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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频发:谁才是唯一的真相

来源:AMRC艺术市场周报 作者:康洁 2012-06-23

在刚刚落幕的香港苏富比2012年春拍上,除了创造新的拍卖纪录的宋代汝窑瓷器外,另一件引起大众关注的事情是被称为艺术家微博打假的赝品门事件,被质疑的拍品是祁志龙1995年创作的油画《消费形象37号》。

 

《消费形象37号》,曾在2010年的香港佳士得春拍上拍,当时估价为30至50万港元,最后以折合49.168万人民币成交。这次,是以同样的估价登上了香港苏富比的春拍,但最终是流拍。

 

在4月2日晚“亚洲当代艺术”专场接近尾声时,艺术家祁志龙本人在新浪微博中指出这件拍品是赝品,并附言道:“我的视野退出这个行当已经很久了,要不是微博,也不会看到这事。”一时间,引起大家纷纷侧目。之后,艺术家又针对这件拍品作出声明称:“声明一下,本人消费形象作品:1、没画过带乳头的,因为早期挂历模特儿没这么露骨的;2、有编号的最大号码26,没编过35;3、本人的品位还不致于这么烂俗。”两条微博一出,似乎将舆论的枪口对准了拍卖行,使得本来就有着诚信阴影的拍卖业再次站在风口浪尖。

 

由艺术家本人亲自否定了作品,并给出了具体的理由,这似乎已让观众认定作品是赝品,但仍有细心的博友对艺术家的声明提出了质疑。有博友针对“有编号的最大号码26,没编过35”这一条提出疑问:如果真是这样,那2006年保利拍卖上拍出的31号该如何解释。面对博友的质疑,艺术家本人却已要照顾病危的爱犬,无时间精力捋清为由回避了回应。

 

在爆发出艺术家微博打假的赝品门的12天后,拍卖行方面才给出了姗姗来迟的回应。昨日(4月14日)苏富比拍卖行官方微博发出严正声明指出:2012年4月2日当代亚洲艺术拍品编号867的祁志龙《消费形象37号》是真品,除了附出香港少励画廊发出的保证书,还声明:香港少励画廊是最早与祁志龙合作的画廊之一,在业界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这件作品是少励画廊得自艺术家本人。

 

拍卖行的证据一出,使得原本倾斜的舆论一时间回到平衡,不少网友一改之前一边倒的评论纷纷转口提出艺术家仅凭记忆作出的质疑,还缺乏实质的证据,催促着艺术家再给出证明。不过也有网友认为,仅凭画廊的保证书似乎还不能作为铁证,希望画廊能提供出版画册图片以供证明。这又将好奇的目光对准了画廊。

 

香港少励画廊(原名:香港Schoeni画廊)成立于1992年,由瑞士人文少励先生建立,现由其女儿文惠贤女士掌管。少励画廊因在后89时期成功推出了一批年轻艺术家而名声鹊起,祁志龙便是当时这批艺术家中的一员。1993年祁志龙与少励画廊签约,在94年便推出了个展《消费形象—祁志龙的波普艺术》,之后也一直由此画廊代理举办或参加展览,到2004年还与画廊保持着合作关系,参加了当年《文少励和中国艺术家---中国艺术家悼念文少励先生逝世联展》。而且,在西方艺术体系下成立起来的少励画廊,在画廊运作上应是相对规范的,对艺术家的作品应有着清晰明确的记录。这件作品标明创作于1995年,那时,艺术家已与画廊签约,在签约期间艺术家每年创作的作品应都在画廊有着存档著录,所以笔者认为拍卖行出示的这张画廊保证书是具有可信度的。

 

另外,针对之前网友质疑的编号问题,笔者查阅拍卖纪录得知,在2007年保利春拍的“现当代中国艺术日场”中,确实上拍了祁志龙1995年作的《消费形象NO.31》,拍品编号0808,估价为35至45万元人民币,最终以44万元人民币成交。如按艺术家本人的声明,此件作品的编号为31,确实大于艺术家所说的最大编号26,是否这件作品也会存在着真伪问题?还是艺术家的记忆出现了偏差?

 

艺术家本人和拍卖行的证词使得画作的真伪问题扑朔迷离,但真相只有一个。到目前为止,不论是拍卖行,还是艺术家本人,或是作为画作原拥有人的少励画廊,都没有再针对此事件作出任何回应。

 


【编辑:成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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