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拒绝了一项让人工智能(AI)为艺术作品提供版权的请求。上周,一个三人委员会审查了2019年对Steven Tahler的裁决,他试图代表被他称为Creativity Machine的算法为一张图片申请版权。委员会发现,Thaler的AI创造的图片不包括“人类作者”的元素--委员会称,这是保护的必要标准。
Creativity Machine的作品(如上图所示)被命名为《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它是Thaler描述的“模拟濒死体验”系列的一部分,其中一个算法对图片进行重新处理从而创造出幻觉图像和关于来世的虚构叙事。最重要的是,AI应该在人类干预极少的情况下完成这一工作,这已被证明是版权局的一个障碍。
委员会的决定称“人类思维和创造性表达之间的联系”是版权的重要因素。正如它所指出的,版权法并没有直接列出对非人类的规则,但法院对动物或神灵可以利用版权保护的说法持否定态度。1997年的一项裁决称,例如,一本(假定的)神的启示的书,如果有(同样也是假定的)人类安排和策划的因素,那么可以受到保护。最近,一家法院发现一只猴子不能起诉侵犯版权。该委员会称:“法院一直认为,非人类的表达没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
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任何带有AI成分的艺术都不符合条件。Thaler强调,人类并没有被有意义地卷入是因为他的目标是证明机器创造的作品可以得到保护,而不是简单地阻止人们对图片的侵权行为。委员会的推论认为他的解释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如果有人试图通过辩称类似的作品是由机器执行其自己创造力的产物为其申请版权,那么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的推理将他的解释视为理所当然。因此,如果有人试图为类似的作品申请版权,辩称它是由机器执行的自己的创造力的产物,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Thaler在被拒绝后提起诉讼,那么院也可能对他的作品得出不同的结论。
即便如此,版权局还是强调了人类机构在机器创作的作品中的重要性。随着AI成为艺术家作品中更大的一部分,这一结论的局限性可能会在未来几年内受到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