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艺术家和作家一样,都是在诠释生活中某种幸福或不幸福的状态、事件和感觉,随后赋之以形,或敷之与彩,剩下的便是观者的释读了,有的埋藏很深,很难读,有的一看就明白,比如保罗•奥特布里奇那张著名的照片《戴着肉类包装工手套的裸女》,浅层看,或许是铁指甲和肌肤的对比,但那或许就是自虐快感的经典表现,这种阅读需要一些理解的条件,但是,比尔•欧文斯的那张照片《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的孩子很健康。我们吃的很好,我们有个温馨的家》,那就任何人都可以读了,只要没有智障。在现代绘画里直接诠释幸福,而十分有趣的便是汉密尔敦的《什么造就了今天如此不一样的家庭》,画面里面样样皆有,健美的男人,丰乳女人,录音机,保姆,吸尘器,沙发,电视机……跟我们现在司空见惯的全球化生活一样,但这幸福吗?――这是种反讽。
若从我喜欢的艺术家来说,我更喜欢含蓄得多的Edward Hopper,他画面中的窗口和光线是由孤寂疏通连接的,“幸福”变为一种光线,一种氛围,多数情况是一种正在逼近的危险的“幸福”,事先张扬的“幸福”或“幸福的谋杀”,破案小说的氛围奇怪地和小镇环境结合在了一起。他的名作《晒太阳的人们》把对“幸福”的理解力表现到了一种及至。画面中的五个人,把自己舒适的姿体交给了阳光,风景,甚至交脚躺椅的四条腿腿,空虚孤寂这种不可见的情绪油然变得可见,甚至一种类似“罗马”的颓败,伤感的幸福也随那-片金色的田野飘然而至,难怪有许多美国知识分子特别喜欢他,几年前,正因为Hopper,我和一个华裔美国精英有过神往。用李放的“憨痴”来解释Hopper也是可行的,从内在关心的主题上看,强调本土文化性看,他们有相似的领域,只是表现方法一样,图象系统不一样。