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署限制文物进口双边协议 帮助中国“看住”流失文物 2009-01-20 14:36: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韵 点击:
在中国之前,美国已与11个国家签署了限制文物进口的双边协议。在已经与中国签署类似协议的国家中,美国是唯一的文物走私目的大国。记者问及此事,国家文物局表示正在积极与港澳的相关部门联系,寻求合作,彻底截断文物走私的暗流。

  ●中美签署限制进口中国文物备忘录

  ●文物进口限制范围涵盖中国全境

  ●从公元前7.5万年到公元18世纪中叶

  ●今后两国博物馆都不能购买赃物

  1月15日(美国东部时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周文重与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戈利·阿玛利在美国国务院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从此美国海关将承担查处中国文物非法入境的职责。《备忘录》都有哪些内容?哪些中国文物进入美国将受限?它的签署对保护中国文物有何积极意义?

  美国将限制进口中国清乾隆中期以前文物

  此次中美两国签署的《备忘录》共有四条十九款,有效期5年,之后可修订或顺延。根据规定,限制进口的文物包括:原产于中国和代表中国的文化遗产、从旧石器时代到唐代结束(公元907年)的考古材料和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备忘录》另附一个由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清单。该清单是在中国国家文物局提供的《中国限制出口文物举要》基础上形成的。内容包括各类金属物、陶瓷、石材、纺织品、其他有机物质、玻璃和绘画。

  《备忘录》中所指受限旧石器时代物品的时限从大约公元前75000年开始。而“至少250年以上”则是一个动态的年限。今年是2009年,往上推250年即1759年,为清乾隆中期;而100年后是2109年,往上推250年,这个年限就变成了1859年,即清咸丰时期。我国从2007年6月开始执行1911年(辛亥革命)文物的出境标准,即在此以前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就是说,至少在《备忘录》有效期5年内,美国将帮助中国“看住”乾隆中期以前的文物,而这之后与1911年之间的国宝仍需中国自己严加看管。

  《备忘录》从申请到签署历时11年

  此份《备忘录》从1998年中国起草并向美国提出申请,至2009年签署,历经11年。期间的2006年秋季,迫于美国部分博物馆馆长、艺术品交易商和古董商的压力,美国国务院曾做出推迟对中国所提出限制中国艺术品以及文物进口要求审议的决定。而此决定,受到了美国考古界及相关法律研究机构的批评。此后,国家文物局利用一切机会,努力做美国主流博物馆、文博机构、文化遗产领域专业人士的工作,表明中方态度、观点,指出中美签署限制进口中国文物的协定,不仅不会阻碍中美间正常的文化遗产交流,反而会因此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博物馆界、文化遗产界的大力支持、协助和配合。

  《备忘录》签署后,国家文物局表示,这是中美双方作为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而采取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也是我国继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和委内瑞拉等8个国家签署相关协定后的一次重要进展。

  美国限制外国文物进口力度最大的一次

  《备忘录》的签署,是中美文化交流中的一件大事。

  在中国之前,美国已与11个国家签署了限制文物进口的双边协议。但记者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这些协议限制的都只是该国某一地区或某一时期的文物。比如,美国与马里签署的协议,只是对马里境内尼日尔河流域地区的文物实施进口限制;与萨尔瓦多签署的协议则只限制该国在西班牙以前时期的考古遗址。

  而本次《备忘录》的限制范围涵盖了中国全境,时间跨度从公元前75000年到公元18世纪中叶,包括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全部朝代,是迄今为止美国在限制外国文物进口中,力度最大的。

  将基本斩断中国流失文物在美销售链

  众所周知,美国因经济发达,财力强大,其国内收藏市场非常繁荣,收藏家和博物馆数量均居世界前列。因此,对境外文物的需求强烈,成为世界几个主要文物走私目的国之一。连美国在其新闻署发布的材料中也称自己是“批准1970年教科文组织公约的唯一艺术品进口大国”。

  东方文物、特别是中国文物一直是美国买家追捧的“明星”。业内人士曾估计,从中国流出的近半数文物最终都落到了美国藏家手中。在许多著名的博物馆中,中国文物占据了半壁江山,甚至是主力支撑。有专家指出,《备忘录》的签署与发布,将有力地打击中国流失文物在美国的买卖,甚至基本斩断这条销售链。

  同时,在已经与中国签署类似协议的国家中,美国是唯一的文物走私目的大国。该国实行进口限制无疑将对非法掠夺中国文物的形势产生重大的威慑作用。因此,该《备忘录》不仅是防止中国文物非法流入美国的重要举措,而且是推动国际社会在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行动,将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

  追索流失美国的文物将进入常态法律程序

  美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最早举办大规模出境文物展览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由于受到国外文化艺术品和文化拍卖市场高价位的吸引,以及国际文物商非法收购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文物走私案件屡禁不止,这给中国的文化遗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对流失海外的文物进行追索,是我国政府的权力和一贯的立场。以往的追索行动,常常需要中国进行大量法律范畴以外的工作,耗时耗力。《备忘录》签署之后,美国海关在工作中,将对照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的中国文物限制进口的清单,遇到清单范围之内、且无合法入境手续的文物,当即没收上交美国政府,美国政府则要向中国政府通报,并将文物返还。这种主动返还,使中国对流失文物的追索进入一种常态的法律程序。

  中国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职责

  《备忘录》是一个双边协议,有双向制约作用。在要求美国政府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同时,也对中国政府有明确的要求。

  据国家文物局介绍,在堵住美国国门的同时,中国也要关紧自家国门。鉴于中国的博物馆曾在国际市场上购买非法走私出境的流失文物,《备忘录》在限制中国文物进入美国的同时,也要求两国的博物馆都不能购买赃物。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解释说,虽然博物馆是善意购买,但在客观上成为文物犯罪的诱因。有需求才有供给,买方市场规范了,非法的卖家也就失去了生存空间。

  此外,中国政府还要承担“制止盗劫或偷窃于内地的文物流入港澳特区”的职责。由于内地的法律不适用于港澳地区,所以,如何防止文物进入港澳并进而流失海外,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记者问及此事,国家文物局表示正在积极与港澳的相关部门联系,寻求合作,彻底截断文物走私的暗流。

【编辑:姚丹】

表态
0
0
支持
反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