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
2007年,俸正杰有一件作品参与了原弓在拉萨的“特别之举”, 他的作品在现场经过大昭寺的喇嘛开光,开光的过程非常专业,一切程序都没有减免。艳俗艺术家的作品进入一个宗教的寺院,他把宗教性、社会性、民俗性的很多问题摆在那个现场,我认为这是进行了一个重新的搅拌。
同时,我不太赞同艳俗是一个中性词汇,实际上还是有它的指代性、批判性。特别是在特定的语境下,如将这个作品介入到大昭寺。但开光以后的这件作品还是不是俸正杰原来的作品?在那些宗教教徒的眼里,这已然不是俸正杰的东西了,这已经带有宗教的含义了。这件作品如果作为一个个案延伸研究,包括还有行为艺术,包括宗教的概念、社会学的概念、民俗的概念,甚至还有意识形态的东西,都是一些很敏感的问题。
注:整理自“艳殇——俸正杰作品展”研讨会现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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