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共同加强文物执法力度
2008年7月,外籍被告人康某因犯走私文物罪,被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驱逐出境。但涉案的国家一级文物石棺床却在2003年就已经出境。
2002年10月,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古墓被盗。案发后公安机关侦破此案。
2003年7月13日,康某在未取得北京文物出境鉴定站文物出境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北京将该批文物以仿制品的名义,委托给一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并经天津新港运送出境。通过视频资料和相关材料,该组文物后经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个案例的背后是我国海关查禁文物流失过程中难以跨越的一个技术性瓶颈———如何辨伪存真?而仿制的赝品往往是“暗助”中国珍贵文物流失出国的“最佳掩饰”。
“你知道吗?全世界迄今都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文物的鉴定设备。现在的C14检测原是应用于地质勘探的。”吴树感叹。
已经被拍卖的乾隆御玺,有文物专家明确表示“这是赝品”。正如一位文物专家接受采访时说,文物鉴定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很大一部分决定着文物走私、非法出口流通的轻重程度。吴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要积极研究,提升文物鉴定水平。
有文物工作者指出,打击文物走私,光靠海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行,必须由海关、公安、边防、工商及文物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还要文物经营、拍卖等行业和进出境企业密切配合,多种渠道、多个手段、多项措施,才能把走私文物堵住。
走私的高利润还让持有“洛阳铲”的人群“火了起来”。据统计,近些年在全国范围内发掘的古墓,未被盗墓贼染指的不到5%。盗墓挖掘成为走私文物的一个主要“源头”。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向记者介绍:“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国家文物局在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督察司。这为国家文物局在职能范围内预防和打击盗墓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但是,因为我国没有专门设立文物警察,而且国家文物局也没有处罚盗墓行为的权力,所以他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盗墓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共同加强文物执法的力度。”
李晓东建议,预防盗掘和盗窃等文物犯罪,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和完善文物案件报告和公布制度。及时报案和适时公布案件,使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公众及时了解各时段、各地区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情况,有利于协同破案,防止文物外流和倒买倒卖,有利于各有关部门研究明确重点防范和打击对策,有利于国内外公众、团体了解被盗掘、盗窃文物情况,不购买收藏这些文物。他说,同时应在文物案件报告、举报和从其他渠道获取大量信息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决定对涉及文物安全的某一领域开展专项综合治理,对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刘振民在联大会议上建议,加强国际合作是防止和打击贩运文化财产的有效途径。各国应认真遵守处理文化财产返还问题的国际法律框架和原则,同有关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开展积极合作,共同打击文物走私和贩运,并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推动文化财产返还。
【编辑:虹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