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彦: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回答这个问题,一个是在我看来当代艺术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整个西方的历史,你会发现当代艺术本身就有明确的文化诉求,它有它的反叛性,有它的前卫精神,以及它明确的宣言式的东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不可以推广,这个问题得分开来讲。
像当年美国推广抽象表现主义和波普的时候,它就是一种国家文化战略,而且它在推广的时候,也认同了早年这批艺术家的反叛。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记得当时《生活》杂志有一个《愤怒的一代》,拍了抽象表现主义这一群艺术家,从今天来看那一代艺术家,他们的反叛精神不亚于中国的艺术家,包括后来的波普,像1963年的时候《艺术新闻》做过一个很大的篇幅支持波普艺术的艺术家,支持他们的艺术创作,换句话说在这个时候,波普艺术也没有得到政府,得到美术界的认同,为什么后来国家要去推广他们呢?其实我觉得中国可以去借鉴他们的方式,后来美国在推广的时候,认同了自由主义的精神,认同了批判性,这个可能跟美国的体制有关系,“二战”以后经济的改革,当然还有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六十年代的“文化冷战”,因为和苏联对抗,所以它要塑造一种自由主义的,以及一种来自于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文化形态,它跟前苏联的集体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态形成一种反差。
我想说的意思是国家认同了这种反叛性,而且并没有说把前卫艺术扼杀下去,它也推广了。从这个角度去讲,国家推动当代艺术,我们可以看到它正面的价值,我刚才说的这种情况,在中国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文化体制本身的差异。也就是说我们讨论当代艺术院的时候,其实核心的问题,在于早年这批艺术家,他们好多是反官方的,既然他们的反官方,今天又被官方接纳了,这里边就涉及到一个价值标准的问题,就是说因为官方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做一个讨论。官方会不会像我们刚才说的,像美国认同你的自由主义,认同你的批判,那么它的这种推广的基点是什么,我觉得这个才是关键,就是进步和倒退,必须取决于这个基点,取决于国家政府的一种包容度,以及它的文化取向和它的价值诉求。如果没有这个的话,我们单方面地说政府接纳当代艺术可能就是一种倒退,或者是一种前进,这种结论都会下得特别早。
丁晓洁:谢谢!还有没有其他的嘉宾想补充?
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没有必要去否定它,但是也没有必要把它神话
王春辰:当代艺术本身就是变化的,其实在发生的过程中,它一定会产生争议。刚才何桂彦讲了,争议的基础是什么呢?是背后国家允许不允许这种争议的存在,这种表达方式的独立,其实在国外也一样。不是说所有的艺术都不被人争议,一样是很多的公共艺术,或者是涉及到很多敏感的种族、性别、宗教问题的时候,这些问题也一样在他们的国家产生争议,也不为他的一些政治家所接受,比如说美国也对很多,像八十年代的摄影家梅普尔索普表达那种同性恋的作品,一样地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弹,要消解他们的财政拨款。所以说艺术本身,能不能被接纳,其实它背后就反映了国家对于言论表达的一种肯定。问题是能不能在未来中国有这样的艺术方式,是不是在一个《宪法》的框架下,无论你做到什么样的程度,在这个基础上,是不是能够得到一种权力的肯定,这恐怕也是一个问题,而不仅仅是说我成立这个院了,你就被肯定了。一样的,你未来做的东西,肯定还是会引起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