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日本考察市场之行,了解了当地的拍卖市场,1月31日还见证了亲和一场日本美术和珠宝、手表的拍卖会。在我与日本拍卖有关人员交流中,日本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信用原则的坚守贯穿在拍卖全过程的始终。拍卖公司和客户都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法规办事,如果谁违反规则,就会被取消资格,一旦取消了资格,就意味着信用的危机,一旦失去信用,在社会上就寸步难行。
西方的拍卖市场是精品交易的二级市场,而我们如今的拍卖市场无论从参与人数、艺术品的类别还是成交额分量,俨然成为整个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主力军。因此可以说,拍卖兴,则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兴,反之亦然。拍卖市场存在问题,也就成了整个市场的问题。尤以信用问题为最,一些问题甚至“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例如,《拍卖法》中规定,严禁自卖自买。然而这种通过各种手段的自卖自买的假成交,由于能够虚假制造业绩给各方带来利益,也存在于己于人不少拍卖公司拍场中。尽管经过行业舆论的口诛笔伐,然而至今依然存在拍卖市场的各门类尤其以当代书画为甚,一些拍卖公司仿佛成了艺术家或卖家的广告公司。
最近两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一直存在于拍卖市场中的买家不付款的信用问题更加严重起来。拍卖公司不仅面临价格下调带来征集难的问题,还面临着在成交额急剧下降的局面下,成交了,买家不按合同办事,拖延付款甚至不付款的问题。本刊这期对各大拍卖公司进行了专访,老总们普遍反映了这个频繁出现的现象。虽然过去有公司打官司要款并且成功的案例,但是官司的费事费力,拍卖公司只能不了了之,然而这种心态和我国信用制度的缺失,更助长了这种恶习的恶性循环。
一些公司举例说,不少买家甚至抱着这种心态:既然能晚付,我为什么要早付?催的急了,还能说出:你叫卖家拿走吧,就说我不要了。一些人对这种违反信用行为还会进行攀比,当拍卖公司催秋拍款时,对方来一句:某公司春拍的钱都没付呢。香港苏富比和佳士得近两年也越来越多地面临着内地买家拖着不付款,卖家几个月收不到钱的困惑。而在日本,拍卖法律规定,客户必须在7天内全部付清拍卖款。亲和从1989年成立至今,很少出现不付款的客户。这种严格的信用约束带来的好处,想必内地拍卖公司不单只是羡慕,还应联合起来,拿起各种武器来维护拍卖规则的严肃性,让客户养成好的习惯。当然,拍卖公司首先得在法规的要求下恪守好自己的职责和信用。
北京匡时这次和日本亲和拍卖的合作,无疑是一个大胆冒险的行为。亲和拍卖是一家日本的上市公司,财务等各方面都是需要公开的。因此,代匡时征集了多少拍品、最终拍出去多少,是否在规定的时间解款等等方面,都要求按规定做到并且公开。在国内拍卖成交数据普遍云山雾罩和场上场下成交五花八门的情况下,保证拍场真实成交,匡时不难做到,但在规定时间解款,这还要取决于买家,要确保每一个买家都能及时付款,在目前的市场信用条件下,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保证合作协议的执行,匡时必须要有充足的现金流。
匡时这种迈出国门开创出的全新合作模式,是自我扬鞭奋蹄的行为,也是在国际上展示中国拍卖公司良好形象的机会。当然这种形象的塑造,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