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诺贝尔奖得主屠呦呦获奖后,她的3封谈论青蒿素的书信出现在孔夫子旧书网上被拍卖。
截至昨天晚上拍卖结束,记者发现,最高的一封信已经以41500元的价格被拍出,三封信总共拍出8万多元。
律师表示,拍卖名人信件要征得所有权人和着作权人两方的同意。屠呦呦家人表示,不同意书信被拍卖。相关:屠呦呦回应:不同意卖信但没有精力处理>>
事件新晋诺奖得主三封信拍出8万多元
今天记者登录孔夫子旧书网看到,在大众拍卖区的名人墨迹一栏,共有三封屠呦呦写给宋先生的信札被拍卖,10元起价,每次最低加价5元。
法晚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看到,这些写给宋先生的信件,抬头处冠有“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大红字,内容主要是谈论有关青蒿素的研究等工作问题,用钢笔和蓝色圆珠笔写就。其中一封信经过567次加价,历经三天被拍出,昨晚11时33分,最后的价格定格为41500元,被一个名叫“davicdad”的网友拍到。而网友“牧牛童道卓”则分别以31025元和15375元拍下了另外两封书信。
据卖家介绍,书信的收信人为我国着名的药理学家宋振玉先生。所售名人墨迹均长期保真,买家上手15天内有任何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
卖家讲述均为工作信件未涉隐私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卖家刘先生,他称自己是一个书信收藏爱好者,在多年前的潘家园旧货市场上淘到了一些旧书信,其中有屠呦呦写给宋振玉的这三封信,当时只是作为普通信件购买,几乎没有什么成本。“以前在网上将大量书信混在一起挂出卖过,碰巧被宋振玉先生的儿子看到,取得联系后,他儿子就亲自观看了这些信件,确认是从他家流出。”
刘先生说,因这些书信谈论的都是青蒿素的研究方面的问题,并未涉及任何个人隐私,这一段时间忽然传出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消息,所以就把这几封书信拿出拍卖,“名人书信拍出几万元的价格很正常,我希望买到这些珍贵信件的藏家能将其留在国内,不要流往国外。”
刘先生说,自己在孔夫子旧书网上多年开店,积累了一定的信誉,所以出售的东西会真实可靠。因为没有查询收款记录,所以现在不知道买家是否已经将拍卖款打入自己账号。
网站说法民间收藏使资料得到保护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联系上了孔夫子旧书网的副总经理孙先生,他表示,知道有卖家在网上拍卖屠呦呦书信一事。对于该书信的真假问题,孙先生说,卖家要承诺该书信保真,买家买到后,发现有问题的话,可以找卖家退货。
“我们也会找专家对这种名人书信进行初步鉴定,要是一看就是假货,会要求对方下架。若是故意出售假货被发现后,卖家的名誉受损,以后也无法再出售其他物品。”孙先生说。
孔夫子旧书网对于昨天的屠呦呦书信被拍卖一事书面回应称,屠呦呦所作出的研究是中国文化的重要成果。同时,她的信札也需要得到保护。这三通信札在孔夫子书网拍出高价,正好说明了人们对于这些文化成果价值的高度认可,显示了科学家研究的价值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直以来,有很多文化史料和遗产由于各种原因遗失,散落于废品站或者遭受毁坏。曾经上海商务印书馆的一批档案,其中就包含了梁启超、鲁迅、刘文典、钱穆等中国近现代历史上重要人物的相关史料,因故邮寄到北京,不过北京方面无人接收,以至于这些档案流落至废品站。正是由于有了民间收藏者的努力,这些档案被发现,得到了抢救。从收废品人手中辗转至民间收藏者,随着档案文化价值的不断再发现,这批档案的价值也从十几万元升值百万甚至亿元。
正是由于民间收藏,才使这些珍贵的资料得到抢救和保护,免于遭受毁坏。而作为民间收藏的平台,孔夫子旧书网为这些史料的发现和保护提供了机会,使这些珍贵史料能够得以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当然,对于涉及敏感问题及内容的资料肯定需要适当保护。
收藏专家书信未来还有升值空间
今天上午,一位多年从事书信收藏不愿具名的专业人士表示,书信收藏一般先看写信人的名气,再根据信件内容,二者合起来才能认定它的价值。
屠呦呦作为一位在国际上知名的自然科学家,又刚刚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她的书信肯定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作家莫言的书信,如上拍卖会,拍出十多万元一封也并不罕见。屠呦呦作为自然科学家,书信可能没有文学家写得多,现在拍出的价值在未来还有升值空间,真要拿到拍卖会,或许会翻番。”
屠呦呦家人不希望书信被拍卖
今天上午,记者试图联系屠呦呦本人,她家里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晚上屠呦呦家人接受采访时,已经表明态度,不同意屠呦呦的书信被炒作拍卖,但现在忙于各种事务,无暇顾及书信被拍卖一事。经过证实,屠呦呦确实和宋振玉先生有过书信往来。
律师解读拍卖名人信件要征得同意
这次拍卖屠呦呦的书信涉及侵犯隐私吗?拍卖名人信件又需要注意什么?今天上午,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做了法律解读。
1.拍卖信件需要屠呦呦同意吗?
信件,是特殊形式的作品,其承载的着作权与作品载体的所有权是相互分离的。宋振玉享有所有权,可以对信件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权利,但是信件的着作权属于屠呦呦。信件的卖家从宋先生处收来信件,未经屠呦呦许可而将信件内容公开,此行为已经侵犯了屠呦呦的着作权。
拍卖名人物品与拍卖名人信件,涉及法律是不同的。前者仅涉及所有权问题,后者还涉及着作权、隐私权保护问题。
拍卖是将物品公之于众,它是转移所有权的特殊形式,所以要注意防止侵犯他人权益。
对于名人物品,如不涉及隐私权和着作权,如果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那么经过权利人许可后,可以通过拍卖形式来转移所有权。
如果涉及信件、书稿等,则同时涉及着作权和隐私权保护问题,需要得到着作权人的同意,同时要经过信件内容涉及人士的同意。
2.工作信件还会否涉及隐私?
拍卖的三封信件属于私人信件,不论信件内容涉及工作还是其他,都不影响私人信件的性质。私人信件就必然涉及到隐私权保护问题,未经作者及信件涉及人士的同意,拍卖私人信件的行为,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
3.拍卖名人信件需要注意什么?
拍卖行为是将拍卖物品公之于众,拍卖私人信件就是将私人信件公之于众,其本身就有侵犯隐私权之嫌。同时,信件涉及着作权问题,拍卖信件往往公开信件内容,侵犯了着作权人(即信件作者)的着作权(包括发表权、复制发行权、获利权等)。
如果要进行信件拍卖,其前提不仅要获得信件合法持有人的许可,还要有信件作者及信件涉及人士的同意方能进行。
屠呦呦夫妇:不同意卖信但没有精力处理
北青报:网上有人在拍卖您以前写的信,您知道这件事情吗?
屠呦呦:我不知道,我没有听说过。有人卖我写的信吗?在什么网站上,怎么能卖我写的信呢?自从我获奖之后,事情太多了,我们家的电话就没有停过,我和我丈夫八十多岁了,我们根本关注不过来。
北青报:拍卖的信是您当年写给宋振玉先生的,这些信您还记得吗?
屠呦呦:我没什么印象,宋振玉先生是以前药物研究所的老师吧,我们也不是很熟悉,我记得是很多年前有过合作吧,具体哪几年我也不记得了。我研究青蒿素好几十年,具体是这期间什么时候和他合作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可能几十年前了。当时合作的时候有可能是写过信,这个我也记不清楚了。
北青报:您同意卖您的信吗?
李延钊(屠呦呦丈夫):我们坚决不同意,我觉得这是不合法的。私人的信件怎么能在网上公开拍卖呢?我们国家的法律应该有相关规定吧,我觉得非常不合理。你说你写给别人的信被人在网上公开了,你觉得这合适吗?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件事情,也很感谢你告诉我们。
北青报:您不同意的话,会考虑处理这件事情吗?
李延钊:我们实在是没有精力应对这些事情了。自从她获奖之后,来自各界的很多声音、很多事情,我们都应接不暇,她85岁了,我也80多岁了,我们年纪都大了,屠老师她也是个很低调的人,我也不会让她对所有的事情一一进行回忆或者回应吧。最近事情实在太多了,我们即使不同意卖信也没有精力去处理这件事情了。还是很感谢你告诉我们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