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和谐的理念和自然的姿态来指导自己的创作 2009-06-11 13:34:46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点击:
近日,女画家燕娅娅成了备受关注的焦点人物。让她名声大噪的除了前日下午在中国美术馆开幕的“山上山下———燕娅娅油画作品”个人画展,更多的原因来自此前中国美术学院摄影系主任薛华克在新浪网发表博文称“画家燕娅娅抄袭摄影家薛华克的作品”。

 

  ○作品“背后的故事”

 

  ZMZ艺术网一篇名为《燕娅娅和她的油画》的文章中,燕娅娅讲了自己作品背后的故事,这些作品中有的此次被薛华克指为抄袭自他的摄影作品。

 

  “《看着我的眼睛》中,观画者可看到一个眼睛非常特别的男孩。这孩子的瞳孔是灰黄色的,眼睛像宝石般明亮,这是纯种欧罗巴人的后裔独有的雪亮眼睛。男孩是高原上一户塔吉克人家的孩子,他带着娅娅到过好几户人家,让她给他们拍照。为表谢意,娅娅送了一件小礼物,一个可以伸缩的弹簧米尺给男孩,令他既惊讶又兴奋。她没有想过她的到来和一把小尺子能让一个塔吉克男孩兴奋一个下午。”

 

  而作品《奶奶》的背后,则是一个更感人的故事。“当娅娅每次到塔什库尔干时,几乎每次都能看见在20多米外的山坡上,一个穿戴整齐、神情庄严的塔吉克老奶奶在那儿了望着。每次看到她,娅娅都想走近她,但因为奶奶庄严的神色像是不能随便亲近,所以娅娅一直只有空想。想亲近奶奶,想把她画下来的念头在娅娅的脑海荡了七八年的光景。终于当她第一次选择在冬季上山时,在气温低于零下20℃,她看见老奶奶仍在风中了望。她们互相靠近,奶奶把娅娅的头捧在她额前,亲了一下。娅娅看见奶奶一双布满皱纹的手,瞬间,她知道该怎么画她。”

 

  这些故事被网友在跟帖中加以突出放大,以证明燕娅娅在编造故事。

 

  ○各方说法

  法律分析———牵涉到署名权和复制权

 

  燕娅娅究竟是否构成“抄袭”,记者昨日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广州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轶表示,这个案例牵涉到作者的署名权和作品的复制权问题,如果证实燕娅娅的油画确实是照着薛华克拍摄的照片所画,基本就可以确定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而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梁剑兵则撰文表示,在两种情形下,法院有可能(仅仅是有可能)判燕娅娅合理使用:一是燕娅娅是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用绘画手段少量复制薛华克已经发表的摄影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使用,但没有出版、发行、出售;二是燕娅娅是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薛华克摄影作品进行临摹、绘画。

 

  延伸观点———

  对着照片画油画很普遍

 

  广州美术家协会油画艺术委员会主任陈铿说,在摄影照片的基础上进行“二度创作”的画家很多,这是一种常见的取材方法。但他也强调,把照片当作素材进行“二度创作”可以,但不要原封不动地照搬,同时,这类画作也不适合用作商业用途。

 

 

  相关链接:

  女画家燕娅娅惊爆“抄袭门” 面对质疑 如何应对

  油画涉嫌抄袭照片续: 摄影师要告画家燕娅娅

  山上山下——燕娅娅油画作品(北京—广州—香港)巡展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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