、肌理,而不是这种水墨淋漓,通过使用画笔宣纸造就的墨彩画效果。其实,作为版画都是利用了印刷工艺,采用了制版和印这一程序。你是利用这一技术去创造一种艺术,还是利用这一技术去复制一种艺术,是原创版画和复制印刷品的分野。”
应天齐强调:“版画集署名李大均的文中,引用了吴冠中对这些并非本人直接完成的版画作品的认定。他(吴冠中)说:‘北京百雅轩近几年复印我的作品,个别已几可乱真。’‘复印绘画作品,缘于众望所归,艺术品应鼓励克隆。’吴冠中使用了‘复印’、‘克隆’的说法,证明他自己也很清楚,这样的版画只是一种对他以往墨彩作品的复制而非创造。‘个别的几可乱真’,很显然,乱了什么‘真’?应当是针对他的墨彩画的原作之‘真’而言。所以,文中所说的‘创造了吴冠中新的版画艺术语言’就成了一句与事实不符的空话。这样的丝网版画我们就不能称之为‘原创版画’或‘版画艺术’。我以为,只能作为吴冠中墨彩画的有限印数,说穿了就是墨彩画的印刷复制品。”
“吴冠中对版画缺少研究,需要学习”
应天齐谈到:“在这件事中,我认为吴冠中本人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因为你是艺术家,如果你精通版画,对版画有研究,你会慎重对待的。我以为吴冠中在版画方面比较外行,他不懂什么叫原创版画,更没有读懂维也纳国际造型美术协会会议上规定的国际间通用版画的定义。如果你精通版画,为什么不可以本人亲自创作版画呢?毕加索可以创作版画,丢勒可以创作版画,吴冠中也可以创造出很好的版画!我相信吴冠中创作的版画也不会差。他有这么多年的艺术修养,为什么要拿自己的墨彩画复制品去充版画呢?他应当像毕加索,像蒙克那样拿起刻刀刻?如国际规定中说的那样:本人亲自利用铜、石、木、丝网去进行创造!对于这件事,我认为吴冠中本人应该负有艺术上不够严谨的责任。百雅轩是否出于商业意图?还是吴冠中治学不严被利用了?尚不可知。吴冠中以油画,国画称雄画界,但对版画没有研究,他不是一贯都批评别人嘛,自己治学也应当更加严谨呢?”
在版画集李大钧文中谈到吴冠中曾说:“艺术珍品应鼓励克隆,克隆的艺术应不断提高。”“时代流变,科技发展。北京百雅轩近几年复印我的作品,个别已几可乱真了。”针对这一席话,应天齐说:“我相信吴冠中他自己也应该读了以上文字吧?读完他自己不觉得矛盾吗?‘克隆’、‘复印’和‘乱真’又怎么能够和‘创造了新的版画艺术语言’并列呢? ”
百雅轩混淆原创版画和复制版画
版画集的文章中还提到吴冠中曾说过,“手创的艺术品都是独生子,健美的独生子珍贵。复印绘画名作,缘于众望所归,亦系作者的心愿,佳肴美食多多益善……”。显然,他是同意复制传播的。换个角度看,他也认同这不是原作。应天齐教授认为百雅轩的做法混淆了原创版画和复制版画的区别。对此,他分析说:“其实吴冠中自己提出的是一种非常明确的传播定位,百雅轩应当很清楚,为什么又要大张旗鼓、引经据典地宣传吴冠中创造了新的版画艺术呢?因为是一个复制品,是一个印刷品,可能买不了那么多钱。说版画艺术就能卖大价钱,这样是对我们原创版画艺术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做法。混淆和漠视版画艺术家在版画创作过程中付出的原创性劳动,用这种出版方式的印刷来取代原创版画的创造性特点。违背了维也纳举行的国际造型美术协会会议中决定的国际间通用的版画定义, 版画的原创性,版画艺术本体语言的独特性,完全被商品市场给弄混了。”这也是他作为一个版画艺术家要站出来说话的原因。他认为,“从商业角度来看,版画家制作的原创限量版画作品,卖完了就没了;像吴冠中这些由墨彩画原作复印出的不具备原创版画意义的‘丝网版画’作品标价几万一幅,即便限量99幅,也有几百万的价值,而自己还保留一张价值几十万或几百万的墨彩画原作。从这个角度看,面对将此作为原创版画或原作收藏的消费者是否有些不公平?”
[编辑:亢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