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美术馆(西岸馆)
目前,中国民营美术馆发展的速度,已遥遥领先于世界,这意味着昔日美术馆屈指可数的中国,用20多年时间就在美术馆建造上追赶上了在前领跑100多年的西方诸国。所以说,无论如何,这应是值得每个中国人高兴与自豪的事情。
然而,仅有速度是不行的,俗话说:车蹬快了,难保不掉链子。看似如火如荼发展着的民营美术馆、博物馆出现的问题颇多,细究起来,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美术馆运营过度依赖企业“母体”的供血,经济发展顺利时,“母体”不缺钱,于是民营美术馆可以竞相砸钱比排场;这几年“母体”发展遇到了瓶颈,美术馆也嗷嗷待哺,难以为继。如此一来,许多民营美术馆自然前途堪忧。
二、由于差钱,美术馆便干起了出租场地或举办商业性展览的营生,久而久之,许多民营美术馆便越来越名不副实。
三、由于与有政府财政拨款资助而实行免费参观的公立美术馆处于不对等的竞争状态,一些依赖出售门票维持日常运转的民营美术馆对观众缺乏吸引力,从而导致门可罗雀的现象产生。
四、因为专业人才匮乏,民营美术馆往往缺乏专业化管理,推出的展览也严重有失学术水准。
问题还有许多,但囿于篇幅所限,恕余不一一列举。
倘若与下面将谈到的另外几个问题相比较,那么,以上问题其实还真都算不上致命问题。什么才是横亘在中国民营美术馆面前最致命的问题呢?
最常见的,是投资人为了个人情感,打乱或破坏专业人士制订的年展计划,随意加塞儿,有的展览因作品质量乏善可陈导致美术馆先前打造的良好形象严重受损;
其次,更让人耻笑的是,投资人头脑发昏,竟指令馆长为自己举办展览;
最后,也是最令人忧虑的,莫过于投资人完全无视现代管理制度,不仅在短短几年内频繁更换馆长,而且发展到最后索性废掉依照章程聘用的专业人士馆长,自己越俎代庖。
在我看来,如上三方面现象的出现,都源自一个问题,即这些民营美术馆投资人认为,美术馆是我投资的,既然我投资了它,那么它就是我的财产,所以,“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儿”。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针对最后一个问题,以最近发生的一个事件来说明我的观点并非危言耸听或杞人忧天。
由民营企业家戴志康的证大集团投资20亿元人民币兴建的上海喜玛拉雅美术馆自2012年闪亮登场之后,这家号称要打造“艺术巅峰”的美术馆在短短数年时间里,先后聘用了4位馆长,他们分别是策展人、文化部文化政策研究所艺术品新交易模式课题组研究员沈其斌,策展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传媒设计学院院长王纯杰,光州双年展策展人、韩国国家美术馆总馆长、韩国大学艺术史和批评理论系教授李龙雨,以及策展人、艺术家、批评家王南溟。这4位馆长,除沈其斌与戴志康合作时间长一些之外,其他3位在任上最长3年,最短的仅1年。
俗话说:千金易得,一将难求。这4位馆长每个人都为喜玛拉雅美术馆作出了卓越贡献,然而,如此走马灯似的聘任与解聘,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未免太不严肃。王南溟在美术馆资金链几乎断掉之际受聘上任,之后便开始为寻找资金办展览、给员工发工资而满世界奔波,一年之内,他先后办了几件大事,等他起用第二任馆长王纯杰担任策展人,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来“造像深处”展览的巨额资金,并准备大展拳脚之时,本来应当站在他们身后的投资人戴志康,却把策展人的署名权换到了他自己的头上;事情发展到最后,竟然干脆把王南溟推到一边,把“造像深处”展览的策展人与美术馆馆长两个职务一肩挑了。
“我用我辛辛苦苦赚的钱办了一个美术馆,难道我就不能想怎样就怎样吗?”
估计,戴志康先生听到有人对他这些行为予以批评时,他心里一定感到非常委屈,若是按照前现代文明社会的逻辑,他这么做,显然是说得通的;可问题是,今天的游戏规则是建立在现代工业文明社会基础上的,而一切经济组织或经营机构的建立,也是按照公司法与法人社团管理法规的要求建立的。
民营美术馆的组织架构也是如此,虽然民营美术馆这种带有非盈利与公益性质的社会机构暂无具体部门规范与约束它的经营活动,但是比照现行的公司法予以管理,这应是无话可说的事情。既然必须依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方式经营民营美术馆,那么,投资人的责任权利,也是应当约束在美术馆章程框架中的。戴志康以及上面所谈到的那几个问题中的其他民营美术馆投资人,他们的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有可能导致他们投资的美术馆陷入灾难之中。
中国民营美术馆的投资人,基本上就这三种:房地产商、金融机构、拥有巨额财富的大收藏家。对这些人而言,会赚钱是他们最大的优势与能力;但会赚钱却不见得就懂美术馆管理。因此,美术馆的馆长必须从具有艺术经营与管理经验、在艺术圈里有较高声望的专业人士中选拔,一旦这样的专业人士被聘用,美术馆的实际经营权就应当交到他们手中,而投资人除了继续提供美术馆日常运作的资金、监督馆长为总负责人的专家团队开展博物馆建设与经营的活动之权力外,应尽量避免直接插手工作,都可能会造成人才流失,甚至使美术馆工作陷入混乱与危机状态,严重的会导致这样的美术馆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自从人类有了现代公司制度以来,与农耕文明相适应的投资人与经营者混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就已被取代了。虽然民营美术馆是投资人自己拿钱兴办的非公有制机构,投资人对它具有所有权,从这个角度看,说民营美术馆是投资人的私器是说得过去的;但是,美术馆既然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人类精神产品,具有艺术展览、教育、收藏、研究、学术交流等各项功能,并按照现代法人组织方法或制度建立起来的公益类专门社会机构,那么它显然又是一种为整个社会所拥有的公器。因为艺术是整个社会的产物,反映并融合了社会价值。
既然不惜血本办起了美术馆,我想投资人一定期待自己的美术馆像国际上那些知名的私人美术馆那样长寿,比如古根海姆美术馆、乌菲齐博物馆。唯有这样,美术馆才会使得投资人在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为他和他的家族带来“无罪的奢侈”享受、荣耀与成就感。
中国民营美术馆究竟该何去何从?倘若国家还不及时出台一部相关的法规,任由那些堪称城市新地标的“土豪”民营美术馆在无规则可循的道路上无序发展下去的话,我以为前景并不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